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自己花錢買的大院,就算後來鬧矛盾絕交。為什麼他弟弟卻理直氣壯的要他搬走?

YU41601457


《傷逝》在中國現當代文學史上被認為是魯迅唯一一篇也是最偉大的一篇愛情小說,而這一論斷在周作人晚年時卻映照出了不同的色彩,為周氏兄弟鬩牆一事加入了佐證和猜想。周作人晚年在《知堂回憶錄》中寫道:

傷逝不是普通戀愛小說,乃是假借了男女的死亡來哀悼兄弟之情的斷絕的,我這樣說,或者世人都要以我為妄吧。但是我有我的感覺,深信這是不大會錯的。《傷逝》是否真如周作人所說是兄弟失和事件的別樣記錄呢?後人儘管眾說紛紜,但仍無法揣測魯迅當時的真實想法,只能說周作人所言頗有憑據。

一、不同人生道路的選擇

魯迅與周作人在兄弟之外也曾是緊密合作的戰友關係。在外求學時,二人共同創辦《新生》雜誌未果,又合譯出版了《域外小說集》,後來還共同扶持了一大批文學社團和文學新人。後來戰局告急,學生運動風潮迭起,女師大風潮觸動了魯迅敏感的神經,他由一位文學愛好者逐漸變成一位真正以筆為戎的鬥士,而周作人則認為文學的象牙塔如果存在於上海的街頭只有兩種下場:被炸燬或者拆遷。他選擇把這座象牙塔從上海的街頭搬進內心深處,變成了一位亂世之中的隱士,不問世事,只談風月。在《傷逝》中涓生恐懼“那麼一個無謂的子君也變了色,尤其使我痛心;她近來似乎也較為怯弱了”,如果周作人所言不虛,或許正是這種截然相反的人生選擇讓魯迅失去了戰場上最親密的依靠,他做出了在周作人口中“不是凡人”的選擇,二人漸行漸遠也是必然了。1925年,周作人已不再與魯迅聯繫,他在《京報副刊》上以“丙丁”的筆名發表了一首名為“傷逝”的詩歌,配以男子揮手道別的圖片,這首詩是羅馬詩人悼念其兄的作品;同年十月,魯迅作《傷逝》,或許是對於周作人詩歌的回應。


二、小人作梗致使失和

《傷逝》中子君與涓生愛情的失和不僅和時代背景息息相關,小官太太和“雪花膏”等人從中作梗也是致使他們生活每況愈下的重要原因。而在周氏兄弟的交往中也有這麼一位“作梗者”,那就是周作人的日本妻子羽田芳子。許壽裳說過,“他們兄弟不和壞在周作人那位日本太太身上,據說她很討厭她這位大伯哥,不願同他一道住”,這一點引發了研究者對於魯迅和羽田芳子之間矛盾的興趣。據說羽田芳子向周作人告狀魯迅曾偷看自己沐浴,這引發了兄弟之間的爭吵,進而使得二人失和。而依據魯迅之子周海嬰為父親的辯護之詞,魯迅與這位弟媳之間的矛盾是因為二人傳統意識的錯位——在中國視為禁忌的“男女大防”在日本並不那麼在乎,魯迅在送稿費時無意撞見羽田芳子沐浴,他以日本人的眼光對待對方,而羽田芳子卻以傳統的中國觀念看待魯迅——觀念的差異使得魯迅的人格在羽田芳子那裡大打折扣,這一切在周作人那裡也成了順水推舟之事了。

三、過於親密的生活交集

失和之前,魯迅與周作人的信件往來十分密切,更不用說二人住在同一屋簷之下了。僅1921年,魯迅給這位胞弟的信件便達九封,有時相隔不至兩三日便有信件往來。二人在信中多交流文學藝術,有時也分享生活瑣事,但是正所謂物極必反,過於親密的生活交集反倒成為了二人失和的導火索。據章廷謙說,二人有許多共同的親密好友,因此來信時並不寫明收信人,魯迅在拆信時拆開了一封寫道周作人私事的信件,這引起了周作人不滿,進而導致兄弟不和。或許是“距離產生美”的道理使然,子君與涓生在生活的瑣碎中失去了愛情變成了雞零狗碎的平凡男女,周氏兄弟的融洽關係也因為如此細小的矛盾走向不歸路,向來每每令人覺得可惜。

杜甫有詩言:人生不相見,動如參與商。而曾經作為知交的親兄弟也零落兩地,不復相見,對於周氏兄弟失和的真相,坊間眾說紛紜,研究者尚未給出準確的答覆,而毫無疑問,這已經成為了現代文學史上最大的遺憾之一。


一往文學


這是一段沒法說清楚的公案了,羽太信子是魯迅在日本時期睡過的,後來介紹給自己弟弟,大概本意也是讓弟弟解決一下生理問題的,當然一直像個老爹一樣的魯迅也不會跟弟弟明說什麼,更不會說自己睡羽太信子的事,誰知道二弟周作人最後娶了羽太信子,這個婚事魯迅是反對的,但是沒成功。那麼周作人給魯迅的絕交信,裡面提到他知道以前的什麼事,因該是指這件事,但他似乎是準備捏著鼻子認下來,所以並沒有趕魯迅,只是讓他別到後院自己住的院子來,魯迅則直接搬走了,那麼羽太信子再拱火。


比方說把以前的事情真真假假一起多說變態一點,比如說她婚後魯迅繼續試圖糾纏她,然後就弄的周作人在隔幾天魯迅回來拿書時,用香爐砸他。或者反過來說,日本有混浴風俗,魯迅也睡過羽太信子,所以在這件事上並不是太注意。

結果被弟弟發現他居然看自己老婆洗澡,所以提出絕交的意思,但是周作人自己也留學日本過,所以對“偷窺”的事,尚有一定容忍度,寫了那張絕交的紙條,還算平和,但是羽太信子又把被睡過的事給招了出來,這就不能忍了,當然要用香爐砸魯迅。覺得這種情況比偷窺的說法更合理一些,魯迅說不上理虧,但確實很難跟人解釋,所以成了個懸案。


李三萬的三萬裡


再有名的人也逃不過一堆雞毛蒜皮的家庭瑣事,再會說的人也有被不講理的人逼得啞口無言的時候。與其說魯迅是被弟弟趕了出來,還不如說他是被自己的日本弟媳給逼出了自己買的房子。

在北京大部分人的月薪還停留在十幾塊錢的時候,魯迅先生的的月薪已經達到了300元,生活條件已經是相當好了。而當時周作人也是一個小有名氣的文豪,月薪也有200元左右。有這樣的條件,魯迅自然就想到將自己的老母親和弟弟一起接到北京來。

周家老父親早早去世,長兄如父,魯迅的兩個弟弟可以說是自己一手拉扯大的。魯迅甚至連去日本都將周作人帶著,周作人也是在這個時候認識了自己的老婆羽田信子。羽田信子家庭貧窮,人品也有問題,但是周作人十分懼內,什麼事情都聽這個日本老婆的,他後來成了日本人的漢奸就是和這個老婆有關。

魯迅雖然收入比較高,但是這個大宅價格不菲,也有3000多元。魯迅七拼八湊,最後選擇將紹興的老屋給賣了。魯迅是想著反正家裡也沒人住了,賣了正好購置新房。但是周作人夫妻不這麼想,他們覺得既然是賣了祖屋,那麼這套新房子就有其他兄弟的份兒,這也成了周作人將魯迅趕走的理由。

羽田信子在日本過得十分艱苦,傍上了周作人之後花錢如流水,還把自己的妹妹接過來硬塞給了魯迅的三弟周建人。周作人那點工資哪夠羽田信子花的,於是羽田信子就將手伸向了大哥魯迅。魯迅說了她兩句,她便覺得受了天大的委屈,加上當時日本國力強盛,羽田信子覺得自己是下嫁,開始對魯迅實行報復。

羽田信子汙衊魯迅偷看她洗澡,並且三番五次調戲她想要給周作人戴綠帽子。實話說,看到羽田信子這照片,真不知她哪來的自信,周作人竟也信她,和魯迅鬧起了矛盾。後來也有人研究過這座周家三兄弟曾經住過的四合院,除非魯迅有飛簷走壁的本事,揭開房頂上的瓦偷看,那麼根本沒有可能看到羽田信子洗澡。

彼時魯迅已經是個非常有名的知識分子,他要教學還要寫書,名聲對於他來說太重要了。思來想去,他決定還是不要跟這不將道理的夫妻爭論下去,他將自己的老母親一起帶著搬了出去,花了一千塊又買了一處新房安頓。

周作人人生最大的兩個轉折,一個是和長兄決裂,還有一個是七七事件之後留在北京,都和這個日本老婆有關。羽田信子給我們留下的形象是灰暗的,包括她自己的妹妹也極受她的影響,貪婪而醜惡。


木劍溫不勝


魯迅從日本留學歸來,之後便在北京工作,平均收入打200大元,在工作了一段時間之後,魯迅他決定在北京買一套房子,將母親和兄弟兩人接來一起同住,但是當時北京的房價,也是很高的,魯迅買的這個四合院花了4000多大洋,他才工作幾年,遠遠沒有這個積蓄,所以他和周作人,周建人一起商量賣掉了紹興的祖宅,賣了1000多大洋,這也為周作人將魯迅趕出四合院埋下了伏筆。

四合院因為兄弟三人同住,所以所有的生活開銷,便是一起來支付。如此一來,就要選擇一個人來負責一大家子的生活起居。本來應該長嫂管家,但是魯迅的妻子朱安來管家,尤其是在北京管理一大家子的不是很現實。因此便讓周作人的妻子羽太信子來管家。

一開始兄弟間並沒有什麼矛盾,但是誰都知道家家有本難唸的經,這是真理。果不其然,隨著時間的推移,兄弟之間的矛盾越來越大,根本原因就是因為羽太信子非常的奢侈,追求物質的生活,因而花錢大手大腳,是一個典型的敗家女人,經常花錢如流水。魯迅先生他本就是一個節約的人,因此看到辛辛苦苦賺的錢,都被大手大腳地花了出去,並且花得不值當,故心中難免不自在。在和羽太信子溝通了幾次,無效之後,羽太信子便藉機詆譭魯迅。我想這便是為什麼會傳出魯迅偷看羽太信子洗澡,與周作人決裂的原因了。



如果周作人硬氣一點,堅持相信自己的哥哥,魯迅就不會趕出去,兄弟兩人也不會那麼快失和,但是周作人生性軟弱,又是一個很聽老婆話的人,所以當羽太信子告訴周作人,魯迅偷看她洗澡,並且在羽太信子的教唆下,將魯迅趕了出去。其實他之所以理直氣壯地將魯迅趕出,就是因為聽信了羽太信子的謊話,一時間衝昏了頭腦。有人曾經說過,魯迅回到舊院子搬書時,羽太信子還叫人把魯迅打了一通,由此可見,魯迅偷看羽太信子洗澡必然是她自己傳出的。

總的來說,第一點就是因為這個屋子是三兄弟合買的,不過魯迅出了錢多點,第二點是魯迅偷看羽太信子洗澡,有悖倫理,周作人是站在有理的地位的,所以周作人才會理直氣壯地趕走魯迅。如果房子是魯迅全款買的,那估計該走得就是他們夫妻了,不過魯迅是一個重情義的人,應該不會像周作人一樣,將自己的親兄弟趕出家門。


紅雨說歷史


我們常說文如其人。其實很多情況,文字和作者的性格恰好是相反的。正因為在現實中壓抑住了某些部分,於是在文字中得到宣洩。因此得到互補,實現平衡。

在文字中,魯迅是個激進的人,甚至犀利。但在生活中,魯迅其實是個很傳統的人。

舉個例子。魯迅的夫人朱安,是魯迅奉母親之命迎娶的。魯迅一點都不喜歡朱安,但因為母親喜歡朱安,魯迅即便從未碰過朱安,仍然不敢和她離婚。

為什麼?因為傳統的“孝道”。

魯迅在北平買宅子,同樣是出於傳統的孝道。魯迅的父親死得早,作為周家的長子,魯迅就像《都挺好》中的蘇明哲一樣,自覺要扛起所有的重負,讓一家人聚在一起。

因此,魯迅自己出了大部分錢,又加上賣祖宅的一部分錢,在北平買了一個很大的四合院。把母親魯瑞、妻子朱安以及弟弟們都接到了這個宅子裡,讓親人們都生活在一起。

很長一段時間,魯迅用自己的薪水供養著這個大家庭。

但魯迅的付出並沒有長時間地維繫住親情。毛病出在二弟周作人的妻子身上。這個弟媳叫羽太信子,是一個日本人。

在日本時,羽太信子家很窮,處於傭人這個階層。但跟了周作人後,她就像傍上了大款一樣,生活極其奢侈。不僅自己花費巨大,他還把自己的家人也弄了過來。

這一切花銷,幾乎都由魯迅支出。魯迅不是印鈔機,時間長了自然受不了,於是就規勸周作人,讓他和妻子節儉一點。偏偏周作人是個妻管嚴,在羽田信子面前根本沒有發言權。

魯迅的話不僅沒起作用,還讓羽田信子給恨上了。後來,周作人有了收入,羽田信子就想辦法把魯迅趕了出去。

理由很惡毒:她告訴周作人,魯迅偷看他洗澡。

魯迅不堪其辱,就搬走了。

至於魯迅為何搬走,有如下幾個原因:

第一,這個四合院相當於紹興的祖宅,雖然他出錢最多,但祖宅是屬於大家的。

第二,他是長子,不願與弟弟和弟媳去爭。既然周作人夫妻不搬走,自然是他搬走。

第三,魯迅的思想、生活方式確實與家人們格格不入,而且那時候魯迅還未認識許廣平,心情比較苦悶,自己搬出去,圖個清靜。

後來,日本人佔了北京,周作人當了漢奸。在周作人晚年,他靠寫一點回憶魯迅的文章賺取稿費,勉強溫飽。


趣談秘史


中國文化史上週氏三兄弟:周樹人、周作人(抗戰時期曾出任汪偽政權職務)、周建人(初名松壽,改名建人,字喬峰)都很有名,相傳兄弟三人和睦相處,然而也有魯迅與二弟周作人不和的傳聞,甚至到了分家的地步,這些想來都是有原因的。

魯迅是個有責任感的人,魯迅在父親去世後一直以父兄的肩膀扛起了這個家。1912年,魯迅受蔡元培的邀請,在政府教育部工作,同時又是北京女子高等師範學校和北京大學的講師,月收入400大洋,年收入過萬。那個時候月收入過萬是一件非常恐怖的事情。就相當於現在月收入過十萬了。

1919年,魯迅將浙江的祖房賣掉,舉家遷到北京的八道灣的一個四合院,並將兄弟以及自己的老母親一同接了過去,這也就為後續弟媳的壓榨提供了便利。

魯迅的弟媳羽太信子是個貪得無厭的人,對魯迅是百般壓榨。羽太信子是一個來自農村的日本女孩(據傳,是在魯迅的撮合下嫁給了周作人,但也有另一種說法,說是當時娶日本女孩很是興起),從小家境貧寒,也因為嫁給了周作人,開始了紙醉金迷的生活,對於闊太太的生活很是拿手,魯迅月收入400,弟弟周作人月收入350,皆不夠羽太信子花銷,據《忘年交瑣記》中說:“上街採辦,下廚做飯,掃地抹桌,洗洗刷刷,全由羽太信子裡裡外外操勞不停。”

也因如此,魯迅才會將家中大小事務,包括日常花銷、手中工資給羽太信子掌管,但是人的慾望總是不能滿足的,在魯迅與羽太信子說此事時,羽太信子全然不聽,還萌發了想要趕走魯迅的想法,汙衊魯迅偷看她洗澡的諸類事情發生,無奈周作人又是一個妻管嚴,只聽夫人說話之人。

就這樣,魯迅被羽太信子一步步趕出家門。魯迅是個文人,對這些家長裡短的事不爭辯,不貪要。其實羽太信子做的事情魯迅心知肚明,心裡都有一塊明鏡,但是之所以被逼出家門,究其原因,還是因為魯迅是一代文人吧,他可以用筆桿子去和日本人對抗,可以在日本人面前頭也不低,但偏偏敗在了女人手下。

羽太信子正是抓住了這個弱點,她知道魯迅一個文人,同時又是一個有影響力還愛護自己名聲的人,這樣一個人,又怎會與自己過多計較呢。果然,魯迅不願與她爭辯,不願貪要這些身外之物。與這般蠻不講理之人,魯迅走都來不及,又怎會去理論房子之事呢。魯迅在那個時代是一個年收入上萬的人,他根本不缺錢,抱有生活還過得去、二弟過得好的心態,他根本就不會去斤斤計較這些身外之物。

當時魯迅的月收入與最高薪資的高官都相差無幾,在那個時代,再掙一套房怕是易如反掌之事吧,再加上後來魯迅去上海工作,政府安排了月薪200大洋的工作,再加上稿費,不單單能養活自己,還能寄些錢回家,對於不在乎錢財的魯迅來說,自己吃穿不缺,還能養活母親和妻子,自己不去爭搶房子,二弟一家也能和和睦睦的過自己的日子,何樂而不為呢?


小小嬴政




1912年,中華民國建立後,魯迅先生接受蔡元培的邀請,到北京教育部來任職。當年5月剛入職就領到了60塊大洋,兩個月以後就漲到125塊大洋,到了10月份正式核定工資220塊大洋。

後來魯迅先生又到北京大學和北京師範大學等幾所學校去兼職教書,又能賺到一筆收入。再加上一些稿費,魯迅一個月的收入大概在三四百塊大洋左右。

當時的普通人家一個月能有三塊大洋的收入,就相當不錯了。但魯迅的開支也非常大,每個月他都會花不少錢去買書和金木蟲魚。

魯迅在北京穩定下來後,作為家中的長子,他認為自己應該承擔起照顧一家老小的責任。魯迅就想買下八道灣一個三進三出60多間的四合院,供自己三兄弟和母親居住。



魯迅雖然工資高,但他的開支也大。為了能夠買下這個四合院,他們三兄弟商議就把紹興的祖宅給賣掉了。

祖宅大概賣了1000多塊大洋,再加上魯迅先生的一些積蓄,大約在1919年,花了3500塊大洋買下了這個豪宅。根據專業人士評估,現在這套四合院價值兩個億人民幣。



魯迅名義上的妻子朱安是個傳統的女人,不大會打理家務。因此魯迅就把打理整個家族的事務交給了弟弟周作人的太太羽太信子。

羽太信子是周作人在日本留學時娶的老婆,長得非常漂亮。但出身於寒門,對於錢財有非常大的貪慾。

當時魯迅每個月的收入大概在400塊大洋左右,周作人也有350塊大洋,這些錢基本上都交給羽太信子來打理。



剛開始羽太信子還比較賢惠,一家老小的穿衣吃飯都歸她來負責。慢慢的她就粘上了很多惡習,喜歡大手大腳的花錢。為了鞏固她在周家的勢力,把自己的妹妹強制嫁給周建人。

羽太信子越來越揮霍無度,魯迅先生就勸她細水長流節制一點花錢。慢慢的雙方就產生了矛盾,羽太信子擔心魯迅先生會取消她的財政大權,於是就先下手為強。這是一個非常善於算計的女人,在她面前,像魯迅先生這樣的君子根本沾不到光的。



羽太信子在周作人面前,經常說魯迅的壞話,甚至還汙衊魯迅偷看她洗澡。周作人本來就是一個比較軟弱的人,在羽太信子的教唆下,他們兩口子就打了魯迅。

魯迅先生作為家中的長子,只能忍辱負重,一個人搬出了這座豪宅。沒多久,魯迅又花了1000多塊大洋買了一個四合院,把母親和朱安接了過來。當魯迅回來搬自己的舊書的時候,又被羽太信子一家人暴打。



周作人為什麼要求魯迅先生搬出這個四合院呢?原因就在於祖宅的產權是屬於三兄弟的,在購買四合院之時用的一部分錢就是賣掉祖宅的款項,所以這個四合院三兄弟都是有份的。

不管是魯迅還是周作人,兩兄弟的性格不同,但都是比較傳統的文人。對於理財他們是不大懂的,很難界定這座房子的產權。雖然房子掛在魯迅先生的名下,但是屬於三兄弟的。


周作人認為,魯迅先生一個人搬出去,其他兩個兄弟還在,這座房子就應該屬於兩兄弟和母親。

魯迅先生後來就把母親和朱安接了出來,三弟周建人去了上海。但魯迅也沒有再追究周作人房子的事,他認為自己是家中的長子,應該多承擔一點,再者家醜也不可外揚。



其實用中國的一句老話來說,就是家裡的事是分不清楚的。魯迅先生雖然是以新文化運動的旗手,但他骨子裡面還是比較傳統的人,他希望能夠把一家老小的生活給照顧好,個人付出多少不重要的。

後來魯迅先生又到上海去工作,南京國民政府給他安排了一份月薪200大洋的工資。再加上魯迅的稿費,每年的收入都破萬。他想把母親和朱安接到上海來,但被他們拒絕了。

這時候的魯迅正處在創作的高峰期,他個人除了購書和買金石外沒有其他愛好。他的收入足以照顧他和許廣平的生活,每個月還給母親和朱安寄生活費。

魯迅先生一生的生活都過得比較舒適,基本上沒有很缺錢的。對於北京的那座豪宅,反正是自己的二弟在住。只要他們一家生活好,魯迅先生也就滿意了,根本就沒有想過去討要自己當年的買房錢。


新知傳習閣


眾所周知,魯迅原名周樹人,他可是文學界的泰斗,中國人的驕傲。

既然是大文豪,當然是不差錢的,所以他在北京買了一套四合院,供他和兩個弟弟還有母親居住,誰曾想他與二弟周作人鬧翻後,卻被二弟掃地出門,這是為什麼呢?

原因有以下幾點:

一、魯迅的北京大宅大半是賣祖屋的錢所買,二弟有份居住,也覺得有理霸佔,因此趕走魯迅理直氣壯。

魯迅雖是文學名家,月薪兩百塊有餘,但是比起北京一座近四千大洋的四合院來說,還是杯水車薪的。

無奈之下,魯迅賣掉了浙江的祖屋,並用所賣的銀錢加上自己的積蓄買下了北京的一套四合院,供兄弟三人和母親居住。

既然此院大部分錢是從賣祖屋所出,按照中國的財產分割制度,新屋自然也是兄弟三人的共同財產了,況且家裡父親又已經去世,魯迅是老大,長兄為父,在兩兄弟眼裡,魯迅理所應當為家裡出資買房。

所以,這套四合院雖是魯迅出資,但系三人共同財產。

既然是共同財產,魯迅與二弟鬧了矛盾,二弟也有理叫魯迅搬走了。

二、二弟周作人娶妻後,妻弟汙衊魯迅居心不良,二弟趕走魯迅理所當然。

魯迅的二弟所娶的乃是一個日本女人,名叫羽田信子,羽田信子嫁給周作人後。

將周作人當做搖錢樹,花錢如流水,魯迅看不慣,曾勸其節儉些,反被羽田信子倒打一耙,說魯迅偷看他洗澡,還經常趴在她房間外面偷看她的一舉一動。

魯迅此時是跳進黃河也洗不清了。

更可惡的是,連魯迅的二弟也聽信羽田信子的挑撥離間,覺得自己被哥哥帶了綠帽子,與哥哥大起干戈,還狠心寫下訣別信,意在與哥哥斷絕兄弟情。

此時的魯迅是茶壺裡煮餃子-有苦說不出,不得已只有搬離周宅,另置房屋。

俗話說,家家有本難唸的經,魯迅也不例外。

身為家中長子,卻要承受弟弟們無法承擔的責任。

即使因二弟一紙斷絕書無情割捨三十年的兄弟情,在魯迅看來兩人也是打碎骨頭連著筋的

親情關係,畢竟血濃於水。

因此,魯迅甘願受屈,搬離周宅。畢竟這種與生俱來的親情,是無論如何也改變不了的!

有書君語:對此問題你有什麼不同的見解呢?歡迎在下方留言評論,別忘給有書君點個贊哦~關注有書君,私信回覆句子,有書君送你一句特別的話!


有書共讀


魯迅(中國近代最偉大的文學家)被自己的大文豪弟弟周作人(民國最厲害的散文家)趕出自己買的房子,家家有本難唸的經,魯迅家裡事情的原委是這樣的。

1923年周作人給魯迅的斷交信:“我昨天才知道,——但過去的事不必再說了。我不是基督徒,卻幸而尚能擔受得起,也不想責誰,——大家都是可憐的人間。我以前的薔薇的夢原來都是虛幻的,現在所見的或者才是真的人生。我想訂正我的思想,重新入新的生活。以後請不要再到後邊院子裡來,沒有別的話。願你安心,自重。”

這座房子是八道灣四合院,現在的北京三十五中裡邊,離天安門百十來步,院子大小為三進三十間,當初魯迅賣了祖宅才買下來的,花了3500大洋,時1919年,魯迅38歲。

魯迅這很有意思,因為跟蔡元培關係好,所以在1912年進了北京的教育部謀了一個“僉事”,每個月薪資300多塊錢,亂七八糟的剋扣拋出之後,剩到手裡的應該有200多塊大洋。

那這個房子是怎麼來的呢?

3500大洋的四合院,是魯迅自己貢獻出2000塊錢(相當於一年收入),周作人一分錢沒花(原因一會再說),另外一千五是怎麼來的呢?

剛才提到魯迅賣了紹興的祖宅,賣了一千大洋,然後還差五百塊錢,所以魯迅借了500塊錢,也就相當於魯迅出了2500。

這就可以說到周作人,這個被歷史大文豪稱之為“像水一樣的人”,為何理直氣壯的能趕魯迅走。

因為祖宅家產有周作人的一部分,所以這個房子有自己貢獻的一部分錢。

加之,周作人以為是魯迅的錯,所以才把魯迅趕出魯迅買的房子裡。


高曉松在《曉說》裡算到,當時的郵差(快遞員),車伕(出自車司機),三等警察(民警)一個月工資17塊錢左右,足夠養活幾口人家。

(說這些有什麼用呢?是為了兄弟倆的矛盾原因做鋪墊)


二人的決裂在1923.7.18日,當時魯迅先生的日記是這樣記錄的。

七月三日,二人同去東安市場。七月十四日,魯迅日記:“是夜始改在自室吃飯,自具一餚,此可記也。”寥寥數字,透露這個大家庭發生異常事。魯迅性格得理不饒人,且喜絮絮責人,獨對此事一生緘默。周作人同日日記,沒有記載。

也就是說這個七月份,尤其是中旬這段期間,一定是發生了什麼事,才導致二人關係不合。

(羽田信子)

那到這個時候就可以說說魯迅的家庭結構了。

魯迅一家有兄弟三人,魯迅排老大,有包辦婚姻妻子一人,名叫朱安,傳言只有在洞房一晚同過床,從此以後話都很少,這也是魯迅有第二個媳婦的原因。

老二週作人,就是大散文家,那個“水一樣的男人”,媳婦是日本人“羽田信子”,是周作人留學日本時,旅館打掃衛生的一個女人,家庭條件不好,沒什麼文化,長得矮,胖。

老三週建人,一個思想覺悟非常高的人,社會活動家,生物學家。媳婦“羽田芳子”,是周作人的媳婦的妹妹。

老三的媳婦是怎麼來的呢?

這就要說到周作人的媳婦,因為不可不談。

日本人“心胸”普遍很狹窄(這不是有意貶低,而是生活環境導致。記得清末有本著作專門說日本人,因為地少人多,所以居住方式影響了處事和看事的方式)。

羽田信子可謂是其中“一人得道雞犬升天”的代表。

因為羽田信子在日本的地位非常低,一個雜役,算是最底層的工作了。嫁到中國以後,因為魯迅的原因,當時家裡的生活條件有所好轉,所以羽田信子以為自己來到了“豪門”,所謂一人得道了,那玉田信子就把苦難中的哥哥和妹妹也接到了紹興和周作人同住(現在來看,這件事也是臉皮厚的人才能辦出來)。

因為他是日本人,所以想在家裡鞏固自己的地位,於是把自己的妹妹“芳子”在15歲的時候,推到了老三週建人的床上,當時周建人喝了酒,所以迷迷糊糊就事兒成了。

魯迅日記1914年3月17日記有:“下午得二弟函,附芳子箋,十三日發。芳子於舊曆二月四日與三弟結婚,即新曆二月二十八日。”第二天又記有:“下午得三弟與芳子照相一枚。

(左周建人,芳子。中魯迅及原配朱安,由周作人,羽田信子)

當然,這就是家裡的組織架構。

魯迅這一個月賺不少錢,但是弟弟周作人也賺錢,畢竟二位都是文豪,在當時來說有名氣所以都能賺錢,二人每月一共大概600多塊錢入賬。

魯迅這個人很節儉,除了買書買畫以外,很少花錢。

所以當時的規矩就是月工資上交,有夫人管賬。

眾所周知,魯迅的原配家裡沒啥地位,魯迅幾乎不搭理他,只是養著她而已,所以管賬的大權落在了二弟周作人夫人羽田信子的手裡。

羽田信子,傳聞花錢大手大腳,因為以前苦日子太多。而且周作人自己的稿費就不低,一個月也有幾百大洋,但是還不夠羽田信子話,所以買房的時候說自己沒錢(並非賺不到錢,確實是都被糟踐了)

傳聞,出入坐的是汽車,看病只看日本醫生,家裡三進的院子養著不少傭人。

前文說過,十六七塊錢的月工資就夠養幾口人。一個月幾百塊錢不夠花,可見是如何糟蹋的。

三進的院子,最裡邊的一進是最好的,由二弟三弟兩對夫婦住著,第二進給了自己的生母和原配夫人。

魯迅跟傭人們住第三進,也就是大門口。

許廣平

許廣平《魯迅回憶錄》。魯迅對她說:“在八道灣的時候,我的薪水,全行交給二太太(周作人之婦,日本人,名叫信子),連周作人的在內,每月約有六百元,然而大小病都要請日本醫生來,過日子又不節約,所以總是不夠用,要四處向朋友借。有時借到手連忙持回家,就看見醫生的汽車從家裡開出來了。”“我用黃包車運來,怎敵得過用汽車帶走的呢?


OK,家裡基本情況就是這樣,那兄弟二人的矛盾是如何產生的呢?

其實二人都沒有明確的說過,掰了就是掰了。

但是魯迅的朋友有過解釋,首先就是羽田信子花錢大手大腳,為人又非常刻薄,跟魯迅關係不好等等,而周作人非常信羽田信子。

其實,歸咎到底,應該就是錢的事兒。

魯迅固然不缺錢,但是這樣一位思想激進,懟天懟地的大文豪,誰都敢批評,但是家裡如此作風就能不聞不問嗎?

肯定不可能。

魯迅可能是真對錢沒啥感覺,畢竟看著自己掙得錢被弟媳婦流水似的花出去,還能出去借,心也是夠大。

但是誰又能如聖人一樣總慣著一個人?

從前有一個詞叫“白眼狼”,還有一個詞加“酸臉子狗”,我覺得放在羽田信子的身上再合適不過。(這句偏主觀,因為我實在受不了這種女人,無論國籍,碰到這種人要麼就不搭理,如果搭理就有一種想弄死她的衝動)

所以期間肯定是發生過一些事,也就是這個七月份,三號還買菜,14號就魯迅自己小屋吃飯,不跟大夥一起吃了,肯定是有矛盾的。

18號周作人寫信跟魯迅決裂。

按理說一家的三兄弟,從小玩到大,沒有什麼矛盾是解決不了的。

但是為何就決裂了呢?

周作人的說法是“魯迅偷看羽田信子洗澡”(這個被接受的比較多,第一是周作人的說法,魯迅對此未發表言論,第二是魯迅不跟媳婦住,畢竟還是個男人。當然,以魯迅的財力,如果真有心男女之事,肯定不至於看羽田信子洗澡,又醜,又不是自己沒錢)

葛優大爺在《讓子彈飛》中說了一句名言“這種事,花點錢不丟人”

當然,另一種可能就是因為賬目的事,或者羽田信子作風的事,魯迅跟羽田信子談過話,談崩了。(魯迅有一個筆名叫“宴之敖者”意思就是讓日本人滾出去,可能是因為極度討厭這個弟媳婦)

於是生氣不在一桌吃飯。

接下來有幾天。

這幾天的時間,足以讓兄弟們察覺魯迅有問題,於是周作人問羽田信子怎麼樣,羽田信子肯定不會承認自己的錯誤(畢竟是跟錢有關係),於是就說魯迅偷看他洗澡。

估計是周作人愛她愛得深沉,不覺得醜,於是就信了。

所以才有開頭那一封信開頭所說“我昨天才知道,但事情過去就不再說了”

當然,這只是一種猜測,但是是綜合了魯迅朋友和周作人以及許廣平的回憶錄中總結出來的。


所以周作人與魯迅決裂,然後讓魯迅搬出去。

魯迅呢,也估計是再也受不了這個日本女人,於是就搬了出去。

反過來說周作人,這一生沒少賺錢,但是好像一直過的很拮据,全是因為有個好媳婦。

倒是老三週建人和羽田信子妹妹生活的還算和諧,沒有真麼多矛盾。這也確實,一個家的姐妹兄弟,性格大多會有一些差異,不太可能都是這種讓人作嘔之人。


魯迅在北京十四年,1926年南下教書,在北京賺了四萬多塊錢,可以算得上是一筆鉅款。

花了一萬三四千買了書畫等等,還有還有一部分是魯迅出走之後賺的。

大概魯迅賺的15000-20000大洋,是被羽田信子糟踐了,大概五六七八年的工資稿酬等等。

加上週作人的錢,周作人雖然沒魯迅的錢多,但是也不少,更是如數交給了玉田信子。


總想用一句話總結這件事,說“紅顏禍水”吧,好像有點對不起“紅顏”這個詞。

不如用《詩經》一句話來表達一下“牝雞司晨,為家之索”

這樣還是比較貼切的。

夜深了,不知不覺寫了好久,不知如何結束,畢竟這是人家家事,不便多言。

最後還是決定送大家一張周作人媳婦的美照鎮樓,祝大家晚安好夢。

羽田信子(一作“羽太信子”)




梁宇航


八道灣十一號,見證了周氏兄弟的反目為仇,最終弄得近代文學史上都非常重要的魯迅和周作人老死不相往來,其中緣由為何依舊撲朔迷離,恐怕也只有當事人心知肚明。

八道灣十一號這一處四合院,主要出資人是魯迅,魯迅購買了這一處房產之後,魯迅原配夫人朱安,周作人和夫人羽太信子,以及周建人和夫人羽太芳子均搬到八道灣十一號。


(魯迅和周作人)

兄弟幾家合住,開門即見,如果沒有極大寬容,是很容易起矛盾的。魯迅本就是一個鬥士,羽太信子也不是一個善茬。

傳聞的魯迅偷看羽太信子洗澡,是周氏兄弟反目的直接原因,這一點恐怕完全是羽太信子的編造以及後來人的演繹。但魯迅同羽太信子有很大矛盾卻是導致周氏兄弟反目最重要原因。周氏三兄弟在八道灣時期,經濟大權掌握在羽太信子手裡,儘管魯迅和周作人兩人當時能收入超過六百大洋,但信子花錢又大手大腳讓全家的開支依舊有點捉襟見肘,同時信子為人還很刻薄,魯迅在家庭花銷上提醒信子幾句,她哪能不炸毛,而魯迅脾氣同樣不小,矛盾就越積越大,最終爆發。


(周作人和羽太信子)

而周作人在其中也有其難處,也看出了他一生的猶豫,他只能同兄弟魯迅絕交,但從他的絕交信中可以看到周作人的猶豫,並不像信子那樣歇斯底里,而之後周作人還面對了一次猶豫的選擇,同樣受到信子的影響而選擇成為了“漢奸”。

我昨天才知道——但過去的事不必再說了。我不是基督徒,卻幸而尚能擔受得起,也不想責誰——大家都是可憐的人間……以後請不要再到後邊院子裡來,沒有別的話。願你安心,自重。

周作人在絕交信裡是讓魯迅不要再到他的房間去,並沒有理直氣壯讓魯迅搬出八道灣十一號。最後是魯迅圖一清靜,也不再想見到躁狂的信子,才搬離八道灣的。


你還知道哪些周氏兄弟的故事?你覺得如果沒有羽太芳子,周氏兄弟是否還會反目?歡迎在下方留言討論。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