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過得很好,名下有三套房。姑娘過得不好,名下沒有房。老人名下有一套房,應該給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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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話說,清官難斷家務事,這個問題恐怕大家是見仁見智吧,如果是按照我們老家的傳統,老人去世後,這套房子順其自然的留給兒子,但面對題目中的這種情況,兒子富裕,房產眾多,女兒條件不好,居無定所,我的建議是,老人可以立下遺囑,等自己過世以後,房子由女兒繼承。



這種做法或許會遭到兒子或兒媳的反對,但我覺得,如果兒子明白事理,完全可以控制了這種局面,我可以跟大家分享一個朋友的事情,他們家城中村改造,總共分了四套房子,老人也是有一兒一女,老人本來計劃給兒子兩套,女兒一套,自己老兩口住一套養老,但遭到了我朋友媳婦兒的反對,她就認為房子就應當都是她們的,將來女兒出嫁了,就理應沒有女兒的房子,為了此事鬧得不可開交,最後我朋友毅然決然的選擇了離婚,後來這個朋友跟我們說,這樣不懂得尊重父母的女人,不懂得維護家庭團結和睦的女人,不值得跟我一世。


對於朋友的這種做法,我覺得也可以理解,甚至我們都覺得很贊同,再說到題目中的情況,其實這件事能不能有一個完美的結局,還是要看兒子兒媳的做法,如果兒子兒媳能夠充分理解家和萬事興的道理,主動把房子讓給自己的姐姐或妹妹,才是最好的結局。

分享完畢,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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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看就知道,兒子的三套房應該跟老人無關。這三套房哪怕有一套是老人給的,那現在老人名下的房就給女兒也無可厚非了。其實,老人的房沒有應該給誰這一說,自己的房自己做主嘛。但是,實際生活中往往牽涉很多問題。比如養老,親情。我有一個鄰居,母親把房子給了最窮的兒子,卻讓其他兒女輪流養老,公平嗎?其他兒女條件也是一般,只是得房的兒子更差而已,這家有三個兒子兩個女兒,那個年代都是各自成家各自奮鬥,最後老人過的挺悽慘。現在有時候有一種怪象,好像誰窮誰有理,然後得理不饒人。家家有本難唸的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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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還用說,當然是給女兒了。都是自己生的孩子一樣疼,但孩子們的能力卻不盡相同,自然也就相對多惦記弱的那一個,不盡如此,我也會教育條件好的兒子多惦記惦記這個女兒,一母同胞要相互扶持,這才是親人,當然,這跟寵溺驕縱不是一回事!

我雖然沒有生二胎,假如哪天第二個孩子出生了,我就是這麼計劃的,將來分家產肯定是大女兒要多一些,因為我們白手起家,大寶吃穿用度都縮減,甚至沒有個像樣的滿月酒,現在條件好了,老二的吃穿檔次會高很多,想想真是委屈了大寶,這麼多年跟我們吃了好多苦,所以將來,其他方面差不多的情況下肯定是要多給予大寶些。

都是自己身上掉下的肉,都疼的,假如他們長大了,老二能力不如姐姐,不如姐姐過得輕鬆,當姐姐的也是要關愛他的,誰更需要錢也會多給誰的,不是一成不變的,實際情況實際對待,總之就是這個原則,誰弱多扶持,誰虧欠多彌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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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其實是獨生子女的,因為我是83年的,那個時候正事姆們國家計劃生育最嚴的時候,如果我父母要二胎妹有指標的話,那父母的工作就沒了,而我又只有一個孩紙,所以在財產分配的問題上從來妹勞神過,今天題主說的問題吧,我想如果要是我的話,那我會選擇給房子平分,如果兒子所謂的過的好,他不在乎那點錢,他就把他那一半給妹妹,如果他怕媳婦有意見,那就儘可量的低價賣給妹妹,如果妹妹買不起,那就只能房照上寫上兩人共同的名字,我會立下遺囑,告訴兒子這房子你要讓你妹妹住下去,不許私下交易掉,如果私下交易掉自己那一半房產,那麼姑娘有權利用公證書的遺囑收回另一半房子。兩個孩紙勁量一碗水端平嗎!你房子都給姑娘了,兒子同意,兒媳婦不一定同意膩,這樣的話可以保證姑娘有個地方住呀!少一些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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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過得好是兒子媳婦努力得來的。並沒有依靠父母買三套房子。

父母有一套房子,當然父母有分配權和發言權。

按照法律,當然是父母的房子,子女一人一半。按照傳統是給兒子或孫子的,女兒是沒份的,女兒一方是外姓人。

現在男女平等,兒女一起盡孝。子女平等繼承父母遺產。

不過,沒有絕對的公平。這要照顧女兒,還需和兒子媳婦商量好。兒子媳婦不同意就算了。同意你的想法皆大歡喜。不同意可以暗地多給女兒點錢。

一定生前把財產分配好,避免兒女身後鬧矛盾。

我說個例子,二伯父伯母一家在天津。有倆個子女,二伯父軍隊幹部退休,工資一萬多。

兒子以前工作,後來因為鬧離婚受刺激沒離成,得了抑鬱症,在家待著治病。兒媳商場上班,掙兩千。孫子大學畢業上班了。

女兒是護士,女婿是警察,有一個上初中的外孫。

家庭矛盾挺大。兄妹也不和,妹妹經常住孃家,照顧父母。

二伯父自己一套房,四室兩廳的。分別為子女各買一套房,也一直出錢為兒子看病。

突然,在一次去給兒子開病時,二伯父死在了北京。

二伯母很明白的分配了家產。家中存款自己先留著用,自己這套房子,分了三份,女兒三分之一,兒子三之一,孫子三分之一。考慮兒子有精神問題,沒有收入,孫子又到了結婚年齡,考慮再三做了這樣的分配,將來誰要房子誰拿錢。女兒也體量了母親和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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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不管兒子女兒,也不管誰窮誰富,對老人來說,他有兒有女,有一套房子。

最後,這套房子該給誰呢?如果公平分就一人一半。賣掉,給兒女各一半錢。

但是,有些老人常常會自己臆想,兒子有錢,女兒窮,好,我就均貧富,把房子給比較窮的那個。

那問題就出來了,兒子會願意嗎?兒媳婦會願意嗎?

在日常生活裡,有的老人確實是這麼分的遺產,按照自己的思維去分,結果就是兒子雖然嘴裡不說,但是感覺心寒。

這問題出在哪裡呢?

就是過得好的孩子,自己可以不要,但是由老人說出來,那真可能是傷了孩子的心。

就像我姥姥,臨去世時,說把她的那套房子賣掉,把錢平均分給幾個孩子。當時,就是小舅舅過得很窮,其他幾個舅舅都過得很好。在老人去世後,那幾個舅舅商量一下,就直接把這套房子給了小舅舅。小舅舅很不好意思,就把錢拿來給其他舅舅,其他舅舅都沒有要。

就是,人家過得好,也不一定惦記著遺產,但是,老人家應該態度擺正,生幾個就按照幾份來分。


Longsuixinyuan


針對這個問題,我覺得還是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要看家裡人的感情和具體關係來看。

首先兒子和女兒關係怎麼樣?兒子有家庭了嗎?嫂子怎麼看這事?我覺得老人還是要商量著來,如果兒子和嫂子對妹子疼愛,不用老人說,也會同意將房子給妹子的,但是一定要商量,而且我覺得應該讓兒子和嫂子來做這個好人,說不要這個房子。

其次,如果兒子嫂子不同意房子給妹子,老人要是執意把房子給女兒,肯定會造成家庭矛盾,還是希望提前商量溝通,實在不同意,老人還是想給女兒,可能要安排好自己的老年生活。

再次,說句不好聽的話,不能總是弱者有理,兒子三套房子,是自己掙來的,還是老人給的,如果是老人給的,那無可厚非,老人剩下這一套肯定要給女兒的,不能太偏心,如果兒子房子都是自己掙得,女兒為什麼生活不好,有沒有自己的問題?不能強硬的要求兒子,需要溝通的


傻孩子1981


這個問題,看似簡單,實則麻煩,處理不當,就出意見,激化矛盾,形成偏見,兄妹不合,父母關鍵!前幾年我自創了一副對聯:

禮理相待家和百事通,

志智同德年得萬貫財。

要想家和,老人必須以理處理子女事。以禮融合兒女情。兒子房產多他是志智同德而所得之財,女兒無房那是缺智少志而產生的後果,老人應一碗水擺平分均這是理,然後通過行之依禮,動之依情。兒子會以禮待妹把自已應得的一半讓給姐妹,妹感兄情,其樂融融。千萬別像巜都挺好》中都不好!劇中焦點是;母親對子女有偏見。父親對子女無主見。兄妹之間有意見。激化矛盾拳腳見。形成一系例的衝突。這就是人生,生活,社會,家庭。矛盾與和順的根源。同意我的關點的朋友們,請關注指點!








崇山峻嶺175698154


從法律角度出發,兒子和女兒都有權獲得該房子的繼承權。其中兒子或女兒其中一人如果承擔了養老業務,可以酌情多分一些份額。當然老伴也有繼承權。

以上是法!

老人名下有一套房,面對子女,可根據兒女的孝順情況,將名下房產以遺囑方式或以過戶方式贈與其中任何一位。

以上是情!

而目前題主遇到的具體情況是:兒子有三套房,女兒沒有且生活拮据。自己名下有一套房,應該給誰?

個人建議:在兒女均孝順、兒媳姑爺都善良的前提下,在徵得兒子同意並支持的情況下,將自己名下房產讓女兒居住,女兒應該照顧您的日常生活及相關費用,百年之後房產以遺囑形式讓女兒繼承。

這其中兒子的同意並支持是最大前提,必須滿足;其次是女兒和姑爺是否善良孝順,這是次要條件。

人活一輩子,錢與房死不帶走,留給有需求的帶血緣的親人是天經地義的事,但真心換真心,你為她往後的生活考慮,她就得適當照顧你生前生活。不是計較,而是彼此的責任和義務。


西一安鮮


兒子過得很好,名下有三套房,女兒過得不好,名下只有一套房,而我有一套房,究竟應該給誰?

我現在還沒有到年老的年紀,當然,我也有一個兒子,也有一個女兒,如果是我老的那麼一天,我想,我不會明著說把房子應該給誰,這樣子會得罪他們,而且讓孩子覺得父母不公,最好的辦法就是讓孩子來做決定。

當然這裡還有一個重要的因素,就是和平時的教育有關,如果平時父母教育的好,那麼兒子和女兒就會團結,平和的處理這件事,如果兒子和女兒教育得不好,或者是他們,平常有私心,那麼他們就會為了這套房子,而鬧起來。

當然啦,在孩子做決定之前,應該應該先探探孩子的口氣,比如說,在提問者所說的情況下,我就會先他兒子的口氣,看兒子是什麼想法,然後我再會看女兒的口氣,看女兒的想法。

如果是孩子能夠解決好,最好就按照孩子說的去做。這樣,是他們自己商量的結果,和你老的公佈的結果完全是兩個概念,他們自己商量的,他們能夠自己接受,而如果是你做決定了,你把房子給了兒子,女兒就會說,明知道我條件不好,你都不給我多留一點,如果是你全留給了女兒,兒子也會說我有房子,我條件好那又怎麼著,還不是我自己努力打拼所得來的,他也會對你老的有意見。

說實話,如果等到有一天,我將要感覺將要走的那一天,我就會這樣子做,如果是孩子商量得好,我就給孩子,如果是孩子商量的不好,要麼我就留到,等我死了以後,隨便他們怎麼解決,要麼我就把那房子賣了,把那個錢留了我自己養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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