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進一步明確小微企業認定條件

華訊網常州4月18日電(楊黎 通訊員:常人社)今日,華訊網從常州人社部門公佈的常人社發(2019)71號文件瞭解到,根據該部門與常州市財政局《關於印發〈常州市就業創業社會保險補貼辦法〉的通知》(常人社發〔2017〕222號)精神,為進一步落實好小微企業招用高校畢業生社保補貼政策,發佈做好小微企業認定工作通知。

一、小微企業認定標準

參照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中劃型標準,結合常州市實際,進一步明確小微企業認定條件,以企業上年末實際參保人數作為小微企業認定劃型標準(詳見附件)。

二、資格有效期限

認定後的資格當年有效,每年審驗一次。

三、申報流程

(一)首次認定

1.企業申報。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常州人社網上服務大廳進行申請並上傳營業執照電子圖片。

2.審核認定。市、轄市(區)就業經辦管理機構根據管理權限進行審核認定。

(二)年度審驗

首次認定後,每年3月底前,由市、轄市(區)就業經辦管理機構根據管理權限通過市“金保工程”信息系統進行年度審核認定。

四、其他

1.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當年新招用畢業年度(指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併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實際招用人數,給予不超過1年的社保補貼。補貼標準根據當年市人社局公佈的月最低繳費基數執行,按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五項社會保險合計單位繳費比例計算。

2.小微企業年度審驗不通過的,對其上年招用的符合條件正在享受的人員繼續給予社保補貼,直至1年期滿;對其當年新招用的符合條件人員所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不再給予社保補貼。

常州進一步明確小微企業認定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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