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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需要讀書和新知』
巴黎時間15日下午,法國象徵性建築物巴黎聖母院發生嚴重火災,在經過近四個小時的撲救行動後,巴黎聖母院的兩個鐘樓和正面建築得到挽救,但三分之二的屋頂已被大火損毀,特別是標誌性的塔尖已經倒塌。法國總統馬克龍在巴黎聖母院火災現場表示,將重建被大火嚴重損毀的巴黎聖母院。
巴黎聖母院約建於1163年到1250年間,是巴黎的象徵性建築之一。在1789年爆發的法國大革命中,巴黎遭受的破壞尤為慘烈,巴黎聖母院傷痕累累,竟於1794年淪為葡萄酒倉庫。大革命帶來的破壞甚至超過此前200年來因文藝復興及巴洛克時代建造所累積的所有破壞。所幸,修復與破壞總是交替發生。大革命導致的大破壞喚醒了法國人的保護意識,帶來了對古蹟的關懷乃至修復保護。
*文章節選自《時光之魅:歐洲四國的建築與城鎮保護》 (何曉昕 羅雋 著 三聯書店2018-8)。文章版權所有,轉載請在文末留言
巴黎聖母院著名的玫瑰花窗
文 | 何曉昕 羅雋
法國大革命是歐洲史上最為激盪的事件之一。合乎現實需求,也是歷史必然:廢除了若干世紀以來的封建王權。“自由、平等、博愛”替代傳統君主制統領下的階層等級觀,貴族和天主教會把持的宗教特權被推翻,現代社會的大幕由此拉開。然而,大革命攻擊幾乎所有現存的權力機構,祛除種種傳統、習俗乃至更改日曆,強行粗暴地將現代與傳統一刀斬斷,對藝術品和歷史建築的毀壞可謂慘烈。一般認為,1789年7月14日巴黎巴士底獄被攻陷並搗毀,是為“大破壞”之開端。隨之而來的破壞從兩層展開:一是言辭:更改諸多城市、廣場、教堂之名,因這些名稱體現封建制王權意識形態或宗教印記,有悖於新時代,需要代以象徵“自由、博愛、平等”的名稱;二是物件:國王、貴族的私有財產被沒收充公,他們的宮殿、城堡、雕像,乃至墓穴均遭搗毀和拆除。
兩個層面相輔相成,易名使這些名稱的載體失去原有的品質和地位而遭進一步毀壞,大批歷史建築被搗毀,藝術品流失。中世紀教堂和修道院多遭滅頂之災,其內的聖壇、墓碑乃至雕像均難以倖免。作為大革命爆發地,巴黎遭受的破壞尤為慘烈,原有的300多座教堂僅剩1/4。巴黎聖母院傷痕累累,竟於1794年淪為葡萄酒倉庫。說大革命帶來的破壞超過此前200年來因文藝復興及巴洛克時代建造所累積的所有破壞,毫不誇張。
所幸,修復與破壞總是交替發生。意大利如此,法國亦如此。大革命導致的大破壞隨即遭到譴責,這譴責帶來對古蹟的關懷乃至修復保護,如古物學者米林(A-L Millin,1759—1818)1790年開始出版六卷本《國家歷史性紀念建築文集》,第一卷即提出“歷史性紀念建築”(monumenthistorique)概念,它包括古代城堡(châteaux)、大修道院(abbayes)、修道院(monastères)以及所有能再現法國曆史上重大事件的物件或建築。蕭伊認為米林的工作仍停留在古物學者角度,意在通過提供(歷史建築的)圖像及相應的描述來拯救那些將遭破壞的物件。即便如此,米林提出的新概念還是喚醒了法國人的保護意識。
1830 年之前的盧浮宮東立面
具有特別意義的是,這次大革命跟以往任何一次都不同,因為這一次,國王、貴族、教會的私有財產不僅僅被破壞,還被沒收充公為國家財產。
大革命政府本打算出售這些被沒收的財產以充金庫,但遭到革命委員會一些成員反對。這些人提議另立一個委員會專門照看這些物品。反對派領頭人米森-胡基(F. P. de Maison-Rouge,1757—1820)還從國家遺產和國家財產兩個層面提出“國家遺產”(patrimoine national)概念。若賣掉,這些財產會再次落入私囊,變成私人遺產而非國家遺產,失去讓大部分民眾接觸的機會。反之,人們可從對家族遺產(patrimoine de famille)的自豪轉為對國家遺產的自豪,從而獲得一種新型愛國觀和國家意識。該想法得到大革命政府的認同。於是,國家有責任照料保護國家遺產。新一輪保護便有了兩個質的飛躍:一是把保護提升到國家層面,二是把保護落實到行動,保護從上述古物學者米林倡導的對“歷史性紀念建築”的文獻或刻印圖板保護走向實物保護。
大革命後不久,法國立法命令各市、州政府將國家財產列出清單並建立監管體系,如1790年10月,國民制憲議會(L’Assemblée nationaleconstituante,即前國民議會)頒佈律令,要求有關部門“盡其所能評估並保護屬於國有財產的古蹟、教堂及其他宗教建築”。之後,歷史建築委員會成立,對應受保護的建築列出清單並落實保護措施。隨後的幾年,委員會名稱和構成雖屢有變更,卻一直致力於保護,並推動了1810年開始的法國第一次大規模歷史性紀念建築普查。
與羅馬教皇一樣,大革命政府亦具有強烈的兩面性:在基於平等、愛國等原則發佈保護法令的同時,又覺得必須清除那些封建遺產而頒佈法律讓聖像破壞運動合法化。關鍵時刻,是一些睿智的個體或“孤獨英雄”發揮作用,將大革命的法國從“破壞的縮影扭轉為保護的誕生地”,如1793年,政治家拉卡納爾(J. Lakanal,1762—1845)及數學家羅梅(C.Romme,1750—1795)呼籲保護歷史古蹟及藝術品,並催生了政府於同年頒佈對歷史古蹟及藝術品毀壞者實施懲罰的相關法律。布盧瓦主教H.格里高利神父(H.Grégoire,1750—1831)自1794年1月始,連續向國民制憲議會遞交了多份報告,譴責破壞行為。其中一份報告借用公元5世紀旺達爾人洗劫羅馬的典故,將破壞文化藝術的野蠻行為定義為——旺達爾主義(Vandalism)。
法國古蹟博物館1809 年平面
因為“破壞”與“反破壞”的不斷較量,即便破壞行為遠沒有完全停止,大革命仍孕育出前所未有的保護理念、法律及相關舉措:如“國家歷史古蹟”概念、“國家遺產的科學和藝術”概念及其教育功能、國家管理遺產的職責、將國家遺產列出清單並進行分類的做法等,都具有劃時代意義,並對歐洲其他國家產生影響。從此,國家認同(NationalIdentity)抑或民族主義(Nationalism)成為保護各自國家遺產的重要動力,亦讓各國的保護行為上升為“運動”(Movement)。“國家遺產”及“歷史古蹟”等概念,比以往古物學上任何一個類似概念所涵蓋的意義都更為廣闊,可謂歷史建築保護走向現代的重要標誌。此外,法國人還開始關注國家遺產及其周邊的環境。
1830年,自由主義君主路易·菲利浦一世(L.Philippe I,在位期1830—1848)登基,開啟了法國“資產階級”的“黃金時代”。同年,設立了法國曆史上第一位歷史性紀念建築保護總督導(Inspecteur général des monuments historiques)職位,維泰(L. Vitet,1802—1873)擔任總督導。法國的建築保護從此走上“正軌”,上述大革命時期所有關於保護的理念、法律和舉措都被成功植入國家法規和政策性文件。這些法規、文件極大地推進了法國曆史古蹟保護,也影響了歐洲其他國家乃至全球。
歷史和文學的旁枝側葉
法國大革命之後,歐洲呈現自由競爭新局勢。然而,戰爭頻繁,社會紛亂,政治黑暗。歷經憧憬和失望的歷程之後,人們發現大革命所確定的資產階級制度遠非啟蒙思想家所描繪的那麼美好,社會各階層尤其知識分子對啟蒙思想家的“理性王國”深感失望,於是努力尋找新寄託,浪漫主義思潮應運而生。該思潮始於德國,並迅速波及英、法,且在後兩國達到高潮。一般認為,此高潮分三波延伸:第一波大約始於1805年,以英國湖畔詩人(華茲華斯、柯勒律治及騷塞)、法國夏多布里昂及史達爾夫人為代表;第二波發端於英國詩人拜倫(其1815—1825年的作品風靡歐洲),隨之是雪萊、濟慈等詩人;第三波高潮大約於1827—1848年迴歸法國,以法國曆史文學之父雨果為頂樑柱。
浪漫主義的文學地位早有定論,這裡無意奢談,僅對其在法國的旁枝側葉略做梳理:法國浪漫主義如何推動了歷史建築(尤其是中世紀城堡和哥特式教堂)的保護,乃至法國的國家層面保護體系。
我們先說第一波高潮的法國先驅夏多布里昂(F-R de Chateaubriand,1768—1848)。此君一生矛盾而激烈,開創了新文風乃至新流派,寫作手法卻是新瓶裝老酒;關於革命及宗教的觀念驟然興變,出任拿破崙政權要職不久又追捧路易十六王朝;留戀舊社會秩序又嚮往新興資產階級的自由;篤信宗教又追求自由並且極端崇尚個人主義……這與其特殊的家庭背景密不可分,也是1789—1830年法國社會思潮動盪不寧的產物,體現了世紀末啟蒙主義向浪漫主義過渡的“迷茫一代”和“世紀病”心態。
通常來說,夏多布里昂的作品以其去世後於1848—1850年出版的《墓外回憶錄》最有成就,但他於1802年出版的《基督教的真諦》也頗值得一提。這不僅在於該書轟動了當時幾乎整個法國,並促進大革命之後法國天主教的復興乃至19世紀之後歐洲文化和宗教的發展,更在於其對保護中世紀藝術及哥特式教堂的貢獻。該書寫於18世紀90年代作者流亡英國之際,目的是為了維護受啟蒙思想家(如伏爾泰)及法國大革命期間政客們攻擊的天主教。1802年,該書於法國面世,首版包括抒情散文集以及之前發表的兩本暢銷小說《勒內》和《阿達拉》。散文集從基督教教義教條、基督教詩歌、基督教藝術與文學、基督教風俗禮儀四個層面頌揚基督教的真善美。看似宣教之作,卻非空洞說教,而將基督教與古代及異教文明相比較,論述基督教對藝術的貢獻,讓讀者理解中世紀及其歷史和藝術價值,創造了一種基於歷史比較的文學批評方法。書中對蘭斯大教堂等哥特式教堂及巴黎聖母院的抒情式推崇,對大革命期間慘遭重創的中世紀哥特式教堂無疑是一頂極為有效的保護傘。
夏多布里昂(1768-1848)
如果說夏多布里昂所做的是一種間接啟示,雨果則開始了直接宣戰。針對19世紀20年代因搗毀大量古代城堡和修道院而被法國浪漫主義作家們稱作“黑幫”(La Bande Noire)的團伙,雨果1823年以《黑幫》為題作詩,發出強烈的“保護”呼籲。一年後,雨果撰文《對破壞者的鬥爭》,再次呼籲保留中世紀教會建築。他認為“中世紀值得珍愛的古蹟”是“古老民族光榮的證據,其上記錄著有關國王以及民族傳統的記憶”。因此,保皇派及共和派都要尊重古蹟。針對拉昂(Laon)市政府的破壞行為,雨果將《對破壞者的鬥爭》拓展發表於1832年的《兩個世界評論》(La Revue des Deux Mondes)。文章認為來自國王時代的建築不應該由於其與壓迫勢力有關就要被砸毀。這些建築同樣講述了法國曆史。保護舊王朝的歷史建築是進步表現而非反革命行為。雨果與格里高利神父的思路一致,為政府機構的保護政策奠定了廣泛的民間基礎。
1831年,雨果發表了自己第一部真正的長篇小說《巴黎聖母院》,並在第三卷專闢兩章描述巴黎聖母院的建築藝術以及對巴黎城市建築的鳥瞰,讓塵封已久的巴黎聖母院得以重振,並上升到振興整個民族的高度。在雨果看來,巴黎聖母院既不屬於純羅馬血統也不屬於純阿拉伯血統,它反映的是從羅馬風建築到哥特式建築的過渡,其價值絕不亞於任何一類純風格建築。因為如此過渡顯示了藝術漸變中的某種微妙之處,若沒有遺留下來的巴黎聖母院,如此將尖拱嫁接到開闊穹頂的微妙漸變也就蕩然無存了……這些建築絕非單純個人的創造,而是社會的結晶……是整個民族的積累,是時代的積累。在譴責破壞的同時,雨果還對破壞進行歸類比較:
查看巴黎聖母院這座古老教堂……時間施加的破壞遠少於人為破壞,尤其是職業藝術人士的破壞……從這座藝術廢墟上,我們可發現不同程度的三種破壞:首先是光陰,在這裡那裡撕開裂口然後弄得到處鏽跡斑斑;其次是革命,政治的或宗教的革命,就其本質而言,都是盲目狂暴,鬧哄哄衝擊藝術古蹟……再就是時髦風尚,越來越愚蠢荒唐,從文藝復興時期種種雜亂堂皇的風尚開始,層出不窮,導致了建築的衰落。事實上,時尚比革命帶來的壞處更多……
夏多布里昂和雨果對法國曆史建築保護的貢獻,得到法國第一任歷史性紀念建築保護總督導維泰的肯定。在維泰看來,如此文學魅力比那些保護學者的文字更能說服大眾熱愛保護古蹟。維泰自己也是劇作家和歷史學家,他對法國北方諸省歷史建築所做的考察報告,以及對中世紀藝術的研究和鑑賞,極大地促進了當時法國曆史建築的保護,併為法國古蹟保護領域帶來一種批判和分析精神。
維克多·雨果(1802-1885)
1834年,接替維泰職位的第二任總督導是作品具有浪漫主義藝術特徵的現實主義作家梅里美(P. Mérimée,1803—1870)。梅里美的父親在巴黎綜合理工學院從事古建保護研究,他也算是子承父業。梅里美青出於藍而勝於藍,成為該行業中的里程碑。作為總督導的梅里美,強烈建議政府參與保護古蹟(如說服議會提供保護資金)並致力發展國家層面的保護政策。他還向各省長髮布命令,要求各省編制古代文物清單。1837年9月,在他的積極倡議下,法國內政部成立歷史建築保護委員會(Commissiondes Monuments Historiques),研究普查清單中的歷史建築,創立“列級”(classér)體系。梅里美認為,原則上所有時期所有風格的歷史建築都值得保護,但最終把重點放到中世紀建築上,是因為這些建築更能體現法國傳統,足見其為提升國家形象不遺餘力。正是梅里美為勒-杜克的風格式修復鋪平了道路,後者與法國國家層面的立法體系一起被當代保護專家譽為法國對保護領域的兩大貢獻。顯然,梅里美是這兩大貢獻的重要推手。
普羅斯佩·梅里美(1803-1870年)
風格式修復
勒-杜克一生修復了百餘處歷史建築,主要為教堂、城堡和古鎮,如維澤萊的聖瑪德琳教堂、巴黎聖丹尼大教堂、巴黎聖母院、巴黎聖禮拜堂、亞眠大教堂,圖盧茲的聖塞南教堂、卡爾卡松城堡、皮埃爾豐城堡,等等。第一項修復可謂勒-杜克的修復業起點,也是他建築修復理念的成型處。雖說早在1835年他即認識到哥特式建築的理性邏輯,但直到接觸聖瑪德琳教堂,通過考察該教堂所體現的羅曼式建築向哥特式建築的轉變,以及其間各種或拙劣或用於加固的修復和增建,才真正認知哥特式結構的理性邏輯,其風格式修復觀正是基於在該教堂修復實踐中的點滴積累。而有關後三項修復的畫作則成為法國曆史建築展覽中出現次數最多的圖片。
上:勒-杜克關於圖盧茲的聖塞南教堂修復的畫作
中:勒-杜克關於卡爾卡松城堡修復的畫作
下:勒-杜克關於皮埃爾豐城堡修復的畫作
經他修復的歷史建築,大都經受住了自然和人為的侵蝕,並被鍍上層層時光之魅,成為法國建築藝術之瑰寶。需要再次強調的是,“修復之父”的修復作品在完成之時及在後來的修復界,並非一邊倒全都得到讚揚。相反,卻是備受譴責,原因之一在於太多的改動或者說對原作過於大膽的干預。聖瑪德琳教堂幾乎被推倒重建,他接手聖丹尼大教堂修復時的第一件事便是拆除北塔樓。若將他對聖丹尼大教堂修復後的不對稱西立面與原有的聖丹尼修道院模型對比,則不難理解人們的譴責。然而,因為北塔樓近乎完全倒塌,不如此大動干戈,這座巴黎最早的大教堂將面臨消失的危險。即便是大教堂內部也遭到很多改動,至少到1875年,這所修道院大教堂在歷經70年荒廢之後,終於恢復其神聖之位。今日所見大教堂的西立面雖有缺憾,內部依然令人震撼,給後人留下觀摩學習早期哥特式結構的良機。
對照19世紀30年代有關巴黎的專著裡所附的巴黎聖母院插圖,可以看出經勒-杜克修復後的聖母院大體保持了原樣,但細節上卻因變化多多而遭到譴責。但即便遭譴責,他仍繼續在法國各地修復再修復,因為如果不及時修復,這些建築物可能會永久消失。正如1843年勒-杜克與拉敘在巴黎聖母院修復競賽提案裡所言,巴黎聖母院需要用一種全新的方式修復,而不可能採取像修復奧朗日羅馬凱旋門時所採取的那種保守方法。那種古蹟可以合法地被保留為廢墟,而對於一座仍保持實用和象徵功能的建築,修復者有義務恢復其昔日榮耀。另一個原因是其強勢地位,還有,如蕭伊在比較英國與法國時所言,對法國人來說,“不應觸動”的古蹟很少……事實上,在法國,一處歷史古蹟既不被認為是遺蹟,也不被認為是涉及情感記憶的聖物,它首先是一件歷史確定的並能接受理性分析的物品,然後才是一件藝術品……修復必定是維護的另一面,是必要的。事實上,當以雨果為代表的浪漫主義者注重大教堂的歷史價值之時,那些生活在教堂的神職人員(使用者)更在乎保證教堂的世俗性使用功能,修復也就勢在必行。
上:巴黎聖母院1830年之前的西立面
下:巴黎聖母院西立面現狀基本維持勒-杜克的修復。
隨著法國在普法戰爭中的敗落和梅里美的謝世,勒-杜克逐漸淡出公眾視野。1874年,他遷居瑞士洛桑,1879年於洛桑去世。1914年,他從前的學生古(P. Gout,1852—1923)出版第一本勒-杜克傳記。隨後的大半個世紀,勒-杜克及其代表的風格式修復在法國依然被效仿,有關他的展覽和研究不斷,他的建築理念也廣受現代建築大師仰慕。需要指出的是,自20世紀20年代末開始,勒-杜克有關哥特式建築理性的闡釋遭到前所未有的質疑。此後的理論家對勒-杜克的修復多持否定態度,如雷奧將勒-杜克的修復等同於對歷史建築的毀壞。鄧斯萊根認為哥特式建築的建造雖具有偉大的創造力且看上去“理性”,卻也與經驗、直覺,尤其是建築師的表現力相關。勒-杜克對哥特式建築構造的闡釋同樣具有創造力,但那是來自他自己的19世紀的創造力(一種對哥特式建築的理解而非哥特式建築的現實)。正是他的這種理解使他不適合作為見證人(見證古往今來的實際建造、工藝,包括其中的錯誤)來保護這些歷史建築。我們認為鄧斯萊根的批評較為中肯,也解釋了為什麼很多人在批評勒-杜克的修復時,都提到其修復後的作品缺乏詩意或生氣(如美國小說家亨利·詹姆斯1882年拜訪卡爾卡松城堡時即如是說),卻又不得不佩服其精湛的修復技藝。
1965年,勒-杜克於1845—1879年間修復改造過的圖盧茲聖塞南教堂因為破敗急需修復。負責修復的建築師珀帕(S.Stym-Popper,1906—1969)在開始修復教堂中心塔樓時,提出將教堂重建成勒-杜克修復之前的式樣。珀帕提案得到歷史建築常駐代表團(Délégation permanente des monuments historique)的同意。教堂中心塔樓的一期修復於1970年完工,此後的修復工作由建築師布瓦雷(Y. Boiret,1926— )接手。雖然大多數圖盧茲當地人希望保留勒-杜克修復時添加的新羅馬風元素,但布瓦雷提議將教堂修復到勒-杜克修復之前的模樣。這種所謂的“解修復”(Dérestauration)提案引起巨大爭議,但歷史建築保護委員會最終於1979年接受了布瓦雷提案。其原因眾多,最主要在於,勒-杜克修復時的更改並非基於不可辯駁的考古證據,而是基於風格統一的原則讓建築變得全新。布瓦雷的解修復於1992年完工。這種對勒-杜克修復作品的“解修復”既可看作對勒-杜克修復的批判和矯正,也可看作對1964年《威尼斯憲章》的呼應:恢復原真。當然,正如對勒-杜克的修復評價見仁見智,對這種解修復的理解亦是見仁見智。
左:布瓦雷的解修復提案
右:梅爾松1881年繪製的巴黎聖母院
20世紀90年代以來,對修復保護理唸的重新發掘以及日益增多的建築改造實踐,引發了對勒-杜克的重新評估。令人感慨的是,那些曾遭譴責的隨意移動被認為展示了建築的變革,表現了新舊之痕,而非靜止地僵化處理歷史建築。勒-杜克修復時注入的現代性也再次被挖掘,如對中世紀有精湛研究的芝加哥大學藝術史教授卡米耶(M. Camille,1958—2002),在他去世7年後出版的鉅著《巴黎聖母院的石像鬼:中世紀主義與現代性怪獸》中認為,勒-杜克1843—1864年對巴黎聖母院的修復將這座13世紀的標誌性建築成功轉型為現代性紀念建築。盤踞於巴黎聖母院簷壁間形態各異的、並非中世紀原件的上百尊石像鬼怪獸不再被非議為無厘頭添加,而是勒-杜克的歷史性再創造,象徵了一個富於想象的往昔,體現了他將歷史建築修復到“時光永駐”的修復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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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曉昕 羅雋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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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聯書訊 | 2019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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