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德老伯出軌嫩妹,涉資數百萬和70個車位,結果……

4月16日,已婚歌手許志安被曝出軌香港演員馬國明的女朋友,令人唏噓。

生活不止娛樂圈的狗血......

在順德,也有位50多歲的阿伯

和比他小30多歲的情人出軌!

瞞著老婆向情人轉賬361萬元

主人公叫茂伯,1986年與芳姨結婚。2013年茂伯都50多歲了,誰料竟出軌年僅20多歲的阿敏!

期間茂伯向阿敏及其家人轉款共361萬餘元,還通過代為出資購買的形式,贈與了10個位於順德倫教的車位。

後來,阿敏將其中4個車位轉移回茂伯名下,剩下6個車位仍登記在她自己名下。

芳姨知道兩人的事情後勃然大怒,當即通過律師起訴阿敏,要求其返還茂伯所贈與的全部財產。

然而,阿敏卻在法庭上否認和茂伯的婚外戀人關係,她辯解:“我的錢和我的車位都不是茂伯贈送的,而是我和茂伯合作投資得來的,所以不需要還給她(芳姨)。”

法官有話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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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爭議焦點在於案涉債務是否為不法給付,是的話,阿敏就得還款。

根據法院查明情況,確定以下事實:

1、茂伯多次向阿敏及她的親屬賬戶轉款款項合共361萬餘元,其中171萬餘元用於購買車位。其他錢用在什麼地方,阿敏未給出用途解釋;

2、二人雖曾簽訂《合作清算協議》,但此前無任何證據反映茂伯借用阿敏名義掛名購買車位,因此法院不確信《協議》為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綜上,順德法院認定

阿敏與茂伯之間存在不正當的男女關係

茂伯以夫妻共有財產給付阿敏

為不法給付

應認定該給付無效

所以

阿敏應把茂伯給付的款項返還給芳姨!

那麼問題來了

阿敏該返還多少錢呢?

茂伯給阿敏合共361.4884萬元,購買車位支付171.855萬元,由茂伯負擔物管費5.038萬元;

阿敏曾將60個沒有產權的車位和4個有產權證車位還給茂伯,原合同價為275.3萬元;

綜上所述,阿敏現仍佔有了茂伯款項253.005萬元(361.4884萬元+171.855萬元-5.038萬元-275.3萬元),應向芳姨返還。

不過,阿敏仍持有的那六個產權車位,是拿不回來了。因為阿敏為上述車位的合法產權人,返還款項中也包含了這六個車位的購車款,因此芳姨不可能在得到購車位款後,還要求取得車位。

戀愛容易

婚姻不易

且行且珍惜

插足他人婚姻就是“作死”

最後受傷最重的只會是你自己

佛山新聞網綜合報道

顺德老伯出轨嫩妹,涉资数百万和70个车位,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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