湞江交警大隊開展摩托車整治行動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嚴厲打擊和堅決遏制“飆車”犯罪違法犯罪行為的有關指示精神,進一步強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結合全市正在開展的為期一年的集中整治涉摩、涉電交通違法行為專項行動和持續到年底的治理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專項行動。

4月12日上午,湞江交警大隊二中隊,分別在鵝坑橋路段和火車東站設卡,進行涉摩交通違法整治。重點整治摩托車無牌無證、超員、騎乘摩托車不戴頭盔及酒後駕駛等交通違法行為;電動自行車違法載人、闖紅燈、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逆向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同時對過往摩托車、電動車進行交通安全知識宣傳。

行動共查處無牌無證二輪摩托車21輛,查處不按規定配戴頭盔12例。黃某“隔夜酒”後駕駛機動車,經呼氣式酒精檢測,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63mg/100ml,屬飲酒後駕駛機動車。民警依法開據強制措施,扣留其機動車,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某將面臨的是扣留駕駛證6個月,記12分,罰款2000元的處罰。

湞江交警大隊開展摩托車整治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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