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要三不要”防範“套路貸”陷阱 蘭州警方破獲“2·12”特大套路貸案件的警示

原標題: 蘭州警方破獲“2·12”特大套路貸案件的警示

近年來,“套路貸”作為一種新型犯罪方式,讓不少通過網絡借貸或者民間借貸被“套路”的群眾深受其害。這類新型黑惡犯罪不僅嚴重損害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也擾亂金融市場秩序,影響市場和諧穩定。2019年2月26日,公安部正式明確:“套路貸”是新型黑惡犯罪的一種。

“套路貸”法律釋義

“套路貸”具有很強的欺騙性,一般以民間借貸為幌子,通過騙取受害人簽訂虛假合同虛增債務,偽造資金流水等虛假證據,並以審核費、管理費、服務費等名義收取高額費用,惡意製造違約迫使受害人繼續借貸平賬,不斷壘高債務,最後通過滋擾、糾纏、非法拘禁、敲詐勒索等暴力或“軟暴力”手段催討債務,達到非法侵佔受害人財物的目的。

1蘭州警方偵破“2·12”特大套路貸專案

2018年12月,蘭州公安民警在工作中發現一利用“甜兔網”APP平臺非法獲取公民信息、套路貸、催收團隊為一體進行違法犯罪的案件線索,隨即開展技術攻堅和網上偵查。經兩個多月艱苦工作,偵查人員通過大數據分析比對,基本摸清了該套路貸團伙的各級組織架構、人員構成及運作模式。

經前期研判,這是一個集非法收集公民個人信息、套路貸、“軟暴力”催收於一體的犯罪團伙。其利用開發的網貸平臺、APP,非法收集公民信息,採取“砍頭息”、逾期高額收費的方式,向受害人放貸。

以受害人貸款1000元為例,平臺先期以服務費的名義扣除300元的貸款利息,受害人實際拿到700元,貸款時間為7天,逾期每天加收10%的利息(按照1000元計息),利滾利重複計息。受害人需在7日內還款,逾期不還,該團伙便使用軟件發送催收騷擾短信對受害人及其家屬、好友等進行“轟炸”,同時僱傭多個催收公司,以電話騷擾、短信轟炸、P圖等多種軟暴力方式進行催討收賬。涉及我省受害人眾多,危害較為嚴重,影響十分惡劣。

因該案涉案資金大,犯罪團伙窩點分佈地域廣,受害人多,蘭州市公安局局長掛帥成立專案組,省公安廳派員指導,抽調精幹警力集中開展偵辦,同時向公安部、省廳彙報案情。公安部專門派工作組到蘭州,研判指導該案偵辦工作,研究制定打擊方案。

2央視“3·15”晚會曝光套路貸違法犯罪行為

今年3月15日,央視“3·15”晚會對套路貸違法犯罪行為進行曝光。節目播出後,專案組立即部署,提前開展集中收網抓捕工作。在公安部的統一部署和當地公安機關的密切配合支持下,專案組組織400餘名警力同時開展對該“套路貸”犯罪團伙的首輪打擊,一舉搗毀外省6個犯罪窩點,現場查控涉案人員750餘人,依法將有犯罪嫌疑的210人押回審查。

同時,現場還查獲扣押大量電腦、手機等作案工具,查獲現金、名錶、房產等涉案物品,共扣押、凍結涉案資金、財物價值10億餘元。2019年3月18日,蘭州公安“2·12”特大套路貸專案組成功將210名犯罪嫌疑人從外地押解回蘭。

3“三要三不要”防範“套路貸”陷阱

一要樹立正確的消費觀,量入為出,理性借貸;不要不計後果,盲目借貸。

二要選擇有貸款資質的正規金融機構貸款,不要輕信沒有資質的非正規公司發佈的“無利息、無擔保、無抵押”的虛假宣傳廣告。

三是一旦發現遭遇“套路貸”,要及時向警方報案,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不要因為害怕,被不法分子恐嚇、威脅,在“套路貸”的陷阱中越陷越深,遭受財產損失和不法侵害。

同時,公安機關還將對涉嫌違法犯罪的網絡借貸平臺,及時依法查處;對經營不規範的網絡借貸平臺,警方將會同有關行業監督部門,進行集中約談,進一步加大監督力度,規範網絡借貸行為,不斷健全完善重點行業領域的常態化監管機制,從源頭上防範黑惡勢力滋生蔓延,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治安大局穩定。

蘭州晨報/掌上蘭州記者 張秀芸

蘭州公安歡迎廣大人民群眾積極舉報涉嫌“套路貸”的違法犯罪行為。對在打擊“套路貸”等犯罪活動中提供線索、發揮重要作用的予以獎勵,同時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個人安全。

舉報受理:蘭州市公安局掃黑辦

舉報電話:110,0931-5167811

舉報郵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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