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南縣一輔警向涉惡嫌犯通風報信,成當地首例涉惡勢力“保護傘”案而受審

定南縣一輔警向涉惡嫌犯通風報信,成當地首例涉惡勢力“保護傘”案而受審

定南縣一輔警向涉惡嫌犯通風報信,成當地首例涉惡勢力“保護傘”案而受審

4月12日,定南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被告人鍾俊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2018年8月份期間,被告人鍾俊利用擔任定南縣公安局刑偵大隊警務輔助人員的職務便利,在定南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掃黑除惡進行摸排、彙總近幾年來涉嫌聚眾鬥毆、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涉案人員過程中,用手機私自拍攝由定南縣公安局刑偵大隊製作的“古某違法犯罪記錄”表格、“葉某某等人於2016年夏天在香格里拉酒店聚眾鬥毆報立刑事案件”、“葉某某等人於2017年5月6日在環湖路“南山公園”入口聚眾鬥毆報立刑事案件”、“掃黑除惡文件重點摸排罪名”等簡要案情和掃黑除惡重要信息,並將拍攝的以上材料通過微信發送給葉某某,同時以打電話和麵談的方式多次與葉某某溝通,告知葉某某定南縣公安局準備立案偵查,從中提醒葉某某。葉某某因鍾俊的通風報信於2018年9月14日外逃,同年9月27日被定南縣公安局抓獲歸案。

定南縣一輔警向涉惡嫌犯通風報信,成當地首例涉惡勢力“保護傘”案而受審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鍾俊身為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從事輔助刑事偵查、協助民警做日常工作,系負有查禁犯罪活動職責的國家工作人員,向犯罪嫌疑人通風報信,幫助惡勢力犯罪集團首要分子逃避處罰,系惡勢力保護傘,應當以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因本案案情複雜,法庭宣佈將擇期宣判。

定南縣一輔警向涉惡嫌犯通風報信,成當地首例涉惡勢力“保護傘”案而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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