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宏:甘做政府立法的默默耕耘者

廈門,東南沿海一座高素質高顏值的溫馨城市。在這座城市裡,有這樣一群兢兢業業、甘於奉獻的政府立法工作者,為將廈門打造成為法治典範城市添磚加瓦。廈門市法制局法規處處長姜宏就是其中的一個代表人物,他在“廈門會晤”法制保障、鼓浪嶼“申遺”工作中的顯著成績分別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表彰,2016年獲得廈門“市直機關優秀共產黨員”的稱號,並先後榮立個人三等功三次。

“法治是改革和發展的保障,而立法則是法治的前提和基礎。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確立了“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新十六字方針,其中將科學立法擺在了首要位置,可見立法作為頂層制度設計的重要性。初見姜宏,博學、幹練的他面對記者侃侃而談,“廈門市法制局法規處目前有7名工作人員,除了每年市立法計劃確定的法規規章草案的審查外,還有一項重要職責是市政府規範性文件的審查 ,每年大概有600多件。”

姜宏:甘做政府立法的默默耕耘者

2018年,姜宏(右四)就《廈門市餐廚垃圾管理辦法》規章項目,前往廈門市東部固廢處理中心實地開展立法調研。

作為政府法制戰線上的一名老兵,2011年姜宏重新回到法規處工作至今,始終本著敬業心、敬畏心認真做好每一件立法項目,力求立良法、出精品。正是秉承著這樣一種孜孜以求的精神,《廈門經濟特區無照無證經營查處辦法》《廈門經濟特區多規合一管理若干規定》《廈門經濟特區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等一系列“廈門樣本”、“廈門模式”都在包括姜宏在內的立法工作者的刻苦鑽研、不懈努力下結出了碩果。

良法善治既是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不懈追求的目標,也是每一位立法工作者持之以恆的努力方向。在廈門,立法對特區改革發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正在逐步顯現。

2014年1月1日,《廈門經濟特區商事登記條例》開始施行,同時宣告作為全省試點,廈門商事登記制度改革正式啟動,由此打響了2014年廈門經濟特區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槍”;2015年4月1日,廈門市人大常委會通過《廈門經濟特區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促進條例》,5月1日起實施。該條例開創了我國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立法先例,成為我國ADR發展歷程的絢麗座標,為全面深化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改革提供了“廈門樣本”;2016年4月,廈門市人大常委會通過《廈門經濟特區多規合一管理若干規定》,該法規自5月1日起施行。這是我國首部對“多規合一”管理進行立法的地方性法規。它解決了“多規合一”地方層面的法律地位缺失問題;解決了規劃編制體系的缺陷,處理好規劃“打架”問題;解決了城市開發“攤大餅”型建設造成生態保護不力問題;解決了行政審批改革中面臨的制度性障礙問題。

2017年9月3日至5日,廈門市迎來金磚國家領導人第九次會晤,這也是廈門市第一次籌備和舉辦重大國際性活動。為了確保廈門會晤籌備和舉辦工作的順利進行,廈門市先後出臺了若干保障重大國際性活動籌備和舉辦的臨時性和行政規範性文件。

“相關臨時行政措施的出臺,首先要考慮的是否對老百姓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用法治思維去保障廈門會晤的順利進行,不留‘後遺症’。”姜宏說道。

為了充分借鑑兄弟城市在舉辦重大國際性活動的有益經驗,2017年初姜宏隨省法制辦專程前往杭州市學習舉辦G20相關法制保障的經驗,回來後姜宏帶著法規處的同事加班加點,多次組織會議討論。

這是一場博弈的過程。

“因為部門經常站在工作方便的角度出發,而我們要站在客觀、公正、法治的角度甄別梳理,切實做到‘缺什麼,補什麼,避免擴大化’。”

“金磚會晤籌備期間,相關部門的壓力很大,因此提出很多出臺臨時性行政措施的建議,而我們則更多地要從適度、必要的層面去思考。”姜宏繼續說道,“按照市政府領導的要求,在臨時性行政措施的把握上,原則上是非特別必要的不做規章,能用文件的儘量用文件 ,要少而精。廈門會晤期間,政府層面只出臺了《廈門市流動人口信息採集暫行辦法》《廈門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汽車租賃安全管理辦法》兩件規章和若干行政規範性文件,總體效果不錯。”姜宏欣慰的說到。

科學立法 追求良法善治

政府立法除了實踐的需要,也要理論的支撐,做到科學立法。為此,廈門市政府專門聘請了41位市政府立法諮詢專家,包括來自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律師事務所、公證等各個方面的專家學者。每部法規、規章草案都要召開專家論證會,對相關制度設計的可行性、必要性進行論證。

“政府立法要有所為,但又不能太任性。”姜宏認為法治思維+創新精神是廈門市政府立法的氣質。“政府法制部門是政府立法的審查部門,要做好把關的作用。說‘no’很容易,但具體要怎麼做才是關鍵。立法是經濟社會的方方面面,各行各業你必須都要熟悉和了解,你說不行你要說出理由。”

在廈門市法制局,姜宏經常是最早一個到單位,最後一個離開單位的人。為確保相關臨時性措施及時出臺,經常利用雙休日和下班時間連續加班奮戰。“立足新時代,我將繼續帶領法規處全體同志,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理念,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紮實做好政府立法工作,以良法保善治促發展,為廈門又好又快發展提供堅實法制保障,為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提供有之行效的制度支撐。”姜宏說。

(本報記者 餘凌雲 葉小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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