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區
今秋義務教育招生4月24日啟動
時 間
小一
網上申請時間:4月24日9時-5月4日14時
驗核材料:5月11日至12日
錄取名單公佈:6月27日15時後
初一
網上申請時間:5月6日9時至16日14時
到學校驗核材料:5月25日至26日
錄取名單公佈:7月4日15時後
此外,從2015年起,南山區開始實施學區房鎖定政策,目前已擴展至全區中小學全面鎖定。
● 今年非深戶籍學生以租房申請入學的,家庭必須在2018年4月30日前辦理租賃憑證或租賃信息;
● 租賃有效期限至少延續至今年12月31日之後。以此類推,2020年申請小一或者初一學位的,須在2019年4月30日之前辦理租賃憑證或租賃信息。
● 深戶兒童租房居住時間在1年以下不積分,但在深圳無房的將給予加分。
另外,根據住房證明資料要求,持有《購房合同》但要2019年9月1日後才入夥入住的,不接受申請,且不接受寫字樓或商鋪申請學位。凡祖父母購房,兒童及其父母的戶籍與購房者在同一個戶口本上時,可按“購房”申請;不在同一戶口上,需提供本市公證處出具的親屬關係證明,按“租房”申請,以上兩種情況均需居委會開具的居住證明。
根據《通知》要求,非深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申請我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要求以居住證作為主要入學依據,需符合“兩個滿1年”條件:即,在深連續居住滿1年、連續參加社會保險滿1年,參加險種必須包括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
另外,且自2020年起,非深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申請我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必須提供適齡兒童、少年的身份證。
福田區
今秋義務教育招生4月24日啟動
1
所有小學及部分初中實行學位鎖定政策
申請時間
小一新生網上預報名時間從4月28日開始,
初一新生網上預報名時間從4月29日開始。
2
大學區和共享學區招生制度
根據相對位置就近、教育均衡程度相當、學校相對集中的要求,福田區在部分地段實行大學區和共享學區招生制度。
大學區招生制度 在益田村片區(即福強小學、全海小學、益田小學3所學校招生區域)試點大學區招生制度。
共享學區招生制度 在福田南片區(即福田小學、福南小學、南華實驗學校小學部3所學校招生區域)試點共享學區招生制度。
3
學位申請房鎖定政策
小學 2019年起,福田區所有小學均實行學位申請房鎖定政策。
初中 部分學位特別緊張的初中實行學位申請房鎖定政策,包括市實驗學校、市高級中學、福田區外國語學校北校區、福田區外國語學校南校區、僑香外國語學校、明德實驗學校香蜜湖校區、明德實驗學校碧海校區、紅嶺中學園嶺初中部、紅嶺中學石廈初中部、蓮花中學北校區。
4
試點對口直升政策
為減少轄區居民重複提交入學材料等不必要環節,福田在九年一貫制學校以及一些同片相鄰的中小學試點對口直升政策。
同片相鄰的學校直升包括:華新小學直升華富中學、崗廈小學和福華小學直升蓮花中學南校區、皇崗小學和福民小學直升皇崗中學、上沙小學和下沙小學直升上沙中學、新洲小學和新沙小學直升新洲中學、梅山小學直升梅山中學、南華小學直升上步中學、教科院附小和教科院二附小直升教科院附中。
實施該政策的小學畢業生,不用監護人進行網上申報,由就讀小學直接將相關資料遞交給對應初中,由初中審核合格後,進行錄取。
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福田公辦初一新生報名指南中新添了一個加分項:將社保納入學位積分。
社保加分方式:
按監護人一方在深累計繳納社保(養老+醫療)每滿1個月加0.1分。此項累計不超過10分。
溫馨提醒
2020年起,學生為非深戶籍租房申請入學的,必須在2019年4月30日前辦理租賃憑證或租賃信息(以簽發日期為準)。另外,2019年福田區學位非常緊張,將出現部分適齡兒童被分流到較遠的公辦學校、民辦學校,甚至可能出現部分非深戶兒童無法安排入學的情況。
龍崗區
小一新生入學推出“優享學區”
時 間
小一
網報時間:4月26日至5月5日
到第一志願學校申請學位:5月7日至10日
錄取結果查詢:7月5日
初一
網上預報名:4月29日至5月10日
到第一志願學校申請學位:5月13日至16日
錄取名單公佈:7月8日
民辦學校統一註冊時間:
小一為7月6日至8日
初一為7月9日至11日
同步招生地段為龍崗區行政區域內。
在今年的招生工作中,該區新生申請學位可填報四個志願,非深戶籍申請人中,小一學位申請者必須填報兩所及以上民辦學校,初一學位申請者必須填報一所及以上民辦學校,所有生源均按平行志願錄取。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龍崗區推出“優享學區”——
● 在“麓城外國語小學—怡翠實驗學校—南京師範大學附屬龍崗學校(暫定名)”、“賢義外國語學校—信義實驗小學”兩個共享學區試行“優享學區”,即,在共享學區內為每所學校再劃定一個“優享學區”。
● 小一新生家長可選擇所屬共享學區內任意一所學校作為第一志願學校,若第一志願選擇對應優享學校,可獲得2.5分“優享加分” 。
● 此外,根據相關政策,在學區優化中,保利上城、東都花園初中學位從“龍崗區外國語學校—新亞洲學校”共享學區,調整為“龍城初級中學—新亞洲學校”共享學區。
龍崗從2019年起,全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全部實行學位申請房鎖定製度。
● 以房屋租賃憑證或租賃信息申請學位的,深戶申請人需租期一年以上幷包含2019年的4月1日至9月30日;
● 非深戶籍申請人租期須包含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且備案時間須在2018年4月1日及以前。
● 在住房資料上,如果房產權利人是祖父母,申請學生須與祖父母在同一戶口本上,並按“特殊住房”積分。且祖屋、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集體宿舍等“特殊住房”均需由轄區居委會開具相應證明材料。其中,自建房要出具不屬於“查違拆違”對象的證明材料。
鹽田區
三所學校試行學位鎖定政策
鹽田區今秋預計可提供小一學位2196個,初一學位1905個。
時 間
小一初一新生學位
網上申請時間:4月23日9時-30日17時
學校進行初審申請資料:5月7日至10日、5月13日
錄取名單公佈:7月2日
需要提醒的是,今秋起,鹽田區外國語學校、鹽田區外國語小學和鹽田區外國語小學東和分校三所學校試行學位鎖定政策。其中,小一以學區生源身份、初一以梅沙片區生源身份申請上述三所學校的租房戶,須滿足2019年2月28日前學區租房滿3年的要求,且不認可合租房。
鹽田區學位申請人所得積分為“類別分+累加分”,按積分從高到低錄滿為止。
● 鹽田區外國語小學(含東和分校,以下統稱為“外小”)學區生源佔招生計劃的60%,學區生源積分不夠可第一志願申報海濤小學。
● 另外,初一學位申請鹽田區外國語學校,若梅沙片區購房戶申請人超過剩餘學位30%的名額,招生人數按實際需求提高;
● 梅沙片區生源積分不夠的可申請鹽田實驗學校學位。
鹽田區非外小學區生源或非鹽外學校梅沙片區生源可在4月23日9時至25日17時進行網報外小、鹽外學校的小一、初一學位;4月26日12時前,報名系統將公佈積分情況,積分不足的申請者,可在4月30日17時前調整第一志願為學區內學校。
位於鹽田區梅沙街道閒雲路的海希未來學校(暫定名)於2019年9月建成開學,屆時梅沙小學將整體搬遷到該校辦學。2019年秋季招生入學申請資料交驗在梅沙小學辦理。
坪山區
公、民辦學校統一招生
2019年秋季坪山區小一、初一公民辦學位供給總體充足,但部分學區公辦學位仍然比較緊張,將有部分學生無法被公辦學校錄取。
時 間
2019年坪山區實行公民辦學校統一平臺招生。
小一
網上預報名時間:4月18日8:30-4月24日18:00
材料審核時間:4月25日-6月25日
錄取名單公佈:7月2日
初一
網上預報名時間:4月20日8:30-4月30日18:00
材料審核時間:5月5日-6月25日
錄取名單公佈:7月2日
今年坪山區小一、初一在公民辦學校統一招生平臺,申請學位時單享學區和共享學區可填報學區範圍內一個公辦學校志願,全區範圍內兩個民辦學校志願;大學區可填報本學區範圍內全部公辦學校及全區範圍內兩個民辦學校。如未被公辦學校錄取,將根據填報民辦志願順序進行錄取,被民辦志願學校錄取後不得再申請其他民辦學校。
根據《深圳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19年民辦學校義務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深教〔2019〕52號),民辦學校錄取非深戶籍人員子女,要求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雙方至少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且在深圳居住滿1年,連續參加社會保險(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滿1年。
一圖看懂坪山區小一/初一學位申請
龍華區
民治片區試行大學區招生
時 間
網上預報名時間
小一:4月24日10:00-5月7日18:00
初一:4月26日10:00-5月7日18:00
審核時間:5月7日-6月12日
小一、初一新生名單公佈:7月9日
家長登錄 “深圳市龍華區基礎教育”(http://lhxqjy.sz.edu.cn/)—左導航欄“家長服務通道”處點擊“小一報名/初一報名”,按指引進入“龍華區家長網上預報名系統”進行報名。
龍華教育局官網
申請學位須具備條件
向上滑動閱覽
(一)小學一年級招生對象
龍華區小學一年級的招生對象為符合教育法律規定“年滿六週歲”(2013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學習能力,並在龍華區居住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戶籍兒童。
2.享受市、區政府相關優惠政策人員子女。
3.父母雙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戶籍的非深戶籍適齡兒童;
4.父母雙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在深圳居住滿1年、連續參加社會保險(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滿1年的非深戶籍適齡兒童。
(二)初中一年級招生對象
龍華區初中一年級的招生對象為在龍華區居住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目前就讀小學六年級,具有深圳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或享受市、區政府相關優惠政策人員子女;
2.在深圳就讀小學六年級,父母雙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戶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在深圳居住滿1年、連續參加社會保險(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滿1年的非深戶籍適齡兒童少年。
(三)已取得義務教育階段學籍的學生,不得重複申請學位
已取得小學一年級及以上學籍的學生不得重複申請小一學位;已取得初中一年級及以上學籍的學生不得重複申請初中一年級學位。
(四)深圳戶籍兒童、少年報名材料準備
1.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三方戶口本。
2.兒童出生證。
3.住房材料: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監護人)一方的學區內商品房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產權份額≥51%)、祖屋、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賃憑證(信息)、其他類住房(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集體宿舍等)證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須是住宅)
4.持相關資料到社區工作站登記計劃生育信息(登記截止日期小一/初一:5月7日)。
5.非深圳六年級畢業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讀學校加蓋公章的《學生學籍信息卡》或《小學畢業生登記表》或《學生手冊》。
(五)臺灣籍的適齡兒童、少年
1.適齡兒童、少年及其父母一方提供由深圳公安部門簽發的具有使用功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居民居住證》或五年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2.住房材料: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監護人)一方的學區內商品房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產權份額≥51%)、祖屋、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賃憑證(信息)、其他類住房(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集體宿舍等)證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須是住宅)。
(六)非深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
1.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三方戶口本及父母至少一方持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
2.兒童出生證。
3.住房材料: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監護人)一方的學區內商品房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產權份額≥51%)、祖屋、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賃憑證(信息)、其他類住房(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集體宿舍等)證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須是住宅)
4.社保證明: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法定監護人)一方持有本市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社會保障卡和深圳市社會保險參保證明。
5.持相關資料到社區工作站登記計劃生育信息(登記截止日期小一/初一:5月7日)。
(七)港澳籍兒童、少年
申請在我市義務教育學校就讀的港澳籍學生,參照我市非深戶籍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相關規定,須提交以下材料:
1.兒童出生證明、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
2.父母雙方或者一方為深圳戶籍:父母戶口本、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材料);父母雙方均為非深戶籍:則需提供父母一方由深圳公安部門簽發的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港澳居民居住證》、父母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材料);
3.住房材料: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監護人)一方的學區內商品房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產權份額≥51%)、祖屋、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賃憑證(信息)、其他類住房(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集體宿舍等)證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須是住宅)。
4.社保證明: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法定監護人)一方持有本市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社會保障卡和深圳市社會保險參保證明。
5.由深圳市公證部門出具的父母與子女間的親屬關係公證書;
6.持相關資料到社區工作站登記計劃生育信息(登記截止日期小一/初一:5月7日)。
(八)外籍適齡兒童、少年
有意願到我區就讀的外籍適齡兒童、少年,可到我區外籍人員子女學校申請學位。
新生學位類型和積分辦法如何規定?
按照什麼原則和順序錄取?
1、根據學生在學區的戶籍和住房情況,共劃分為6個學位類型
第一類:龍華區戶籍,學區內商品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有學區內商品房,且產權份額≥51%,提供商品房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或購房合同,下同)、祖屋(提供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股權證》、所在股份合作公司及社區居委會證明,下同)、安居型商品房(提供安居型住房合同或房產證,下同)。
第二類:深圳其他區戶籍,學區內商品房、祖屋或保障性商品房。
第三類:龍華區戶籍,學區內租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學區內租房且經過房屋租賃管理部門備案,下同)、公共租賃房、其他類住房(含自建房、軍產房、集資房、集體宿舍等,下同)。
第四類:深圳其他區戶籍,學區內租房、公共租賃房、有其他類住房。
第五類:非深圳戶籍,學區內商品房或安居型商品房。
第六類:非深圳戶籍,學區內租房、公共租賃房、其他類住房。
2、積分辦法按深圳戶籍學生和非深圳戶籍學生分別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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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戶籍學生積分辦法:按照在學區內居住情況和加分項目積分。
計算積分辦法:(1)購商品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申請學校學區內購商品房或安居型商品房,按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發證日期每滿1個月積1分,商品房或安居型商品房購房合同不積分;租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申請學校學區內租房且能提供房屋租賃部門發放的《房屋租賃憑證》(或公共租賃房合同),按房屋租賃憑證登記備案(或公共租賃房合同)日期每滿1個月積1分;《房屋租賃信息》或其它特殊類房產不積分。(2)積分不封頂。
計算起始日期辦法:提交商品房(安居型商品房)房產證申請材料的,按房產證(不動產權證)簽發日期計算;提交房屋租賃憑證(或公共租賃房合同)申請材料的,按照辦理房屋租賃憑證(或公共租賃房合同)登記備案的簽發日期計算。計算截止日期為2019年3月31日止。
加分項目:獨生子女加60分、政策內或全面二孩加30分、政策外但已接受處理加10分、政策外未接受處理或信息有誤不加分。計生審核以家庭為單位,如家庭子女有政策外生育未接受處理的,該家庭中所有子女包括政策內子女申請入學時計生不加分。
✲2.非深圳戶籍學生積分辦法:按照社保情況和加分項目積分。
計算積分辦法:(1)按照申請學生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深圳市繳納社會保險(所購買險種必須包括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其中時間長的一方的繳納時間計算積分,選擇養老或醫療保險時間長的險種為積分,每滿1個月積1分。(2)積分不封頂。
計算起始日期辦法:按照在深圳市繳納社會保險中購買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年限或醫療保險連續不中斷繳費年限計算積分。計算時間截止日期為2019年3月31日止。
加分項目:獨生子女加60分、政策內或全面二孩加30分、政策外但已接受處理加10分、政策外未接受處理或信息有誤不加分。計生審核以家庭為單位,如家庭子女有政策外生育未接受處理的,該家庭中所有子女包括政策內子女申請入學時計生不加分。
3、錄取順序和原則是什麼?
按照劃片招生,免試就近入學和“先類別後積分”的原則,按照學位類型1至6類依次錄取,同一學位類型學生則按照積分從高到低錄取,至學校招生計劃錄滿為止。未被學校錄取由教育主管部門統籌分流,原學位類型不變。
共享學區範圍學校學位由教育主管部門統籌安排,原學位類型不變。
光明區
全面平行志願,學申請房鎖定
光明區在去年12月底,就發佈了《光明區文體教育局關於公開徵求2019年義務教育公辦學校招生片區方案(徵求意見稿)》和《光明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位積分入學派位試行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向社會徵求意見。
該文件為意見稿,僅供2019年家長參考,如若政策有最新更新,請以最新政策為準。
1.學位類型劃分有變:
學位類型劃分有所調整,由四類增加至五類,主要差別為非光明區的深戶兒童,區分了購房、租房情況
2.社保積分規則放寬:
新政策中,社保積分規則有所放寬,醫療從連續時長變為累計,如此中斷前醫保時長也能計算積分。不過,值得注意的是,這並不意味著可以隨意中斷社保,因為非深戶還需滿足一個入學條件:連續一年社保不中斷。
積分辦法
按學位類型順序錄取,第一類>第二類>第三類>第四類>第五類,相同學位類型,按積分由高到低順序錄取。前一類型不能全部錄取時,不再進行下一類型的錄取。
臺灣戶籍兒童與深圳市其它區戶籍兒童同等待遇。
非深圳戶籍兒童包括港澳戶籍兒童。
學區購商品房,有購房合同,但未取得房產證的,按合同約定在2019年12月31日前交房入住的,可作為入學條件,不積分。
家長網上填報申請信息並保存成功後,報名系統將根據家長填報的信息,自動計算適齡兒童的積分(最終積分以各職能部門審核為準)。網上預報名期間,區文體教育局將每天公佈各公辦學校報名人數及學位類型明細,按招生計劃預計初步錄取積分等項目。
學校對申請信息進行初審,核實家長所填寫的積分項目。政府各職能部門核實家長遞交積分材料的真實性。
積分計算方式
大鵬新區
地段劃分,按積分高低排隊
2019年2月25日,大鵬新區公共事業局印發《大鵬新區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方案(2019)》。
大鵬新區各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嚴格按照各學校招生地段劃分,實行按積分高低進行學位排隊制度。
學生戶籍類型分為大鵬新區學區戶籍、大鵬新區戶籍、深圳其他區戶籍及非深戶籍,其中大鵬新區學區戶籍指戶口在學校招生地段內的戶籍。
學區積分由基礎分和加分兩部分構成。與上年相比,基礎分由原先的10類變為現在的6類,加分標準也發生很大的變化。
基礎分
以申請學生的戶籍類型和居住情況為基礎分的積分條件,設六個類型的積分,每個申請學生可對應相應條件取得一個基礎分:
第1類:基礎分90分。
大鵬新區戶籍,學區商品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有學區合法產權房且產權份額大於50%,下同);或大鵬新區學區戶籍,學區祖屋。
第2類:基礎分85分。
大鵬新區學區戶籍,學區特殊住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有自建房、軍產房、集資房、集體宿舍、商務公寓(必須為家庭名下唯一住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擁有學區合法產權房且產權份額大於50%,下同)。
第3類:基礎分80分。
大鵬新區學區戶籍,學區租房(含公共租賃房、人才住房,下同);或深圳其他區戶籍,學區商品房。
第4類:基礎分75分。
大鵬新區戶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有學區特殊住房;或非深戶籍,學區商品房。
第5類:基礎分為70分。
大鵬新區戶籍,學區租房;或深圳其他區戶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有學區特殊住房。
第6類:基礎分為65分。
深圳市其他區戶籍,學區租房;或非深圳戶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有學區特殊住房或學區租房。
加分
加分標準分三類。
第一類:獨生子女或政策內二孩加4分;政策外子女但已接受處理的加2分。
第二類:深圳戶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學區租房,能提交房產信息登記部門在入學當年出具的父母雙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深圳市無房證明的加5分。
第三類分兩種情況,此類加分不超過7.2分:
A:深圳戶籍學生:按申請學生家庭在學區連續居住的時間來計分。
居住時間積分計算公式為:居住總月數×0.1,不足1月不積分。
計算已居住時間的起始日期是:
▶提交房產證申請材料的是房產證發證日期或合同簽訂日期;
▶提交租賃憑證申請材料的是租賃憑證登記備案日期;
▶提交祖屋證明或特殊住房申請材料的是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遷入該學區的日期。
計算居住時間截止日期為學位申請當年的3月31日。
B:非深戶籍學生:按申請學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深圳市累計繳納社保養老險和醫療險的重疊時間來計算加分,補繳的不算積分,在已繳納一年的基礎上,每滿一個月加0.1分。計算方法是:若申請學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雙方均提供社保,只計算重疊繳費時間較長的一方,計算時間到學位申請當年的3月31日為止。社保積分計算公式為(社保總月數-12)×0.1,不足1月不積分。
說明
(1)深圳戶籍學生和非深戶籍學生都參加計劃生育信息核驗,申請人如需申請計生加分,請於4月28日前到社區工作站進行計生信息登記。
(2)家長網上填報入學資料後,電腦系統根據家長填報的資料內容自動給出家長填報積分。經資格審驗部門核定後的積分方可列為學位排隊的依據。
(3)家長如對核定的積分有異議的,可向教育行政部門提出複核,教育行政部門接到家長書面複核申請後向學校和職能部門調查,並根據調查結果作出處理。
採取志願填報方式
採取志願填報方式:按志願進行生源分流。
志願填報要求
學位申請通過填報志願的形式進行。
供家長填報的志願有三個:
第一志願為居住地段內的學校,為固定志願,家長無需選擇;
第二和第三志願由家長自由選擇填報,可選擇全區範圍內的公辦學校,也可選擇民辦學校。
此外,家長必須對是否服從安排作出選擇並填報。
學位錄取辦法
資格審核合格後,按照學校招生計劃人數,錄滿為止。具體錄取順序是:
(1)按志願順序依次錄取。
學校先錄第一志願,如申請第一志願學生全部錄取還沒有完成學校招生計劃的,再按照剩餘計劃數錄第二志願填報該校的學生,依此類推。
(2)同一志願,按積分高低依次錄取。
(3)同一志願同一積分的,則按本地戶籍優先的順序錄取。
具體錄取順序是:學區戶籍---大鵬新區戶籍---深圳市其他區戶籍---莞惠戶籍---國內非深非莞惠戶籍;
(4)同一志願同一積分同一戶籍類型的,深圳戶籍類型按獨生子女優先,其餘的以已居住時間的長短排序,時間長的先錄取;非深圳戶籍類型按獨生子女優先,其餘的以繳納的社保累計時間的長短排序,時間長的先錄取;如繳納的社保時間相同,優先錄取使用房屋租賃憑證的;同一積分社保時間相同,都使用相同住房材料的,優先錄取備案時間早的。
學校按照上述錄取順序擬定小學一年級新生名單和初中一年級新生名單報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審核通過後公佈錄取。
生源分流辦法
學生如果第一志願未被錄取,將被分流到家長填報的第二志願學校安排錄取,如果第二志願學校沒有學位或因該學生積分過低無法被錄取的,則分流到家長填報的第三志願學校安排錄取;如果第三志願學校沒有學位或因該學生積分過低無法被錄取的,則按照家長填報的是否服從安排來確定學位安排和分流辦法。
家長填報服從安排的,由教育行政部門調劑到有學位的相對較近的、有學位的學校安排學位;家長填報不服從安排的,由家長自主選擇有空餘學位的學校申請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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