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小時工作制,最適合哪類人群?有普遍性嗎?雖然有國際勞動法?

非常男人31710161


8小時工作制屬於你我他。目前現狀事實8小時工作制執行不到位,是因為有法不依。

曾幾何時,創業者懷揣著理想與員工同甘共苦,用自己比別人付出幾倍的時間與辛苦換來了今日的成就。然而,當創業者身份變換為資本家時,就撕下了偽善的面目,變得猙獰、無情,把骯髒的“利”放到了聖壇頂禮膜拜。

他們用“情懷”、“理想”、“奮鬥”肆意踐踏法律的底線,他們高聲唱誦著理想和事業,用這塊華麗的遮羞布掩蓋自己對“利”的貪婪追求,用他們的成功輝煌來歌唱“利”的至高無上。把剝削打包成禮包送給員工,且孜孜不倦,仿若救世主拯救地球。

公利也罷,私利也罷,只要把它們放到崇高的理想裡,骯髒就變成了聖潔,卑鄙就變成了高尚,“利”隨即成為了歷史公正與否的最後裁決者。

這不知是法制的悲哀還是沒有覺醒國民的悲哀。

德國正在討論實施周工作28小時,我們某些人卻在為72小時工作制打氣加油,這不是社會文明的進步。996是否違法暫且擱置一邊,難道996就肯定能成功?這碗雞湯太“毒”,農民工付出最多,按996“利”價值觀,他們是否屬於成功呢?堅守法律底線才能真正保護弱勢群體,大家才能都在一個公平公正的平臺上競爭,如果輕易打破,得利的永遠是少數人,一幫善於玩弄權術的人。996從半遮半掩到現在明火執仗正名,今天你放縱996,明天就會面臨997,那麼8127離你不遠了。

美歐資本家現在都沒有我們社會主義企業家(暫且這麼稱呼)這麼窮兇極惡,把剝削玩的這麼高明、清新、藝術。他們八小時工作制執行的非常徹底,而我們以一個國家發展需要,企業發展需要,個人奮鬥需要,生活物資需要就把一件違法的事包裝的如此小清新、華麗。勞動法早就考慮了國家的現實情況給予了企業很大的讓步,在支付加班報酬的前提下每個月有延長36小時的政策。

同意996的人麻煩你瞭解一下“五一”勞動節的來歷,工人階級用近200年的鬥爭,流血犧牲才換來了8小時工作,8小時娛樂,8小時休息的權利。八小時工作制不只保護弱勢群體,還具有促進就業,增加經濟活力的功能,所以,世界大多數國家才會簽訂保護勞工的各項公約條文。

疾呼996合理的人,不是僱主,就是僱主代言人,或是一部分還未覺醒的民眾,說到底,是大多數弱勢群體還未覺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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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啡魚1977


儘管你的問題很無聊,但我還是要說兩句,8小時工作制是全世界勞動者抗爭的結果。既然地球上所有的國家都將其寫入法律條款就應該遵守。別人能尊守,為什麼我們不能?其實所謂996是“企家業”的貪婪和國家管控缺失造成的。國外為什麼能做到?因為違反勞動法的成本很高,你賠不起!還多說一句,馬雲也好,任正非也好,劉強東也罷,當他們看到晚上辦公樓燈火通明,只有心裡的平衡,歸根結底還是無規則的競爭引起的。如果硬性規定?……沒人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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