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山傳媒演員“胖丫”犯生產、銷售假藥罪,獲刑3年

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發佈的判決書顯示,本山傳媒有限公司旗下兩名演員趙丹(藝名:胖丫)、郭靜因涉嫌生產、銷售假藥罪,於2018年3月16日被逮捕,現羈押於北京市東城區看守所。

搜狐財經注意到,2018年12月28日,北京東城區法院一審認定趙丹(胖丫)犯生產、銷售假藥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50萬元,刑期至2021年2月6日。


本山傳媒演員“胖丫”犯生產、銷售假藥罪,獲刑3年

判決書顯示, 2016年3月至10月間,趙丹(胖丫),夥同郭靜等人,在北京市東城區劉老根大舞臺員工宿舍等地,通過映客直播、微信等網絡平臺宣傳“純中藥減肥膠囊”,稱該中藥為老中醫獨家配方,無副作用。

郭靜等人負責對膠囊進行瓶裝及袋裝、自制說明書,通過微信與購買者聯繫,使用快遞向各省市購買者郵寄。

其中,郭靜銷售金額為1.89萬元,另有兩人銷售金額共計110餘萬人民幣。

本山傳媒演員“胖丫”犯生產、銷售假藥罪,獲刑3年

法院判決書顯示,部分購藥人在服用藥物之後產生了不同程度的不良症狀,經北京市東城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認定,涉案的“純中藥減肥膠囊”應依法按假藥論處。

本山傳媒演員“胖丫”犯生產、銷售假藥罪,獲刑3年

東北二人轉

趙丹(胖丫)供述稱,“我之前吃減肥藥瘦了很多,2016年我在映客做直播時很多觀眾問我怎麼瘦下來的。我說是吃了減肥藥,他們就問我在哪買,我讓他們進直播去諮詢郭靜等人。”

根據郭靜證言,2016年4月,趙丹找到其賣減肥藥,郭靜註冊了本山傳媒郭靜的映客直播號對外進行直播宣傳。趙丹在映客直播時,對郭靜進行飄窗宣傳,讓想了解減肥藥的人關注郭靜的映客直播,然後向他們銷售。

“我通過淘寶網買的塑料瓶,把藥分裝到塑料瓶裡並附上1張我自己製作的說明書,內容是告知顧客怎麼服藥,減肥藥的銷售價格是1900元,我每套賺400元。”郭靜稱。

涉案的另一位谷姓人士供述稱,“2016年三四月份,我妻子王某開始幫趙丹賣減肥藥,趙丹以每瓶1500元的價格賣給王某。她再以每瓶1700元至1900元的價格向網友銷售。前期是以‘胖丫’趙丹的名義賣的。”

北京市東城區法院認定,被告人趙丹犯生產、銷售假藥罪,決定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被告人郭靜犯生產、銷售假藥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繼續追繳被告人趙丹非法所得人民幣10萬元、被告人郭靜非法所得人民幣4000元,予以沒收。

“公司深讀”獲悉,本山傳媒是趙本山旗下的核心公司,股東分別是本山控股有限公司、趙本山及其夫人馬立娟。三方持股比例分別為60%、19.6%、20.4%。同時,馬立娟與趙本山持有本山控股51%和49%的股份。

經此計算,馬立娟為本山傳媒單一自然人大股東,持股比例51%;趙本山持股本山傳媒49%。董事長和總經理職務均由趙本山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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