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未到法定年齡偷走姐姐身份證結婚,等到姐姐結婚時卻被認定為重婚,姐姐該怎麼辦?

行走在雲端上的人


首先,妹妹的婚姻登記行為是無效的,根據《婚姻法》第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未到法定婚齡的。本案中,妹妹因不滿法定婚齡進行的登記結婚是無效的。

其次,因妹妹姐姐的身份證進行結婚登記,根據《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關於重婚罪的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因此客觀上會造成了其姐姐重婚。

不過姐姐如果真的被起訴的話,妹妹可以去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說明情況,給姐姐作證,將案件的時候告知辦案機關,本案事實上雖然形式上姐姐符合重婚罪的構成,但是實際上姐姐並不構成重婚罪,辦案機關應該不會判定姐姐構成重婚罪的。


孫赫律師


這個問題個人以為應該這樣解決:

第一,姐姐應當向妹夫所在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撤銷原來妹妹以姐姐名義與妹夫結婚登記的《結婚證》。

第二,妹妹持自己的身份證重新和自己的丈夫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第三,如果妹妹`妹夫不配合時,姐姐可以提起妹妹當時以自己證件辦理的婚姻登記無效的訴訟。人民法院核實以後會宣判“姐姐”與妹夫的婚姻為無效婚姻。當然姐姐與自己丈夫的婚姻就不是重婚!


用戶102705716761五福


妹妹實在可氣。

她的行為已經觸犯法律。

妹妹可以先‘’離婚‘’,然後再重新‘’結婚‘’。

這樣的話,姐姐就不是重婚了,會是‘’二婚‘’。


8866669406984綠葉


這事到民政局諮詢


雨打芭蕉183816968


通過法律手段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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