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讓自己全額交社保,發工資現金還扣稅,怎麼辦?

Cavna亞傑


勞動者千萬要避免上這種當。

用人單位讓職工自己交社保,職工很聽話就去繳上了。可是這種做法會有風險,大家知道嗎?

首先,就如題目所說個人所得稅問題。

如果我們自己繳納了社保,我們跟用人單位的關係就有“勞動關係”轉變為“勞務關係”。雖然是一個字的差別,但是發放工資待遇卻差別很大。

正常來講工資薪金所得是可以按照5000元起點扣繳個人所得稅,當然還有稅前專項附加扣除也可以列支,但是前提是工資。

企業這樣發放的話應當叫做勞務費。勞務費扣稅是實行預扣預繳制的,800元以內免稅,800~4000元是按20%扣稅。4000元到2萬元,按照預先扣除20%,再按照20%的稅率扣稅。2萬元到5萬元稅率是30%,5萬元以上是40%。很多人扣稅扣的肝疼。

2019年實施修改後的個人所得稅法以後我們實行居民綜合收入繳稅,可以按照年度收入來計算,每年的3月到6月,向匯繳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彙算清繳申報時,進行退稅。所以,如果2019年多交了個人所得稅,2020年3~6月份可以退稅。

但問題在於,職工要拿自己的申報個人所得稅後的收入繳納社保,而如果是由企業繳費,這一部分錢是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即使企業將職工繳納的社保費都給職工,這樣對於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職工也不公平。

按照《社會保險法》的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養老保險等待遇是職工承擔一部分,企業承擔一部分,所以職工本人繳納社保,企業會非常省錢。

靈活就業人員本人可以選擇繳納的社保只有養老和醫療保險,2019年生育保險將併入醫療保險還算好,但是仍然缺少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

而且靈活就業本人繳納社保的話,99%的人員為了省錢繳納的是最低基數社保,實際上,繳費基數越低,退休待遇越低,未來就會影響養老金待遇。這種情況並不划算。

另外,企業解除勞務關係,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職工是企業的職工,企業有不繳社保的違法行為,職工本人可以提出解除勞動關係並索要經濟補償金,如果沒簽合同還可以索要雙倍工資。但是如果自己交社保就證明自己有收入來源,就無法斷定跟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了,這樣本來就會失去很大一部分補償性的保障。

所以說,如果不是為了有一份穩定的工作,讓自己也有一份保障,職工千萬不要自己繳納社保,應當要求企業給繳納,畢竟法律責任。國家推動企業負擔的社保部分開始降低,從2019年5月1日起可以降低到16%,很多企業也能夠負擔得起了。


暖心人社


樓主你好,公司讓全額交社保,首先這就是不符合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的。因為我們都知道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只要企業單位和個人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30日內,就應當依法來給員工購買社保,那麼這個社保是企業單位和員工來共同承擔的,並且作為企業單位來講要承擔絕大部分的一個繳費比例。

那麼如果說,作為企業單位來講沒有承擔應當承擔的這個社保繳費比例,而全部由員工本人來承擔的話,那麼實際上就相當於是沒有給員工來交納社保,只不過就是以公司的名義,來建立了社保賬戶,僅此而已,這種做法是不合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的。那麼工資當中扣稅是什麼情況呢?如果說你的工資是比較高,也就是在扣完五險一金的費用之後還是超出了這個個人所得稅的起徵點5000元的標準的話,那麼應當從你個人當中扣稅,這個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所以說你的個人工資的水平是怎麼樣?然後扣完五險一金,到手的工資又是多少錢?如果說你到手的工資確實是高於5000塊錢的話,那麼扣除個人所得稅是每個人應當繳納的這個稅收,這個是沒有任何問題的,但是如果沒有超過5000元,而又扣稅了,那麼這絕對不是國家性質的一個稅收,你就應該去你們公司來諮詢一下到底什麼原因扣的這個費用。


懂社保


1、工資是否現金,不重要,重要的是能夠足額、準時發放。否則企業涉嫌違規。

2、自己全額交社保,公司違法了。社保的繳費比例有著嚴格的規定,企業不能隨意變更,否則違法。如果員工申請仲裁,企業需要補繳,還很可能罰款。

3、企業在發放工資時,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是正常的。員工個人應該按照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老劉談HR


首先,社會保險法第58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職工申請社會保險登記,也就是說,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是公司的法定義務;

而且,單位承擔公司部分,個人只承擔個人部分,且由單位發放工資時予以扣除;

而咱們單位全部由個人承擔,就是違法的,後期發放補助增加員工納稅負擔,也是不合理的;

所以,綜合所得,如果社保不在您公司繳納,儘量先協商公司正常合法為您繳納,依法扣除,如果協商不成,您完全可以以公司不為員工繳納社保為由仲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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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社保代繳補繳


樓主你好,公司讓自己全額交社保。發工資現金還扣稅怎麼辦?那麼這個問題第一點,就是讓自己全額交社保,是不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所以說這種情況是違法的一個行為,樓主完全可以申請自己的一個合法權益和主張。要求企業單位承擔自己應當承擔的一個繳費比例,大約是70%左右,那麼你個人所承擔的這個社保的繳費比例大約只有30%左右。

第2點發工資以現金方式發放是沒有問題的,但是如果說你在扣完社保以後,自己的這個個人所得稅沒有達到5000元的一個起徵點的話,那麼是不應該扣稅的,因為新的個稅法規定,個人所得稅5000元為起徵點,所以說沒有達到5000元就不應該扣稅達到5000元以上,並且是要在扣完社保費用之後是5000點以上的話,那麼確實是要收取個人所得稅的,這一點是沒有問題的。

所以說你現在要做的就是要求企業單位,應當承擔企業單位所承擔的這個社保費用。根據社保繳費基數,企業單位應當承擔20%,養老保險的繳費比例當然從今年開始下降到16%,那麼醫療保險企業單位應該承擔6%,失業保險應當承擔0.5%,生育保險應當承擔0.4%,工傷保險大約需要承擔0.4~%1.6%。不一定要按照這樣的比例去承擔自己職工社保的一個繳費標準。


社保小達人


本人社保費要全額自繳可以,但公司負擔那部分社保費,公司應憑繳費單據給予報銷,如不予報銷的話,那公司涉嫌違反勞動法規。

至於公司發放本人工資,按規定月工資額在5000元內,不扣繳個人所得稅,超過5000元以外部分,必須扣繳個人所得稅。

對此,除上述情形外,本人在勞動過程中,公司如既沒與你籤勞合,又沒買社保,發工資時在未超出5000元/月的情況下還要扣繳稅款的話,本人可尋求法律途徑,申請所在地勞動部門依法進行勞動仲裁,也可申請向人民法院進行行政訴訟。


13037813


社保是分企業繳納和職工個人繳納兩部分。職工只繳納個人應繳納的。所得工資,如達到個人所得稅繳稅的基線,也就是超過5000元,應繳個人所得稅,少於5000元,就不繳個人所得稅。職工個人總包繳社保,是違法的。只有下崗職工,才把企業應繳的和個人應繳的,包下來。


清碧閒人


根椐《勞動法》第七十二條之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如果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保費可根椐《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之規定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按照該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之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用人單位如不支付,勞動者可向勞動行政部門即勞動監察投訴或者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幸福囤


不明白你說的讓自己全額交社保是指讓你們承擔公司該繳納的部分,還是讓你們按最高的繳費基數來繳納。如果是前者,那你們公司已經違法,你可以蒐集證據到用人單位註冊所在地的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投訴,申請勞動仲裁,不過證據很難收集成功,如果你對於現在這份工作的收入還算滿意,或者近期沒有更好的崗位可以跳槽,建議你還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吧。


天下奇談j


這是違法的,養老保險,公司交20%,個人交8%,醫保,公司交7%,個人交2%,失業保險,公司和個人各半,生育和工傷,公司全交,個人不交,可到勞動監察大隊或社保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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