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4.3”系列放火案 19歲少年只為“洩憤”!

連日來,我市接連發生多起汽車被燒案件,車主損失慘重,且正值火災防控重點期,社會影響極大,嚴重危害公共安全。4月16日,市公安局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小店警方破獲 “4.3”系列放火案,犯罪嫌疑人只因感覺開車的人對自己不尊重,產生怨恨心理,於是在夜深人靜時,選擇路邊無視頻監控、無人看管的轎車,將塑料袋、掃把等易燃物品塞到汽車中網內,用打火機引燃放火。初步估算涉案價值逾80餘萬元。

太原“4.3”系列放火案 19歲少年只為“洩憤”!

4月3日21時許,康寧街與大運路交叉口附近一輛汽車起火,2小時後,榆東線與小牛線交叉口附近又有一輛汽車起火。經現場勘查,警方初步認為系人為放火。就在辦案民警開展調查的過程中,4月7日晚,汾東大街十號線路口、真武路化章街口、大運路正陽街口又有8輛車起火,同樣是人為放火。

小店警方迅速成立專案組展開偵辦,同時巡警、屬地派出所民警配合開展巡邏、排查等工作。犯罪嫌疑人作案選擇在深夜視線較差的時段和地點,並刻意躲避視頻區域,且嫌疑人不使用通訊工具,也未乘坐交通工具,案件偵查一時陷入僵局。專案組加強蹲點守候、拉網排查工作,西溫莊、北格、劉家堡3個派出所與轄區內的55個村溝通聯繫,發動廣大群眾積極提供有價值的線索。就在專案組千方百計尋找突破口之際,4月9日21時許,警方再次接到警情,小店區惠遠西街西口又有車輛被燒,案發時段、現場作案手法與之前案件如出一轍。1小時後,民警發現案發現場附近的一名徒步男子,曾在之前案發現場附近的視頻監控中出現,隨即將其控制並進行盤查。

太原“4.3”系列放火案 19歲少年只為“洩憤”!

面對審查,該男子起初謊稱自己是一名保安,當時只是途經現場。最終,在大量的證據面前,嫌疑人終於交代了自己縱火燒車的犯罪事實。原來,犯罪嫌疑人於某今年19歲,晉中祁縣人,從小被人收養,但養父母疏於管教,導致其性格比較偏執。於某說,去年他來太原從事保安工作,工作中逐漸對開車的人產生厭惡心理,認為開車的人對保安不尊重,於是產生了放火焚燒汽車這種洩私憤的想法。從4月3日至4月9日,於某分別在我市小店區、綜改示範區、清徐縣和晉中市祁縣放火10餘起,燒燬車輛14輛。目前,於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還在進一步偵辦中。(太原公安)

太原“4.3”系列放火案 19歲少年只為“洩憤”!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