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南州:“一核三治”推動村級治理上臺階

青海新聞網·青海新聞客戶端訊 日前,黃南藏族自治州結合州情實際,制定印發《關於構建“一核三治”村級治理體系實施意見》,著力構建以基層黨組織為核心,以自治、法治、德治為實施內容的“一核三治”村治理體系,努力打造基層社會治理新格局。

健全鄉村治理體系,既是實現鄉村振興戰略的現實要求,更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基石。該《實施意見》強化“核心”抓關鍵,加強黨支部對村民自治、村務監督委員會及群眾組織、集體經濟組織的統一領導,發揮核心作用,制定村黨支部研究決定重大事項制度、村委會定期向村黨支部報告工作制度、黨員議事制度等,夯實基層戰鬥堡壘。

落實“自治”舉措,引導農牧民自我管護生產設施、村莊道路、消防、供電、供排水、通信網絡等公共設施,維護農牧區生產生活秩序和社會治安,通過“村規民約”,著力規範群眾“道德範圍內、法律底線外”的言行,為村民自治提供行為準則,激發共建合力。

健全“法治”體系,認真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採取法治講座、文藝匯演、微信微博等多種方式加大法治宣傳力度,發揮“1+1”法律援助志願律師作用,在全州261個村全面落實“一村一法律顧問”制度,達到法律援助制度惠及農牧區弱勢群體的社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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