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治各種恆殘
有人說恆大與人和比賽中的保利尼奧踢頭不是惡意犯規,而是人和的球員“送頭被踢”目的是要把恆大主力球員保利尼奧罰出場,屬於“碰瓷”行為,從而達到以多打少,這場比賽之後,圍繞著這張紅牌,各種聲音喧囂塵上。
其實,誰都知道,場上裁判對球員作出紅牌判罰,理應停賽一場,如果性質惡劣,很可能會被足協紀律委員會追加停賽場次。
當年申花的登巴巴,在對陣恆大時有個抬腳過高動作,當值裁判只給了黃牌,但事後還是被足協追加了一場的處罰。
那麼,恆大俱樂部為什麼明知道,中國足協不曾有更改裁判球場判罰的先例,而要在第一時間裡發出強烈的聲音,要求足協取消當值裁判的紅牌判罰?分析原因無非如下:
第一,向足協表明態度,你足協領導層換了,可我恆大從沒有在足球領域上退卻過,恆大還是那個恆大,我的利益不可侵犯。
第二,向足協施壓,紅牌停賽一場不可更改,但你如果還想追加停賽,那就是侵犯了我恆大的利益,特朗普式的高要價,就是為了多得利,這是一種談判策略。
第三,恆大這麼做,是想在中國足球圈進一步造勢,恆大品牌部確實做得很好,他會利用各種機會提升恆大品牌知名度,讓負面影響降到最低,這是現代企業維護品牌的重要課題,屬於危機公關,這一點恆大確實讓人佩服。
筆者判斷,足協不會更改紅牌自然停賽一場的結果,也一定不會再追加保利尼奧的處罰,恆大目的達到,足協也被鎮住,僅此而已。
寅弘
首先你要知道這個完全就是兩碼事好吧,登巴巴當時是什麼情況應該所有人都知道的吧,登巴巴這個人本來就有點腳底下不太乾淨,這麼多年了大家看球的基本都是心知肚明的,再說了當初綠地的判罰完全就是可以按照當前比較標準的方法來定的
而暴力鳥的情況完全就是兩碼事了,要知道人家已經是完全在無意識的情況下犯規的,但是犯規畢竟是犯規,吃上那麼一張牌子完全是沒有問題的,但是突然吃個紅牌是咋回事呢?人家已經在一瞬間就意識到對自己的對手造成了傷害並且已經非常快速的撤腳了,但是很可惜的是對方還是受到傷害了,判罰雖然沒有問題,但是裁判這個完全就是主觀意願上面判斷的紅牌,所以說根本就是沒有完全合乎相關規定的
不錯過的人生
暴力鳥不應該繼續追加處罰,他的動作當時情況來確實是造成了對手的傷害,但是是個無意的動作,沒有任何故意的嫌疑。所以只能說是無意之舉,不能說明他是危險比賽。
分析他當時的動作,背對對手抬腳,後轉身發現有人,由於慣性已無法收回,此時對手不顧危險直衝過來,導致危險發生。當時發生危險了,但是雙方都是無意的,比賽才開始14分,雙方的並有直接矛盾,所以心理還是處於一般的。裁判當時紅牌可以理解,但是不應該賽後追加處罰。
I北喬峰
這就是原因!
永為3592
出現問題很簡單,
一切按照足協章程辦。
如球迷與水軍各執一詞,
可申訴恆大足協集訓委員會重點研究解決。
關於全國媒體,
以廣州《足球報》李璇及恆大自媒體代表潘偉力、菱鏡頭等正直水軍為楷模,認真“準確”報道。
關於全國球迷輿論,
以品牌部發布信息為準,希望全國球迷積極響應配合。
根據以上原則,具體暴力鳥紅牌事件,屬裁判嚴重失職,內部停哨;人和羅姓球員,屬碰瓷行為,情節惡略,停賽5輪!暴力鳥無辜,下場不予停賽!恆大丟掉3分,請專人情感疏導;並在不久聯賽上補齊,望15支中超球隊見諒🙏。
只有上述這樣,就完美了😃😄😆😅😂。
菱鏡頭母親的摯愛
這就是恆大水軍的嘴臉。兩個一模一樣的回答卻是不同的ID。麻煩無恥的水軍,以後專業一點。起碼改幾個字再發。要不月度考核不及格,品牌部會開除的!
東城府學
保利尼奧是在中場轉身夠球時,不慎一腳踹到羅歆的頭部,主裁判王迪卻毫不猶豫將其紅牌罰下!有沒有看過足球規則。倒鉤也好,抬腳過高也罷,如果沒有踢到對方球員,或者沒有可能造成傷害對方球員的,那是合理動作。但如果有可能會傷害到對方球員,或在人群密集的地方使用這種動作,那就是犯規。建議你就算不看足球規則,也應該多看看足球比賽。很多倒鉤動作都是被吹犯規的。為啥還要追罰!
風格不統1
這張照片清楚的說明了保利尼奧搶球時的狀態。
一張紅牌,已不足以服人,再追加處罰,確實不講理了。
夏天的飛鳥001
空間一號725
就看你的名字和所提的問題就知道是一個大傻B,連最基本的是非黑白都分不清就想來治恆粉?何為惡意反規?先不談保利尼奧算不算犯規,你哪看到他惡意了?就算是追加處罰保利尼奧,甚至是罰下恆大幾個主力,讓上港衛冕冠軍又如何?就是一個自欺欺人的傻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