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扫黑除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黑恶不除,百姓难安。有黑必扫,除恶务尽。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区上下勠力同心,各级各部门狠抓落实,全力提升政治站位,强化工作举措,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区扫黑除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8年,全区共打掉恶势力犯罪团伙6个,破获九类案件62起,抓获九类犯罪嫌疑人208人,网上追逃11人,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安全,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秩序。

强化领导

合力推动扫黑除恶深入开展

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组长、10名区级领导任副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专题研究部署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切实履行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责任,把扫黑除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先后65次对全区扫黑除恶工作作出批示,亲自组织部署重点工作,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扫黑除恶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

纪委监委、组织部、宣传部、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局等有关部门根据自身实际制订专项方案,积极主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形成了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此外,我区还组建了综合督导、信息宣传、线索摸排、侦办核查、会商研判、后勤保障、质量把关、乱象治理等8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班,有效保证了扫黑除恶工作有效开展。

广泛宣传

营造全民参与浓厚氛围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是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居乐业的良好社会环境,我区充分动员人民群众广泛参与专项行动,在全区形成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区委宣传部大力构建“线上+线下”宣传发动体系,实现宣传媒体、宣传载体、宣传方式、宣传活动、宣传渠道等“五个多元化”,做到了宣传内容、宣传对象、重点行业场所、宣传媒体等“四个全覆盖”。2018年共刊播报道扫黑除恶相关消息700余条,制作宣传片11个,播放专题电视节目《龙乡警视》12期,固定标语3000余幅,发放“倡议书”3万余份、宣传资料400余万份,发送短信200余万条,设立举报信箱500余个,编印《扫黑除恶专刊》50期,组织扫黑除恶专场文艺巡演13场,结合区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文艺活动开展专项斗争巡演28场,开展主题宣讲60余场,形成了全民知晓和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重拳出击

依法打击筑平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区针对十二类重点打击对象,深挖案件线索,全面落实核查,重拳出击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线索摸排组、会商研判组、侦办核查组及时建立线索摸排台账,组织重点问题线索研判会14次、涉恶案件分析研判会7次,对受理的663条线索逐一进行研判,精准定位价值线索,并按照“一线一卷”进行归档。2018年共办结线索319条。

区纪委监委与政法系统全面建立移交机制,实现扫黑与“打伞”“破网”同频共振。2018年共查处党员涉恶案问题1人,党员干部充当“保护伞”问题2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

区委组织部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2018年,倒排确定后进村(社区)党组织35个,对全区在任的2461名村(社区)“两委”成员全面摸排筛查。

区法院加强审判力量配备,严格执行审限要求,及时有效审结涉黑涉恶案件。目前认定并判决涉恶犯罪案件3件5人。

区检察机关对在侦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实行提前介入,第一时间派员引导侦查取证,提供法律适用等咨询意见,2018年共提起公诉8件29人。

区公安机关作为全区扫黑除恶的主力军,不断强化专案攻坚,快速形成严打高压态势。2018年共打掉恶势力犯罪团伙6个,破获九类案件62起,抓获九类犯罪嫌疑人208人,网上追逃11人,移送起诉112人。

区司法局依法监督管理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2018年,共接收涉黑涉恶备案48起,指派律师承办涉黑涉恶刑事法律援助34件,开展人民调解排查走访168次,对“两类”人员中重点对象摸排260次。

针对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地区和领域,我区还不断强化综合治理,部署推进重点治乱工作,实施延伸打击整治。2018年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9521起、涉黄KTV娱乐场所4家、查处赌博案件72起、非法养殖案件2起、非煤矿山案件1起。(记者 郭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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