最近,公視與HBO聯合推出了一部大劇,一下子掀起陣陣漣漪。
公視:自稱是臺灣唯一真正以民為尊的電視臺,不受任何政黨及利益團體控制。
HBO:向來是美劇屆的標杆,素來以大尺度和高品質聞名。
一共10集,3集過後,豆瓣評分仍高達9.3。
就連以嚴苛著稱的IMDb上,也有9.0的高分。
一句話形容這部劇,那就是:又硬又黑大尺度……
《我們與惡的距離》
看到海報,我們會心一笑。
是的,參演人員幾乎都是我們認識的實力派演員。
有暌違熒幕15年之久的賈靜雯,有金鐘影帝吳慷仁,還有不少臺劇“熟臉”:溫升豪、洪都拉斯、曾沛慈…
再看編劇,竟然是寫出了今年大熱電影《誰先愛上他》的呂蒔媛,兩屆金鐘最佳編劇。
看到這個陣容,殺姐心裡有了底,這劇穩了。
果然,看了第一集,背後一涼,太深刻太真實了。
看了第二集第三集,思慮萬千,想站起來鼓掌。
法律道德的拉扯,人性糾葛,善惡爭辯,媒體良知……
《我們與惡的距離》彷彿站在了善惡的頂端,將行走在路上的某些人傷筋動骨扒皮。
讓我們看到他們最真實的模樣……
01
殺人犯,去死吧。
不,他不能就這麼死了。
故事的開頭,猝不及防。
相貌和善、衣冠楚楚的辯護律師王赦(吳慷仁 飾)在法庭外被當眾潑糞。
若不是警務人員保護,他還可能被群毆致死。
至於原因,是因為他在幫一個殺人犯李曉明做辯護。
兩年前,李曉明在電影街開槍掃射,無差別殺人,最終造成9死21傷。
(無差別殺人案: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沒有仇怨,隨機選擇作案目標、在作案現場見誰殺誰的殺人案件。做案的目的一般是報復社會、挑起族群仇殺等。)
和這件案子相似的,是發生在現實社會中的5·21臺北捷運殺人案:
2014年5月21日下午,21歲的東海大學生鄭捷為一時洩憤,持刀傷害26人,平均6.8秒砍一人,造成4死21傷。
此事一出,一下子激起了民憤,網友謾罵聲一片“人渣、畜生、去死吧、下地獄吧……”
受害者家屬更是恨到崩潰,做夢都想親手將這殺人犯千刀萬剮,將這畜生抽筋拔骨剝皮……
他們怎麼也沒想到,連這種十惡不赦的殺人犯都會有人辯護?
那這個辯護律師簡直是為錢不擇手段的“黑心狼狗”。
而這個律師,就是王赦。
繼被辱罵、潑糞之後,幫殺人犯辯護的王赦,進一步被網友攻擊“卑鄙無恥、黑心律師、含屎之人”。
各大媒體也開始運用各種誇張標題和煽動性語言一起“攻擊”王赦。
氣的牙根直癢癢的殺姐,憤怒之中又帶點疑惑。
這律師是真的愛錢如命良知被狗啃了,還是傻了吧唧腦子被驢踢了?
潛意識之中,我一直覺得像李曉明那樣十惡不赦的殺人犯,應該被當場殺死、千刀萬剮才行。
所以,當聽到逆眾意的王赦的真正用意時,我真的吃了一驚。
他說:
殺人犯是該死,我也覺得他應該以死謝罪,但殺了他,難道一切就會沒事嗎?
無差別殺人的罪犯一般都有精神疾病,請試著多給我一些時間,我一定找出他殺人的真相,然後我們一起去改善、去預防……
死去的人已經挽回不了了,但我們還有活著的人要保護。
但於瀕臨崩潰的受害者家屬來說,這些話他們又怎可能聽的進去,畢竟死去的是他們的親人……
02
“如果殺人犯和他的家人都不用負任何責任,
那我天彥算什麼,天彥到底算什麼?”
宋喬安(賈靜雯 飾),品味新聞臺的主管,也是槍擊案罹難者劉天彥的媽媽。
她怎麼也想不到,明明出門的時候還是一家人好好的,怎麼就突然闖進來一個殺人犯,偏偏殺死了自己的兒子。
兒子走後,她徹底崩潰了,神經時刻處於緊繃的狀態,和老公離婚了,和女兒的關係也越來越疏遠…
她只好拼命工作試圖麻痺自己,可一旦閒下來,就只能藉助酒精“活著”。
於她而言,如果不是為了女兒,她早就選擇去死了。
還去探究殺人犯背後的真相?放屁。
殺人犯還有狗屁的人權,殺人就該償命,背後的真相預防什麼玩意的,她管不了,她也不想管,誰管他為什麼殺人。
她只知道,就是這個混蛋,害的自己天彥沒了,害的自己家破人亡……
常常有人說:只有揭開傷疤,才能清除淤積的膿血,只有學會放下,才能更好的生活。
可對於受害者來說,有些傷疤只能是揭一次疼一次,永遠也好不了。
有些人對自己犯的惡,這輩子都原諒不了。
03
我真的沒有辦法,這麼多的人,我們要怎麼道歉,我們要怎麼賠償…
對不起,我給你們跪下了……
說這段話的,是殺人犯李曉明的父親母親。
命案發生後,李曉明當場被抓緊了監獄,群眾沒處宣洩,就開始瘋狂人肉李曉明的家人,找到了之後,就開始各種砸、罵……
李曉明的父母躲在房間的角落裡,淚流滿面:
為什麼?自己究竟是做錯了什麼啊!這麼多條人命,我們要怎麼還啊?是不是以死謝罪、以死抵命?
沒辦法,兩個老人只好把麵館、房子都賣了,想著盡餘生之力,儘可能的給受害者家屬一些賠償。
可等到兩人來到靈堂面前時,雙腿一下子軟了,他們徹底的被擊潰:
我真的沒有辦法,這麼多的人,我們要怎麼道歉,我們要怎麼賠償…
他們在人群中跪下,一遍又一遍的向受害者們磕頭:
對不起,我給你們跪下了,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
從兒子殺人的那一刻,這兩位老人的人生,死了。
04
新聞媒體人, 那些本該是報道真相的人,他們真的在乎真相嗎?
關於李曉明殺人案件,已經引起眾怒,受害者圍在法院門口哭著討一個公道,圍觀者開始在網上“口誅筆伐”。
整個社會陷入了恐慌之中。
可這時候能撫慰人心、傳達真相的媒體們在幹嗎?
在追熱點,在製造和引導輿論。
他們不在乎殺人犯殺人的真正理由,也不在乎以後如何預防這類事件,更不會去安慰大眾讓他們忘記悲傷更好的生活…
而是在用更刺激更誇張更驚悚的標題,在社會上掀起一波又一波的恐慌。
只是為了“博眼球”,為了所謂的點擊率。
比如,在劇中發生的一場“挾持案”。
有幾個路人說,看見一個嫌疑犯抱著一個髒兮兮的黑包闖進了幼兒園,包裡好像裝著槍支。
瞬間,幼兒園現場熱鬧了起來,各大媒體爭相來到現場。
沒搞清情況就進行直播,標題直擊人心,讓人驚悚:精神病患帶槍闖進幼稚園!
一時間,大家開始慌亂起來,因為擔心自己的孩子哭到崩潰,甚至不敢再在這個“混亂”的社會繼續生活下去……
可結果呢,那個媒體口口聲聲的“持槍挾持孩子的精神病”,只是一個想拍片的攝影師而已,並沒有惡意。
可在媒體人輿論的製造引導下,這個年輕的導演成了“恐怖分子”,成了十惡不赦的“罪人”。
甚至在並未確診的狀況下,他們也開始把這個人稱作神經病。
作為媒體人,他們知道,一條新聞就能輕易毀了一個人。
但是為了博噱頭,為了所謂收視率,有些媒體人哪怕知道播的新聞是假的,也一定會去播。
在他們眼裡,如果大眾知道了這是條假新聞,到時候發個新聞道個歉就完事了,又有多少人在乎那個被荼毒的人的命運呢?
05
人人高舉心中的聖旗,滿面紅光地走向罪惡。
——伏爾泰這部《我們與惡的距離》,只有短短十集,但討論的卻盡是這個社會努力迴避的問題:
社會命案、死刑廢否爭議、精神病患汙名化、新聞道德…
故事聽起來極其不可思議,但卻都是
根據真實事件改編。殺人犯、殺人犯家屬、殺人犯辯護律師、受害者家屬、新聞媒體人、鍵盤俠……每一類人好像都離我們那麼遠,又那麼近。
比如對於殺人犯辯護人王赦,可能很多人會說:
堅持理性、孜孜不倦尋找真相的他固然是偉大的,但是如果他是受害者家屬,又怎麼可能做到抵眾怒,壓抑住恨不得殺死殺人犯的心思呢?
有。
鄭捷案之後,臺北市內湖區3月28日發生駭人命案。
一名四歲女童當街遭一名無業男子砍斷頭顱,殺人嫌犯當場被捕。
此案引起社會譁然,甚至有憤怒的民眾兩度包圍嫌犯欲毆打教訓他。
但其四歲女童“小燈泡”的母親卻忍住傷痛,毅然決然的表示:
這樣的隨機殺人事件,兇嫌基本上在當時是沒有理智的,重要的不是立刻殺死他,而是要尋找真相,以後要靠立什麼法、怎麼做處置,能夠解決這個問題。
只有這樣,才能從根本、從家庭、從教育,讓這樣子的人消失在社會上。
但這時還有媒體人在帶輿論,說什麼“其母親是為了博眼球”什麼的。
當時,殺姐真的很佩服小燈泡的母親,在傷痕累累的情況下,還要抵眾怒,為了生的人,負重前行。
就感覺好像有人將“黑暗”撕裂了一個口,投下了一束光。
真的,這種人特別偉大,我們真的應該好好感謝。
看完這部影片後,我問自己,如果我是那個受害者的家人,能做到小燈泡的母親那般嗎?
想了很久很久,最終還是:對不起,我做不到。
殺姐自己都做不到的,不會懇求大家能做到。
但是,有一點,我們還可以努力一把:
不要去做輿論的製造者和引導者,不要刻意製造社會的恐慌,不要隨隨便便在網上“口誅筆伐”,不要太相信媒體人所說的“惡人”……
普通人與惡的距離,只是一念之差。
在真相未浮出水面之前,儘量,保持沉默。
因為一不小心,就在正義的自嗨中,變成了那個作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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