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港長制” 盯牢“一艘船”

2019-04-17 15:37 | 溫嶺日報-浙江新聞客戶端 | 記者 陳祥勝

率先開展“港長制”試點,建立市、鎮兩級“港長”組織體系,壓實漁港管理主體責任;建立運行“漁港管理站”,整合涉漁涉港部門和沿海鎮漁業管理力量,推動漁船監管關口前移;率先開展漁獲物可追溯標籤試點,全鏈條管控漁獲物……

近年來,我市以“港長制”為統領,紮實推進漁船漁港綜合管理改革,推動實現漁業管理從投入為主向產出為主轉變、漁船管理由海上為主向漁港為主轉變,探索走出了“依港管漁、依港保安、依港管船、依港興業”新路子。

創新“港長制”,壓實主體責任

近幾年,耳熟能詳的“河長制”在“五水共治”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強化了主體責任的落實。

作為此次漁船漁港綜合管理改革的特色做法,我市在全省率先創新實施“港長制”,按照分級管理、屬地負責的原則,市級設立漁港“港長制”工作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建立市、鎮兩級“港長”組織體系。

其中,市政府分管領導擔任溫嶺中心漁港總港長,統籌全市各漁港、各漁港經濟區建設發展、綜合管理、安全生產、生態保護及社會穩定等工作;礁山二級漁港及龍門、觀岙、東海塘、三蒜、車關等5座等級以下漁港由屬地鄉鎮主要負責人任港長。通過整合鄉鎮、漁政、邊防等力量,形成信息共享、執法聯動的監管合力,推動駐港監管和管理重心下移,形成可複製、有實效的漁船漁港管理制度體系。

漁港管理站是漁船漁港綜合管理改革的關鍵一環。為推動漁船監管關口前移,我市在4個重點漁港設立漁港綜合管理站,在“港長”的領導下,整合漁政執法、公安邊防等管理力量,實行駐港管理,負責港區及周邊水域漁船安全、漁業資源和港區環境,推動管理要素向漁港高度集聚。

嚴管嚴治,盯牢“一艘船”

我市是漁業大市,漁業安全生產問題一直以來是平安建設的重中之重,也成為漁港管理的關鍵所在。

作為強化漁業安全生產管控的重要一環,去年,漁業執法大隊從市區整體搬遷至漁區松門鎮,毗鄰礁山港開展漁業執法,更好地助推漁業安全工作的開展。

同樣在去年,我市成立全省首個縣級海洋漁業系統檢察官辦公室,實現漁業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精準銜接,進一步形成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強大震懾。

期間,我市成立由分管副市長任總指揮的漁船應急管理指揮部,在石塘、松門等漁業重點鎮組建漁業服務中心,構建市、鎮、村三級監管網絡,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重點加強對惡劣天氣生產、單船作業生產、漁船海上離線、漁船夜間回港、超航區生產、敏感水域生產等事故隱患的動態干預,變安全事故被動處置為主動干預。去年全年動態干預1萬餘次,處理海上各類突發事件98次。

漁業安全生產,關鍵在於盯牢“一艘船”。

我市全面推行漁船進出港報告,嚴格落實漁船安全管理記分辦法,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漁船船東、船長和所在漁業公司進行記分懲戒,列入安全隱患黑名單。通過整合重組,將全市75個漁業村(公司)整合為33家漁業公司,徹底改變漁業公司“低散亂”現象。全面推行非捕撈小型船舶納規管理。全市共納規小型船舶1086艘,其中公司化管理524艘,集體管理564艘。

同時,加強漁民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對漁船實行動態編組管理。去年通過編組生產,第一時間救起落海船員43餘名。通過一系列努力,我市漁船安全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呈“臺階式”下降。

科技助力,漁船、漁獲物管理更精細

位於中心漁港石塘港區的石塘漁港管理站裡,有一塊碩大的電子屏幕。屏幕上,最近24小時之內漁船進出石塘港區的報告信息、漁獲物上岸情況等一覽無餘。

“這套漁港綜合管理信息系統與漁民手機中的‘漁港通’App相連,能加強漁船進出港報告和漁獲物定港上岸綠色標籤認證發放管理工作。”工作人員介紹,通過該系統,工作人員將對不主動報告的漁船實行登船檢查,對發現問題的船隻依法依規進行處罰,基本實現溫嶺籍漁船進出港報告100%,還能對外地籍漁船停靠溫嶺碼頭裝卸漁獲物實行全過程監管,推動漁船管理精細化。

在全域推行進出港報告制度的同時,我市還藉助“漁港通”手機App,在中心漁港石塘港區和礁山漁港開展漁獲物溯源試點,落實110艘試點漁船,對漁獲物實施電子標籤溯源管理,全面加強產出源頭管控。試點以來,上報捕撈日誌、海上交易、港口交易等1.7萬餘次,上報漁獲物總量8804餘噸,海上漁船漁獲物溯源掃碼5856次,定港上岸漁獲物662萬餘噸。

與此同時,我市還以漁船漁港綜合管理改革為抓手,深入挖掘石塘漁港漁業文化,建設漁港經濟區和石塘半島旅遊度假區,實現港、產、城一體化,塑造現代化漁港樣板區。僅去年,石塘漁區共接待遊客近300萬人次,實現旅遊收入3.3億元,有力促進漁民轉產轉業和增收致富,實現了漁業強漁區美漁民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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