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

今天介紹陳寅恪先生的《獨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獨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無論在任何時代都是研究學問者應秉承之精神,也是社會進步之動力。

海寧王靜安先生自沉後二年,清華研究院同仁鹹懷思不能自已。其弟子受先生之陶冶煦育者有年,尤思有以永其念,僉曰,宜銘之貞珉,以昭示於無竟。因以刻石之詞命寅恪,數辭不獲已,謹舉先生之志事,以普告天下後世。其詞曰:士之讀書治學,蓋將以脫心志於俗諦之桎梏,真理因得以發揚。思想而不自由,毋寧死耳。斯古今仁賢所同殉之精義,其豈庸鄙之敢望。先生以一死見其獨立自由之意志,非所論於一人之恩怨,一姓之興亡。嗚呼!樹茲石於講舍,系哀思而不忘。表哲人之奇節,訴真宰之茫茫。來世不可知也,先生之著述,或有時而不彰。先生之學說,或有時而可商。唯此獨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歷千萬祀,與天壤而同久,共三光而永光。

——節自《清華大學王觀堂先生紀念碑銘》

獨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


我的思想、我的主張完全見於我所寫的王國維紀念碑中。王國維死後,學生劉節等請我撰文紀念。當時正值國民黨統一時,立碑時間有年月可查。在當時,清華校長是羅家倫,是二陳(CC)派去的,眾所周知。我當時是清華研究院導師,認為王國維是近世學術界最主要的人物,故撰文來昭示天下後世研究學問的人。特別是研究史學的人。我認為研究學術,最主要的是要具有自由的意志和獨立的精神。所以我說“士之讀書治學,蓋將以脫心志於俗諦之桎梏”。“俗諦”在當時即指三民主義而言。必須脫掉“俗諦之桎梏”,真理才能發揮,受“俗諦之桎梏”,沒有自由思想,沒有獨立精神,即不能發揚真理,即不能研究學術。學說有無錯誤,這是可以商量的,我對於王國維即是如此。王國維的學說中,也有錯的,如關於蒙古史上的一些問題,我認為就可以商量。我的學說也有錯誤,也可以商量,個人之間的爭吵,不必芥蒂。我、你都應該如此。我寫王國維詩,中間罵了梁任公,給梁任公看,梁任公只笑了笑,不以為芥蒂。我對胡適也罵過。但對於獨立精神、自由思想,我認為是最重要的,所以我說“唯此獨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歷千萬年,與天壤而同久,共三光而永光”。我認為王國維之死,不關與羅振玉之恩怨,不關滿清之滅亡,其一死乃以見其獨立自由之意志。獨立精神和自由意志是必須爭的,且須以生死力爭。正如詞文所示,“思想而不自由,毋寧死耳。斯古今仁賢所同殉之精義,其豈庸鄙之敢望”。一切都是小事,唯此是大事。碑文中所持之宗旨,至今並未改易。

我決不反對現在政權,在宣統三年時就在瑞士讀過《資本論》原文。但我認為不能先存馬列主義的見解,再研究學術。我要請的人、要帶的徒弟都要有自由思想、獨立精神。不是這樣,即不是我的學生。你以前的看法是否和我相同我不知道,但現在不同了,你已不是我的學生了,所有周一良也好,王永興也好,從我之說即是我的學生,否則即不是。將來我要帶徒弟也是如此。因此,我提出第一條:“允許中古史研究所不宗奉馬列主義,並不學習政治。”其意就在不要有桎梏,不要先有馬列主義的見解,再研究學術,也不要學政治。不止我一人要如此,我要全部的人都如此。我從來不談政治,與政治絕無連涉,和任何黨派沒有關係。怎樣調查也只是這樣。

獨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

因此我又提出第二條:“請毛公或劉公給一允許證明書,以作擋箭牌。”其意是毛公是政治上的最高當局,劉少奇是黨的最高負責人。我認為最高當局也應和我有同樣的看法,應從我說。否則,就談不到學術研究。

至如實際情形,則一動不如一靜,我提出的條件,科學院接受也不好,不接受也不好。兩難。我在廣州很安靜,做我的研究工作,無此兩難。去北京則有此兩難。動也有困難。我自己身體不好,患高血壓,太太又病,心臟擴大,昨天還吐血。

你要把我的意見不多也不少地帶到科學院。碑文你帶去給郭沫若看。郭沫若在日本曾看到我的王國維詩。碑是否還在,我不知道。如果做得不好,可以打掉,請郭沫若做,也許更好。郭沫若是甲骨文專家,是“四堂”之一,也許更懂得王國維的學說。那麼我就做韓愈,郭沫若就做段文昌,如果有人再做詩,他就做李商隱也很好。我的碑文已流傳出去,不會湮沒。

獨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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