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事業單位改革中,縣節能監察中心的事業編制能否參公與逐步轉為公務員?

鄉里村民


縣節能監察中心是否能參公,或者逐步轉為公務員,上級沒有作出明確規定,主要由各地方自行決定,也不是完全沒有可能,但是希望並不是很大。建議瞭解以下內容。

【1】機構轉為行政機構,則可以轉為公務員

機構改革期間,或者事業單位改革過程中,也會有事業單位轉為行政機構的情況,這主要是體現相關工作的重視,以及其他地方的共同做法。例如,原來一些地方的環保局,最開始是作為事業單位設置的,隨著職能職責的加強,各地對這項工作的重視,這個機構逐步由事業單位轉為了行政機構。

【2】職能併入行政機構,也可能轉為公務員

縣節能監察中心一些地方並沒有單獨設置這個機構,而是由相關的部門履行這項職責。如果在改革過程中,這項職責併入相關的行政部門,比如發改委、工業和信息化局、生態環境局等,理論上也有可能轉為公務員。但是現在對於公務員的進入途徑,管理比較嚴格,一般只有參公的事業單位才能直接轉。根據你提供的情況,縣節能監察中心尚未參公,所以直接轉為公務員的難度比較大。

【3】但是進行參公管理,編制可以相應參公

對於參公事業單位的管理,上級根據單位承擔哪些職能,然後審核單位是否可以參公,單位如果納入了參公管理,這個單位的工作人員則相應進行參公管理,並填寫參公登記表,納入個人檔案之中。例如,某個單位原來沒有參公,工作人員為全額撥款事業編制,經過審核之後,納入了參公管理,工作人員相應變成參公事業編制。


憑欄思君VIP


縣節能監察中心也叫節能辦,是發改局下屬事業單位,好多地方只是局內設一個股室,發改局好多事業編幹部編制就在節能辦裡面。


發改局節能監察中心在市一級本來就是參公管理單位,但在縣一級基本上是普通事業編,要說參公可能性很小,因為在縣一級像這樣承擔行政職能二級事業單位多的很,大都沒有辦公。就算參公,裡面事業編也不會轉成參公或者公務員,因為一個單位事業編幹部都在這個機構,這個機構最多給3個行政編制,其實也是給領導或者有後門的人辦了好事。

在這次事業單位改革中,節能監察中心被劃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全額財政,也算中規中矩。要想轉變身份,除非國家下大力氣解決基層混編混崗現象,要不然是沒有任何機會的。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用,祝你好運。


體制內小哥


基本不可能。新一輪機構改革過程中,原發改委隸屬的節能減排職能,劃歸新成立的生態環境部門。

1、職能:節能減排屬於行政監察和輔助類事業單位,是公益一類,使用的事業編制。其職能是就是節約能源,減少汙染排放,推廣再生能源和新能源。

2、機構:節能辦一般調在發改委。在縣一級,由於工作原因,節能辦設在發改委,可是節能減排工作,基本上由發改委、工信局、環保局、安監局等部門共同承擔,職責相互交叉,界限不清,經常政策打架。

3、改革去向:新一輪機構改革中,明確節能減排工作由發改委調整到新組建的生態環境部門,在縣一級就是生態環境局。在改革過程中有兩個結果,一是其職能整合到機關整體職能中,人員隨職能安置在生態環境局下面的事業單位,另一種是保留節能辦機構,改變隸屬關係。由於許多地方縣一級的環保局本身就是事業單位,在縣一級,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很多,這是受行政機構個數和行政編制數限制,環保局下屬的二級事業單位,就更不可能是行政了,保持現有機構編制狀態,已經是很不容易了,更不要提什麼參公了,轉公務員,根本不可能。


真寧腔調


公務員編制是行政編制,是政府機關的正式人員。事業單位一般不要求實行公務員管理,但個別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管理。

事業編制按照財政來源又可分為:全額拔款、差額拔款、自收自支事業編制三種。

全額拔款事業編制,不允許也不能自主創收,多指一些公益性事業單位和部分具有行政執法職能的事業單位,如:公辦義務教育學校、防疫站等等。

差額拔款事業編制,由財政進行差額拔款,待遇和收入在一定程度上掛鉤,如:公立醫院、公立大學、報社等。

自收自支事業編制,實際上與企業差不多,待遇和經營狀況息息相關,多為一些服務型單位,如:政府招待所、政府下屬培訓中心等等,隨著事業單位的改革將逐步改制成企業。

現在的政府機關公務員編制名額是固定的,除了報計劃公開招考,不能隨意增加。政府機關所屬的事業單位,只有領導(副處以上或少部分正科)是公務員編制,其他人都是事業編制或者是合同工。

綜上所述,事業單位編制是沒法直接轉為公務員編制的,在事業單位改革中,還需看單位性質及個人條件的。


荒漠獨行8


這個問題,首先要看縣節能監察中心的主要職責是什麼。

節能監察中心的主要職責:依法承擔節能監察相關工作;負責對指定的重點用能單位實施節能重點監察;負責對用能單位進行節能監測,開展節能技術普及推廣工作;依法查處違反電力設施和電能保護法律法規的行為。

通過節能監察中心的職責最後一條可以看出,節能監察中心是具有執法性質的事業單位。

下面,我們根據事業單位改革的趨勢確定縣節能監察中心的方向,看圖↓

前文中已經判斷出,縣節能監察中心是具有執法性質的事業單位,對應到圖裡應該就是第一條——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

那麼改革方向也很明確,改為行政機構,你們的機構按道理是要向行政化方向改革的,但是對應到個人頭上的編制就不好說了。假如你是一般事業幹部,即便機構改革為行政機構,身份也不好轉換,除非當地有相應的政策。假如你是副科級以上事業幹部,隨著機構性質的轉變,你身份轉化為公務員是很輕鬆的,也非常有希望。總之,各地區具體操作也不一致,具體要看當地如何決策。


九品芝麻吏


現在不會,以後也不會!

事業單位改革與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同時推進,按照財政供養人員只減不增的總原則,嚴格控制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總量,深入推進政事分開、事企分開、管辦分離,推進公益類事業單位去市場化。


市級節能監察中心一般是發改委或經信委下屬二級機構的事業單位,但根據各地實際情況有參公和自收自支不同情況存在,主要負責監察企業設備節能達標程度,審查節能評估報告,下達節能監察通知書,限期整改通知書之類的。

省級的節能監察部門多是參公的,享受公務員待遇。但是縣級部門屬於事業單位體制,不參公也不會隨著事業單位改革而有參公可能。多承接上級分發工作,人員多被借調或外派,出差任務比較多。根據其工作性質,各地也沒有固定部門稱謂,主要叫法有:節能監察支隊/節能監察中心/節能管理辦公室/節能監察大隊 ,其實他們都是指同一個部門。


鈺霖大帝


縣節能監察中心有些地方也叫節能辦,該事業單位有的屬於發改部門管轄,有的屬於經信部門管理。以筆者所在縣城為例,節能辦為經信局下屬正科級事業單位。

對於節能辦在事業單位改革中的前景,筆者認為其轉為參公的可能性有。



縣節能辦屬於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在事業單位改革中明確提出,要將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劃歸行政機關,做到政企分開,避免政出多門,進一步理順政府機關與事業單位的關係。

而承擔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堅持的原則是面向社會提供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理順同主管部門的關係,逐步推進管辦分離,強化公益屬性,破除逐利機制;主要為機關提供支持保障的事業單位,優化職能和人員結構,同機關統籌管理。



那麼,對於縣節能辦的工作人員,筆者認為會有一部分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人員會轉為參公,可能會隨著改革深入轉變為公務員。此外,一部分承擔公益性服務人員可能會繼續成為全額事業編,不會改變身份。總體來說,節能辦的改革,可能會分為兩類人員。

歡迎關注“東愛雨公考”,專注公務員考試、體制內問題答疑,如有疑惑,可以私信、留言。


東愛雨小公


首先,事業單位機構改革與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審批是兩個管理渠道。此次事業單位改革由中央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領導小組統籌協調推進,具體工作由中編辦承擔,改革分三大類,行政類、公益類和生產經營類。節能監察中心是列為公益類,屬於為機關提供支持保障類別。參公管理屬於人事管理制度,有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



第二,節能監察中心在改革中方向。針對為機關提供支持保障的事業單位,2018年2月28日《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中提出,此類事業單位將優化職能和人員結構,同機關統籌管理。我前幾天在悟空問答裡對此有些解讀,感興趣的話可以在我問答裡看看。

第三,節能監察中心按照公益一類事業改革。公益類事業單位屬於最終保留的事業單位,並加強創新規範管理,整體來說改革中相對穩定。



第四,關於參公條件問題。參公審批要求幾個條件:一是全供經費保障,二是承擔社會公共管理職能,三是有明確法律法規依據。節能監察中心職責為受發改委委託,做好節能監測、評估等工作。可以對照看是否符合條件。

第五,關於參公審批問題。市縣級事業單位參公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因為參公後享受與行政機關公務員同等待遇,申請單位較多,並非所有符合條件的都能通過審批。一些省份對參公審批有總量指標控制,達到了就不再批。而且,事業單位改革中,機構編制部門已嚴控參公編制,實行總量控制。此屬於改革中部門之間政策銜接問題,對參公審批有一定影響。



最後,如果本單位符合參公條件,需要單位主要領導高度重視,爭取上級支持,統籌協調多方,好事多磨,趕早不趕晚,才有可能申請成功。


風27476


現行的事業單位轉變為行政機構是有限制的,對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逐步將其行政職能劃到行政機構或轉為行政機構,從事經營活動的轉為企業,從事公益服務的,繼續保留事業單位序列,強化公益屬性。節能監察中心應當屬於公益類的事業單位,現行參公單位多數屬於執法類的單位,單位轉成參公的有難度。

單位轉化不行就只有從編制上轉化了,從人事編制上,事業編制轉為參公或行政,目前只有一個辦法,參加公務員考試(七級職員下)。要是目前是七級崗位以上只要“能力”夠,還是可以轉為行政或者參公。


天荒49


首先,你得明白,參公不是指的個人,而是指的單位。而且所謂的參公編制,也是事業編制,和公務員、行政編是完全不同的體系和概念。也就是說,如果你所在的單位是參公單位,你才有可能是參公編制,而且你的編制性質並沒有改變,還是事業編制。

那麼要想由事業編變成行政編,成為公務員,途徑只有一條,那就是參加公務員考試。逢進必考,這是當前公務員管理體制中的一條重要規定,任何人都無法逾越。哪怕你有很強大的背景,你也只能在考試中做點手腳,而不可能不經過考試,直接成為公務員,納入行政編。

瞭解了以上政策,你就能知道,你所描繪的這個路徑是根本行不通的。即使,你所在單位在改革中改為了參公單位,你的編制還是事業編,不可能因此成為行政編。再進一步說,你的單位改革改成了公務員單位,那也和你沒有半點關係,你在這個單位裡依然還是事業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