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4名司法人員為屯昌郭斌涉黑案充當“保護傘”被查

海南4名司法人员为屯昌郭斌涉黑案充当“保护伞”被查

4月18日上午,海南省檢察院召開海南省檢察機關查辦司法人員職務犯罪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新聞發佈會,通報4名司法人員在郭斌涉黑案中充當“保護傘”被立案查處案件。南海網記者 胡麗齊 攝

南海網、南海網客戶端海口4月18日消息(南海網記者 莊曉珊 胡麗齊)4月18日上午,海南省檢察院召開海南省檢察機關查辦司法人員職務犯罪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新聞發佈會,通報4名司法人員在郭斌涉黑案中充當“保護傘”被立案查處案件。

據悉,屯昌郭斌等22人涉嫌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是海南省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掛牌督辦的第一起涉黑犯罪案件。在辦理該案過程中,省檢察院成立“10·9” 專案組,堅持深挖細查、“破網打傘”,對發現的“保護傘”線索進行偵查。目前,已立案查處了4名司法工作人員職務犯罪案件。其中,成功辦理了全國首例由省級檢察院立案偵查的司法工作人員職務犯罪案件。

發佈會通報了屯昌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原大隊長陳曉樂、原民警陳益斯翫忽職守案。經查,2013年4月24日凌晨2時許,郭斌夥同陳垂漢等人持刀追砍他人致輕傷。時任屯昌縣屯城派出所幹警陳曉樂、陳益斯接警並負責偵辦該案。在被害人明確指認系郭斌所為的情況下,陳曉樂、陳益斯未依法採取有效措施控制郭斌,導致5月 15日再次發生郭斌持槍故意傷害案。此後,作為“4·24”案的偵辦人,陳曉樂、陳益斯明知郭斌還因“5·15”案被依法逮捕,卻並未將兩案併案偵查,導致郭斌數罪變一罪。直至2018年3月21日,“4·24”案才由屯城派出所移交刑偵大隊辦理,2018年6月,省公安廳查辦郭斌等人涉黑犯罪時才偵破此案,並將此案納入郭斌等人涉黑犯罪事實。陳曉樂、陳益斯對“4·24”案久立不偵、久立不決負有瀆職之責。2018年12月29日、2019年1月3日,省檢察院以涉嫌翫忽職守罪先後對陳曉樂、陳益斯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目前,該案已偵查終結並由萬寧市檢察院向萬寧市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審理中。

發佈會還通報了屯昌縣檢察院原副檢察長吳大驍、屯昌縣法院刑庭原庭長韓永煌徇私枉法案。經查,2013年5月15日,郭斌持槍故意傷害案(以下簡稱“5·15”案件)案發,郭斌被公安機關抓捕歸案。在“5·15”案件辦理過程中,屯昌縣檢察院原副檢察長吳大驍、屯昌縣法院刑庭原庭長韓永煌受郭斌親友請託,分別在審查起訴與審判環節對郭斌從輕處理,導致重罪輕判的結果,涉嫌徇私枉法罪。今年1月21日、3月1日,省檢察院以涉嫌徇私枉法罪對吳大驍、韓永煌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偵查中。

此次全省檢察機關深挖徹查郭斌涉黑案背後的“保護傘”,查辦的四名司法人員職務犯罪案件涉及公、檢、法三機關,貫穿偵查、起訴、審判三個環節,是打擊黑惡勢力“保護傘”的典型案例。

下一步,全省檢察機關將從六個方面推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深入開展。一是在政治站位、責任擔當上再提升。二是在依法嚴懲、保持高壓態勢上再加強。三是在強化監督、守護正義上再發力。四是在深挖徹查、“破網打傘”上再深化。五是在綜合治理、合力攻堅上再改進。六是在提升能力、攻堅克難上再強化。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