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騙小課堂】第八講:網絡一線牽,“女友”竟是95後在校男生

談戀愛中情侶互發紅包、互送禮物本是很甜蜜的事,但剛認識沒多久的網戀對象便頻頻伸手要錢,那可得當心嘍!

吳先生用某知名交友APP認識了一名楊姓女子,兩人聊得非常投緣,一來二去便加微信確立了戀愛關係。雖然一直沒有見面或視頻,但電話中小楊的聲音很好聽,她發的自拍也讓趙先生非常心動。

【防骗小课堂】第八讲:网络一线牵,“女友”竟是95后在校男生

有一次,小楊無緣無故生氣,吳先生便轉了520元哄她開心,小楊收下錢撒嬌地說:“親愛的,以後每次我生氣都要轉錢給我噢”,吳先生看女友高興便欣然答應。

每逢過節,小楊便要吳先生給她轉錢以表心意。平時小楊買口紅、買護膚品、吃大餐,吳先生也絕不讓她花自己或朋友的錢。對於小楊提出的要求,吳先生幾乎是有求必應,還幾次替她接送弟弟。

但令吳先生百思不得其解的是,自己百般寵愛女朋友,小楊生氣的次數卻越來越多,吳先生只能每次都轉錢哄她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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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吳先生無意間在網上找到了小楊的微博賬號,聯繫後卻發現不是自己的女朋友。便質問“小楊”其真實身份,“小楊”承認自己騙了他,實際上自己姓肖。吳先生怒感被騙,於是選擇報警。

然而,令人大跌眼鏡的是,警方抓獲的肖姓“女子”,卻是之前吳先生多次接送的“小楊”的95後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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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說法

肖某冒充楊姓女子,隱瞞其為男性的事實,與吳某確立戀愛關係,通過微信轉賬的方式,騙取吳某共計人民幣三萬餘元,構成詐騙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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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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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提醒

現在詐騙手段層出不窮,總有人頻頻跳進網戀詐騙的陷阱裡。檢察官提醒大家,談戀愛也要保持理智,切勿隨便給不明身份的人轉賬,最好是先核實清楚對方的真實情況再做進一步的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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