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九零年,供銷社算是國家的企業單位嗎,為什麼有些地方的供銷社現今還在?

手機用戶6098078611


供銷社是黨和政府領導下農民集體經濟組織,起源於上個世紀三十年代的中央蘇區,是中華蘇維埃中央政府領導組織農民成立的經濟組織,至今已經有八十多年曆史了。

建國初期,供銷社是國家主要經濟組織,承擔城鄉大部分物資流通任務,1958年大躍進以後糧食局,商業局分走了一部分業務,計劃經濟時期供銷社承擔縣以下農村市場的商品供應任務,農副產品的收購任務,縣級以上土特產,日雜用品,棉麻,農業生產資料,廢舊回收,收購調拔任務。

供銷社的體制建國後跟著政治形勢幾次變革,一會官辦,一會民辦,有幾年是國營企業,過幾年又改為集體企業,從總體來說,鄉級供銷社為集體企業,有社員股金,縣級以上的各級公司為國營企業,縣級以上的供銷社機關為行政部門,現在的縣級以上供銷社機關為事業單位,機關幹部為公務員,領導職務和同級政府的局,廳,部級別相同,全國總社是正部,省社是正廳,市社是正縣,縣社是正科。

九零年以後,各級供銷社下屬單位進行了私有化改革,農村鄉鎮供銷社由個人承包經營,後期個人買斷產權,縣級以上的各級公司,和當地的其它商業公司一樣進行了各種形式的股份制,租賃制,私有化等等改制。


瘦馬180


上世紀九十年代(未改制)前,市場以計劃經濟指標為主,主要以流通商業單位支撐,支持國家地方市場經濟繁榮。那就是:糧油食品局,商業局,供銷社;簡稱:糧供商。

九十年代前的歷史老照片(配圖)





計劃經濟時代,以糧供商系統單位,負責行業收購領導權,加工銷售一條龍,統購統銷制,計劃分配製,產品價格政策定價制……商品流通主要以各主管局系統,指導下屬企業,公司,進行產、供、銷服務;是保障市場供給,穩定物質,保障民生的主力軍。

糧油食品局,供銷合作總社,商品局是國有所有制企業,下轄基層單位,在崗工人編制,分國有、集體、新辦集體(待業)混崗性質,無本質性區別,但是在崗位用工、分配、福利上有區別的。

糧油食品局:分糧油工業企業,主要以糧油,食品加工為主。

糧油商業,主要以糧食統購統銷為主,各鄉鎮基層都有“糧站”,及糧庫。

糧油直屬庫:主要以保存國家、省市地方儲備糧,備戰備荒為主。以及全國範圍內糧食計劃調配工作。

供銷系統範圍最大,主要以生產物資收購,商品供應為主。下分棉麻,茶葉、生資(化肥、農藥)、再生資源回收(廢品)公司,供銷社保障市場日用商品五金交電的民生供給,最基層的“供銷代銷店”進入鄉村。

同樣人員編制是混編,與糧油企業一個樣。

商業系統局,分為菸酒、餐飲食堂、土雜食品,鹽業,能源計劃供應,人員編制同上,都存在混編制。

為什麼改制後,現在還保留糧食局,供銷社,商業局編制局?經過破產倒閉,變賣資產後,其糧供商職能已退出歷史舞臺,每個系統還保留一些公務員編制,分管市場管理功能,下屬已改制返聘職工,有的是股份制入股,合同制聘用,維持現狀而已,發揮不了多大作用。

過去的已過去,歷史的車輪留下的痕跡,歷歷在目,那時的輝煌已載入史冊,忍辱負重,不慷回首;罪孽深重,得過且過!


樹下酒仙


一哥“供銷社人說供銷社事”之――也說供銷社

關於供銷社的性質,在計劃經濟時期供銷社是介於國營企業與集體企業之間的一種組織形式,俗稱“大集體”,改革開放後逐步恢復其合作經濟屬性,屬合作制企業(有別於公司制)。

本提問所說的供銷社消失問題,應屬於基層網點的流失,但很多基層社做為市場主體還是存在的,正如歷史有周期率,企業亦然,然而一些基層社常常能死灰復燃,原因在於:1、合作制性質使然,表面上可能是資產、資金等已蕩然無存,可實質內在的與農民的合作關係未變。2,專業合作社的替換功能加強,樹幹枯孽、枝壯同根生是有可能的。3,開放辦社是合作經濟的優勢,嫁接的照樣能枝繁葉茂。4,兼併重組、區域建社、一縣一基的探索也是不錯的嘗試。無論是恢復的、重建的、託管的、替換的、引進的、改造的……合作經濟將顯示其強大的生命力!





一哥於一


上世紀五十年代初,由農民入股組成供銷合作社,原由人民公社管理,它是入股農民自己的,不是國家的。當時與農業生產合作社(後為人民公社)、農村信用合作社一道,成為我國農村三大經濟支柱。後來國家為便於管理,國家設立供銷合作總社、省、市、具三級都成立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工作人員為國家公務員,負責管理設在鄉鎮(人民公社)的由農民入股組成的供銷合作社,基層供銷社的性質屬集體所有制,但它由農民入股組成的性質沒變。基層的供銷合作社職工大多為縣辦大集體,也有亦農亦商人員。

九十年代中期,基層供銷合作社轉制後,所有員工下崗(包括亦農亦商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前的工齡,計算為視同繳費年限)。現在國家、省、市、縣四級仍有供銷合作社,設在鄉鎮的基層供銷社大多解散,保留的也是由個人了承包經營,農民入股組成供銷社性質已不存在。



我愛我家214230147


你說錯了。供銷社最早是農村農民和鄉鎮居民的合作經濟組織,我家原來都有過股金劵。只是後來在管理中逐漸淡化了自主管理內涵,強化了行政管理實質,變味了。


美麗的湯旺河


供銷社不是國有企業?老人們都知道?

我告訴你:供銷社至今上至中央下至縣區!

仍存在!它是特殊的國有央企!

所有商業"五大公司″和商業部(老)商業廳(省),局(縣,市)都關閉!和撤消!

獨這供銷社沒撤消!15大國務院報告裡"專門提到今後要大力發展供銷社作用和建立新型農,銷結合新模式”!(原意話)!


用戶黃山路老芋頭


供銷社不單到現在還存在,而且越來越需要存在,懂得什麼意思嗎?供給側結構性調整需要供銷社的直銷模式,現在假貨多,中間環節多,美國的轉基因想滅絕中國人。為避免假貨、差質、轉基因、去產能,去槓桿,全面將走以前一樣的供銷社直銷,所以現在還保留供銷社。


中國領航


改革開放,供銷社“散夥”了為什麼在縣級仍舊保留“供銷社”這個局級機構?

答案不是市場需要,也不是留著“後來居上”! 而是留下“收拾殘局”,如遣散人員退休問題、原來的資產(房產)處理問題等,實際上成了政府改革開放後背著的大包袱!

現在,供銷社“又火了起來”,讓人發矇!


同在陽光下3


什麼是供銷合作社?什麼職能?深層次解讀,建國初期,美帝為首發達國家,對我新生社會主義國家,實行政治、軍事、經濟、貿易全面封鎖。國與國之間,也就官方之間不能來往與交流。只能利用民間組織與團體進行民間之間商貿活動。對內職能:城市與農村,橋樑與紐帶作用,計劃經濟時期,工業產品:生活用品,生產用品;農村所有農副產品都通過這個組織完成。七七年華國鋒主席一句話:商業供銷部門的職工,都是工人階級組成部分。就這樣名副其實全民身份。改革開放為適應當時經濟形勢,恢復集體所有單位。但,職工仍保民身份,幹部仍由組織部任命。二OOO年轉制,事實破產,基層社全部解體。


淡定123217831


是企業,很多企業都合併進來了,比如生資公司等,便於管理固定資產。各地日子過的不一樣,效益比較好的下轄鞭炮公司、還有繁華地帶的門面房,倉庫租金收入。剛剛本縣區的供銷社主任調任衛健局局長。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