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版:
我本漁家女子,正值芳年,貌美比鄰。
君為寒門子弟,意氣風發,器宇不凡。
那年,君贈我髮簪作為定情信物,並許諾,待君高中狀元,必定十里紅妝。我信君之言,與爾結為夫妻。婚後,君待我極好,我因此更加傾心於君。
君家有一母,婆母一人照顧你長大,對你期待極高,我與君私定終身,由此婆母看不上我,處處刁難於我。君為人子,極為孝順,我有苦難言。雖然如此,我仍悉心照顧婆母與君,家務之事,不曾煩勞於君。
待君上京趕考,婆母待我更為苛刻,我每天起的比雞早,睡得比狗晚,但是婆母仍對我不滿,每當我苦極累極時,我只能盼君早日回來予我安慰。婆母年邁,因早年操勞,留下一身病痛,時常身體不適,我侍奉前後,不敢有所怨言。
君上京趕考,三年未歸,期間婆母病重,沒能等到你回來。我披麻戴孝,送走婆母。
自婆母走後,我孤身一人,上京尋君。
待我歷經千辛萬苦走到京城,卻聽聞君已娶宰相千金為妻。
我不相信,跑到狀元府找你,卻被家丁轟走。
我在你回狀元府的路上堵你,你身穿華服,神采飛揚,不同以往。我上前相認,告訴你婆母去世,你卻故作不認識,還讓侍衛轟我走。我哭著喊你,你卻頭都不回地走了。
那天,大雨淋淋,我已分不清我臉上的到底是雨還是淚。
我身無分文,走投無路,只能暫住尼姑庵。雖然你這樣對我,我心裡還是想著你有難言之隱,不能與我相認。
我多次找你,卻被你趕走,你始終不願與我相認。我想問你,到底置我於何地!
那天晚上,有人來殺我,我僥倖逃過一劫,被人救了,但還是中了一劍,毀了容貌。
要殺我那人說我得罪了不該得罪的人,我想可能是你要殺我滅口吧,畢竟你現在可是狀元郎,還是宰相女婿,殺我可以向宰相表明決心。或者你根本就沒讓人知道你還有個糟糠之妻吧,殺了我就不會有人知道了。你真狠心啊,難道你忘了我們曾經的恩愛嗎?
罷了,罷了,我這顆心已寄於你,你若不要,那我就舍了它吧,從此青燈古佛相伴,了此餘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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