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志怪故事,死後復生,原文加譯文(軍士,五原將校,湯氏子)

李太尉軍士

長安里巷說,朱泚亂時,李太尉軍中有一卒,為亂兵所刃,身頸異處。凡七日,忽不知其然而自起。但覺臚骨稱硬,(“稱”疑是“稍”,“硬”原作“哽”,據明抄本改),咽喉強於昔時,而受刃處癢甚。行步無所苦,扶持而歸本家。妻兒異之,訊其事,具說其所體與頸分之時,全不悟其害,亦無心記憶家鄉。忽為人驅入城門,被引隨兵死數千計。至其東面,有大局署。見綠衣長吏憑几,點籍姓名而過。次呼其人,便雲:“不合來。”乃呵責極切,左右逐出令還。見冥司一人,髡桑木如臂大,其狀若浮漚釘。牽其人頭身斷處。如令勘合,則以桑木釘自腦釘入喉,俄而便覺。再見日月。不甚痛楚。妻兒因是披頂發而觀,則見隆高處一寸已上,都非尋常。皮裡桑木黃文存焉,人或謂之粉黛。元和中,溫會有宗人守清,為邠鎮之權將,忽話此事,守清便呼之前出。乃雲,是其麾下甲馬士耿皓,今已七十餘,膂力猶可支數夫。會因是親睹其異。(出《定命錄》)

【譯文】

長安里巷傳說,朱泚在京城作亂時,李太尉軍隊中有一個小卒被亂兵所殺,身頸異處。過了七天,忽然不知怎麼回事他自己又站了起來,只覺得臚骨稍有些硬,咽喉比過去強直,而遭刀砍的地方很癢。行走沒有什麼痛苦,人們扶持他回到家中。老婆孩子都很驚怪,問這是怎麼回事,他全都說了。當身體和頭頸分離時,他全然不覺被殺,也無心回憶家鄉。就記得忽然被驅趕進一座城門,同時被趕去的士卒死了好幾千。到了城東面,有一個大署衙,只見綠衣長吏靠在桌子上,點錄姓名而過。按順序喊到他的名字時,他便說:“我不該來。”就被狠狠地呵責訓斥一頓,左右將他趕出去,又把他喊回來。“這時只見一個冥司,拿著一根削得光光的桑木棒,像胳膊那麼長,形狀如門釘。他牽住我頭身斷絕處,對合在一起,然後用桑木釘從腦部釘進咽喉。不久我就甦醒過來,重又見到了日月星辰,不很痛苦。”妻兒於是分開他的頭髮察看,就見受傷處隆起一寸多高,的確和往常不同。皮裡桑木紋還存在,有人說是粉黛之色。元和年間,溫會有個同宗叫守清,任分鎮權將。一次他忽然說起這件事,守清就喊一個人到前面來,說這位是部下甲馬士耿皓,現在已經七十多歲了,體力還可以抵擋幾個武夫。溫會親眼看見了他的異常之處--原來,他就是那個死而復生的小士卒。

五原將校

五原遣將校往揚子,請衣賜。校有所知,能承顧問。院官與之欵曲,顧見項上有一肉環圍繞,瘢痕可懼。院官與之熟,因詰其所來,具對。昔歲巡邊,其眾五六百,深犯榆塞。遭虜騎掩襲,眾數千,悉是騎兵。此五百短兵,全軍陷歿。積屍為京觀,其身首已異矣。至日入。但魂魄覺有呵喝,狀若官府一點巡者。至某,官怒曰:“此人不合死,因何殺卻?”胥者扣頭求哀。官曰:(“官曰”原作“曰官”,據明抄本、許本、黃本改。)“不卻活,君須還命。”胥曰:“活得。”遂許之,良久而喝回,又更約束:“須速活,勿(“勿”原作“卻”,據明抄本改。)誤死者。”胥厲聲唱諾。某頭安在項上,身在三尺厚葉上臥。頭邊有半碗稀粥,一張折柄匙,插在碗中。某能探手取匙,抄致口中,漸能食。即又迷悶睡著。眼開,又見半碗粥,匙亦在中。如此六七日,能行,策杖卻投本處。荏苒今日,其瘢痕是也。(出《芝田錄》。明抄本作出《定命錄》)

【譯文】

五原派遣一個校官去揚州,這校官請求賜衣物。他在當地有熟人,能夠辦好可託之事。到後,揚州院官給予他殷勤接待,並看見他頸上有一道肉環圍繞著,疤痕明晰可怕。院官和他很熟悉,便問其來由。他把發生的事說了:好多年前巡視邊境,他率部下五六百人,深入到榆塞一帶,遭受胡虜的突然襲擊。對方有好幾千人,全是騎兵,寡不敵眾,帶去的五百步兵全死掉了,屍體堆積得象小山那麼高,他也落了個身首異處。到太陽下山後,他的魂聽到呵喝之聲,一個象官府中點巡官的人,來到他跟前,怒道:“這個人不該死,為什麼殺他?”胥吏叩頭哀求。那官說:“不把他復活,你就得償命。”吏胥說:“能活。”當官的點點頭,過一會兒又呵喝胥吏道:“你要快點使他復活,不要耽誤死者。”胥吏大聲答應著。將我的頭安到頸項上,我的身子躺在三尺厚的樹葉上,頭邊有半碗稀粥,一把斷把羹匙插在碗中。我能夠伸手拿羹匙,舀飯送到嘴裡,漸漸能吃飯了,就又迷迷糊糊睡著了。當我再睜開眼時,又見半碗粥,碗裡還是放著羹匙。這樣一連過了六七天。能夠行走了,我就拄著柺杖回到原處。光陰很快就到了現在,我的疤痕就是這麼來的。

湯氏子

湯氏子者,其父為樂平尉。令李氏,隴西望族。素輕易,恆以吳人狎侮,尉甚不平。輕為令所猥辱,如是者已數四,尉不能堪。某與其兄,詣令紛爭。令格罵,叱左右曳下,將加捶楚,某懷中有劍,直前刺令,中胸不深,後數日死。令家人亦擊某繫獄。州斷刑,令辜內死,當決殺。將入市,無悴容。有善相者雲:“少年有五品相,必當不死。若死,吾不相人矣。”施刑之人,加之以繩,決畢氣絕。牽曳就獄,至夕乃蘇。獄卒白官,官雲:“此手殺人,義無活理。”令卒以繩縊絕。其夕三更,復甦。卒又縊之,及明覆蘇。獄官以白刺史,舉州嘆異。而限法不可。呼其父,令自斃之。及於州門,對眾縊絕。刺史哀其終始,命家收之。及將歸第,復活。因葬空棺,養之暗室。久之無恙。乾元中,為全椒令卒。(出《廣異記》)

【譯文】

湯氏子的父親任樂平縣尉。縣令李氏,是隴西的名門貴族,平素輕浮隨便,常常以狎暱侮辱別人取樂。縣尉對此忿忿不平。他被縣令隨便侮辱多次,實不堪忍受。湯氏子和哥哥到縣令處爭辯,縣令又打又罵,喊左右將他們拽下。剛要施刑,湯氏子懷中有劍,拔出便刺中縣令胸部,不深。幾天以後,縣令死了。他的家人也擊打湯氏子,並將其關進監獄。州里判刑,令年內處死。當行刑那天,把他帶到刑場,湯氏子的臉上沒有愁容。有個善於看相的人說:“這少年有五品官的相,定當不死;假如他死了,我今後就不給人相面了。”行刑的人用繩子纏住他的脖子,把他勒斷氣之後拉回監獄,到晚上就復活了。獄卒向獄官報告,獄官說:“這是個殺人犯,沒有讓他活的道理。”他命令獄卒用繩子把他吊死,不料三更時又活了。獄卒再吊,天亮又活了。獄官向刺史報告,全州上下驚歎不已。但為維護法律尊嚴非殺不可,喊來其父,讓他親手將兒子處死。其父在州的城門上當眾行刑。刺史自始至終對他很同情,讓家人收屍。等把他的屍體抬回家之後,他又復活了,因而埋的是空棺材,將他養在暗室,多少年都平安無事。唐代乾元年間,他是在任全椒縣令時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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