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南陵縣人民檢察院對二起四十二人“套路貸” 涉黑案件提起公訴

【扫黑除恶】南陵县人民检察院对二起四十二人“套路贷” 涉黑案件提起公诉

當前,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進入新的階段,南陵縣人民檢察院在市檢察院與縣委的領導下,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以執法辦案為中心,以法律監督為根本,推進專項鬥爭不斷深入開展。近日,南陵縣人民檢察院對其受理的二起四十二人“套路貸”案件依法提起公訴。

【扫黑除恶】南陵县人民检察院对二起四十二人“套路贷” 涉黑案件提起公诉
【扫黑除恶】南陵县人民检察院对二起四十二人“套路贷” 涉黑案件提起公诉

李某某等18人“套路貸”涉黑案件中,被告人李某某、張某某夥同被告人楊某某等人共同出資,先後成立“某甲”、“某乙”兩家小額貸款公司。其中,“某甲”公司自2016年10月8日至2017年8月30日期間,累計向被害人放貸632人次,放貸名義資金累計403餘萬元,實際放款金額合計367餘萬元,累計獲利206餘萬元;“某乙”公司自2017年9月4日至2017年12月4日期間,累計向被害人放貸312人次,放貸名義本金合計286餘萬元,實際放款金額合計268餘萬元,累計獲利118餘萬元。景某某等24人“套路貸”涉黑案件中,被告人景某某夥同徐某某、韋某某等人共同出資,先後成立“某丙”小貸公司、“某丁”小貸公司。“某丙”公司在2017年7月5日至2018年1月15日期間,放貸被害人283人,放貸名義資金累計230餘萬元,非法獲利累計65萬餘元。“某丁”公司在2017年9月25日至2018年1月15日,放貸被害人238人,放貸名義資金累計284餘萬元,非法獲利累計103餘萬元。

上述小貸公司以民間借貸為幌子,對外宣稱 “無抵押”“無擔保”“利息低”“放款快”,誘使急需貸款的被害人前來借款,再通過簽訂數額虛高的借款合同,以平臺費、管理費、服務費之名從被害人已獲取的貸款額中收取各種高額費用,製造虛假銀行流水,肆意認定被害人違約,再採用上門滋擾、辱罵恐嚇、非法拘禁、毆打等暴力或“軟暴力”手段,實施詐騙、敲詐勒索等犯罪活動,攫取非法利益。

南陵縣人民檢察院受理上述二案後,嚴格仔細審查案件事實,在案件辦理過程中,注意深挖徹查、“打財斷血”,認真審查偵查機關在案件偵查過程中涉案財產的查封、凍結情況,督促偵查機關繼續開展涉案財產的處置工作,鼓勵犯罪嫌疑人積極退贓退賠;同時注意深挖“保護傘”、“關係網”發現並向相關部門移送線索2條,制發檢察建議2份,切實做好“一案三查”工作。

【扫黑除恶】南陵县人民检察院对二起四十二人“套路贷” 涉黑案件提起公诉
【扫黑除恶】南陵县人民检察院对二起四十二人“套路贷” 涉黑案件提起公诉

南陵縣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為:兩案中涉及的小貸公司,均已經形成穩定的犯罪組織,人數較多,且有明確 組織者、領導者,骨幹成員基本固定,層級分明、分工明確,有明確的外部制度和特定的內部規定。這些“公司”通過有組織地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攫取鉅額的經濟利益,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並運用毆打、恐嚇等暴力或“軟暴力”手段,反覆實施敲詐勒索、非法拘禁等犯罪,致使眾多被害人遭受重大的財產損失和嚴重的身心殘害,造成本已生活拮据的被害人生活更加困難,有的因此債臺高築,變賣家產,生活陷於窘境,有的因此妻離子散,遠走他鄉,有的甚至失去生活的信心,選擇自殺。一時間,蕪湖地區報警四起,民眾怨聲載道,嚴重擾亂受害群體的正常生活和生產經營秩序,社會影響惡劣,危害深遠。這些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詐騙罪、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現上述二案已由南陵縣人民檢察院向南陵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各被告人必將受到嚴厲懲處。

南陵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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