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壇小說
在上週日(4月14日)廣州恆大客場挑戰北京人和的比賽進行到第14分鐘,廣州恆大外援保利尼奧在抬腳並首先觸(勾)到球的情況下,北京人和球員羅歆未作減速動作,與保利尼奧發生接觸,瞬間痛苦倒地,保利尼奧被主裁出示紅牌罰下。這個判罰引起了巨大的爭議,很多球迷及媒體認為量刑過重。
根據主裁的認定,保利尼奧抬腳過高,屬於危險動作,理應出示紅牌將其驅逐出場,但是根據比賽畫面來看,暴力尼奧已經先於北京人和球員羅歆起腳前觸到皮球了,在正常情況下他能順利控制住球,在這樣的情況下北京人和球員羅歆不減速而繼續上搶有些“碰瓷”的意思,試想如果北京人和球員羅歆是不收腳飛鏟而來或者剪刀腿,那麼斷腿的或許就是保利尼奧了。從這個層面講,北京人和球員羅歆的行為也屬於危險動作,只是很遺憾,羅歆並沒有受到當場主裁的處罰。
保利尼屬於老好人的那一類,為人溫和,不暴躁不易怒也不激動,除了場上對抗能力強,技術好之外並無不良不端行為,過往也沒有過球場暴力能行為,而本場比賽的這個動作他也明顯是奔著球去的,無故意犯規傷人動作,在這樣的形勢下被判紅牌確實有些欺負老實人的意思。
聯想到之前足球裁判馬寧的一些判罰,傅明在山東魯能和河南建業的比賽中多次有失水準的爭議判罰,現在保利尼奧的紅牌,明顯感覺主裁即使在現場視頻助理裁判的輔助下,判罰水準不升反降,似乎視頻助理裁判倒成了他們任性判罰利器,從這個角度而已視頻助理裁判有些助紂為虐的意思。通過這些判罰來看,中國足球裁判的業務能力和水準確實有瑕疵,至少難以做到讓大家心服口服。
將中超聯賽打造成世界第六大聯賽的偉大夢想或許能實現,但前提是中國足球應該和國際足球接軌,我們不光要解決場地問題,還要解決裁判的業務能力問題,如果這些都做不好,如何談振興中國足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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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在主觀上還是客觀上,這個抬腳過高出腳之時並不犯規,因為當保利尼奧迎球順勢轉身起腳之際,對方球員羅歆與保利之間有一段距離,從橫向視頻畫面比例看至少有4米,這情況下保利尼奧是處於有利拿球範圍,保利並非飛身向前,腳也並非使勁踢出,而是成功鉤到球落向其控制範圍之內,在距離上羅歆並不在利於拿球的範圍,當保利尼奧鉤到球腳自然放下之時,羅歆奮身趕到,弓身把頭從下而斜上撞在保鞋底下,羅是遲到了,以致受傷。這個判罰的關鍵點放在了最後羅歆受傷了,而沒有看全程,沒有考慮到做危險動作的其實是羅歆而非保利尼奧。裁判是沒有把狀態完全投入自身工作中,以致沒有合理正確解讀比賽本身,只看表象結果去硬套規則而作出錯判。而只聽從視頻裁判自己不親自去看VAR,是失職,因為這個不是越位或入球純科技就能分辨出來的事,是需要作為主裁的去思考判定的,事關紅牌,做法太草率和不專業。至於視頻裁判在反覆觀看視頻回放仍主張主裁出紅牌,那這個視頻裁判對足球比賽的理解認知度水平太低了,可以撿包袱走人了。
整個過程很清晰,判罰的關鍵點在哪是最重要的,做動作之際的空間、時間,而非事後的結果同情傷者,就如被追尾者負全責,自殺與他殺分不清。不同球隊的球迷之間有敵視有擁護,看球水平有高低,形成不同的觀點,都很正常,而足協是公正的專業的權威的官方機構,就應該要做到公正專業果斷,如果足協認為這個紅牌判罰合理,那顯然是有問題的,至少是有失公允的護短和不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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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牌沒問題!這次判罰如果大家把關注點都放在是否受傷或者是否故意就是大錯特錯了。
足球裁判法的意義是什麼?是保證足球比賽的公平公正,它不僅能夠對球員動作行為進行處罰,更重要的是對球員的危險動作的防範於未然!
危險動作就是危險動作,不能跟傷人與否相聯繫,我們要保證球場上不會出現任何的危險動作,即使球員旁邊沒有任何人。有誰能夠告訴我,把腳抬到頭部的位置去踢球是合理合法的嗎?難道我要告訴我的學生只要不踢到人,不是故意的就可以這樣去踢?
還有人說這是碰瓷,我很納悶,搶球有什麼不對?每次搶球還要考慮球在不在對手控制範圍之內?每次搶球都要考慮對方是否使用危險動作?
從中超開賽以來紅牌數量居高不下,大家也都在呼籲淨化足球環境,怎麼去淨化?不光是對危險動作的重罰,更是要避免危險動作的出現!要保證球員可以放心大膽的去搶球!
我做為一名基礎教育的教師最能感受到這種判罰的連帶效果,如果這次判罰不是紅牌,那第二天滿操場踢球的孩子都會使用這動作,你們覺得這是好事嗎?
球場沙點兵
這個球之所以對判保利尼奧紅牌大家不服氣,關鍵點在兩個:一、這並不是1/2球,並不是雙方機會均等,保在先,先出腳,先觸球;羅在後,從後面衝上來用頭去爭搶。二、保利尼奧是背身原地轉體勾球,並無跳向、蹬向對方的意圖和動作。所有講抬腳過高和頭破血流就應該紅牌都是單方面耍流氓,足球任何規則上也沒禁止球員抬腳超過多高,也沒註明只要對方頭破血流必紅牌;抬腳過高之說針對的是1/2球或對方更有利控球,頭破血流必紅牌針對的是故意蹬踏、擊打,雙方頭球爭頂時常常頭破血流也不見誰紅牌。從上兩點來看,保利尼奧都不具備紅牌條件甚至不具備出牌條件,但造成對方受傷是事實,給黃牌警告並警示場上所有球員是應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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抬腳過高是事實,造成對方球員受傷也是事實,看慢鏡應該是無意造成,一個想把球粘下來,一個奮力衝頂想頂走球,兩者都是向著球去的,雙方都運氣不好,一個紅牌一個爆缸,撇開那些場外因素那些陰謀論,別說保連奴,齊達內小羅費高C羅梅西等等球王球帝誰沒有做過這動作,都是抬腳過高粘球,就看裁判怎麼判了,紅牌黃牌警告都不過分,看球證對當時的理解,紅牌自然也是意料之中,至於對紅牌後的停賽申訴,哪個球會都會這樣做的,不申訴才奇怪,再至於說以後不要再做這個動作,那大可不必,應該不會每次都撩到人吧,況且我看慢鏡,粘球下來那刻球真就只停在身前半米,還沒怎麼跳呢,這技術也算是教科書級別了
並非好人
上星期那場球,說句實話,保利尼奧絕對是無心之舉,可人和球員受傷也是事實,是不是紅牌暫且不論,但裁判員給了第一張黃牌後,如果再繼續出示紅牌,我覺得至少自己應該去場邊看看視頻後再作出是否紅牌的決定。當然作為主裁你有權利選擇紅黃牌,可中超賽場本就一直充斥著各種職位不專業的聲音,既然是爭議判罰,且球場又配備了能更準確為裁判作出判罰的設備,作為球場比賽的當值裁判,如此重要的判罰,你為什麼不選擇自己親自看看,而是隻聽了視頻裁判的轉達就直接紅牌罰下?作為一個球迷,我是真的不太理解。
體育要聞雜談
火窪
單就判罰,過於嚴格,但不能說裁判有錯,是昏哨,有些裁判就是有自己評判的標準。
比賽我沒看,就看了網上的短視頻。對方明顯先啟動跑起來,保利尼奧是看球轉身之後抬腳,所以保利尼奧也是沒注意到有人衝過來,肯定是無意的。保利尼奧抬腳過高是犯規行為,不允許的。看似他爭到了球權,但是保利尼奧如果不抬腳,球權就可能是對方的,所以球權是55開,給黃牌是正常,給紅牌是過於嚴格,個人看法。
凡人無眠
參照對手同樣的對恆大球員頭部危險動作的犯規裁判毫無表示,裁判委員會應立馬撤銷保利尼奧的紅牌,否則是對中超基本公平的褻瀆
野蠻人周遊列國
關於保利尼奧的犯規過程就不描述了,大家可以通過視頻自己分析,也理解每個人對此事的看法,但本人通過這麼多年觀看保利尼奧踢球,非常認同他的球品,再分析當天兩隊的狀況,可以得出的結論就是,保利尼奧的放規絕對是無意的,因為以兩隊的實力差距以及當時現場的形式,保利尼奧沒有惡意放規的理由,關於劉虎的言論,從他在足協工作期間,裁判在中超的表現,以及他對此事的言論,認為他的能力!客觀的說,沒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