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網記者 徐可 通訊員 陳磊
半掛車上掉下混凝土塊
小轎車車身及擋風玻璃表面有輕微劃痕
高速上的拋灑物一直是引發交通事故的罪魁禍首之一,無論是微小之物,還是貨運車輛的運載貨物,都猶如一枚枚“定時炸彈”,時刻危及著高速公路上車輛的行車安全。
4月17日傍晚7點26分,一輛浙H號牌的黑色小轎車忽然停在正在桐廬收費站執勤的陳警官面前。車上走下來一名中年男子,姓姜,他報警稱其駕駛的小轎車在G25長深高速公路往千島湖方向2370公里附近處,被相鄰車道上一輛半掛車上掉下來的異物給砸中了。
“我按喇叭想提醒對方,可對方卻管自己開走了。”姜某氣憤地說,並向陳警官提供了掛車車牌。
陳警官仔細觀察了一下浙H小轎車的車損情況,發現只是車身及擋風玻璃表面有一些輕微劃痕,損失幸好不大。“但還是需要儘快找到這輛車,萬一又掉下東西砸到其他車子呢?”陳警官說。
根據姜某提供的車牌,陳警官很快就在桐廬服務區內找到了這輛半掛車。當交警向駕駛員盧某詢問有關情況時,盧某竟一臉茫然。直到交警指著地面上從他車上掉下來的混凝土塊時,盧某才意識到自己闖禍了!
在陳警官的調解下,盧某對姜某做出了賠償。陳警官也對盧某駕駛機動車在載物行駛過程中遺落載運物的違法行為處以了200元的罰款。
高速交警提醒,上高速公路前務必捆紮好載運物,一旦載運物在高速公路上掉落,將對行車安全構成巨大的危害,同時肇事者也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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