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18天 沂源交警查處酒駕35起醉駕15起

大眾網淄博·海報新聞4月18日訊(記者 王越 通訊員 馮長冰) 4月18日,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從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沂源大隊瞭解到,4月1日至17日,沂源交警共查處酒駕35起、醉駕15起。

部分醉駕案例:

2019年4月1日15時11分許,何某某駕駛魯C013**號輕型普通貨車沿韓萊路由西向東行駛至沂源縣東里鎮某路口時,被執勤交警查獲,經檢測,何某某血液酒精含量96.06mg/100ml,系醉酒駕駛。

2019年4月1日16時50分許,陳某某駕駛魯CW70**號麵包車沿韓萊路由西向東行駛至沂源縣東里鎮某路口,被執勤交警查獲。經檢測,陳某某血液酒精含量130.21mg/100ml,系醉酒駕駛。

2019年4月3日21時00分許,陳某某駕駛魯C980**號牌的小型越野車沿沂源縣魯山路由東向西行駛至齊商銀行門口時,被執勤交警查獲。血液酒精含量114.38mg/100ml,系醉酒駕駛。

2019年4月5日14時許,江某某駕駛機動車號牌為魯CD05**的小型轎車沿沂源縣健康路由南向北行駛至某某路口,被執勤交警查獲。經檢測,江某某血液酒精含量158.35mg/100ml,系醉酒駕駛。

2019年4月5日14時40分許,張某某駕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二輪摩托車沿沂源縣健康路由南向北行駛至某路口時,被執勤交警查獲。經檢測張某某血液酒精含量143.24mg/100ml,系醉酒駕駛。

2019年4月6日13時40分許,江某某駕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三輪摩托車沿南崔路由北向南行駛至沂源縣西里鎮某村路口處時,被執勤交警查獲。經檢測,江某某體內血液酒精含量109.41mg/100ml,系醉酒駕駛。

2019年4月10日14時12分許,胡某某駕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三輪摩托車沿韓萊路由東向西行駛至沂源縣東里鎮某村路口處時,被執勤交警查獲。經檢測,胡某某血液酒精含量220.22mg/100ml,系醉酒駕駛。

2019年4月10日14時45分許,張某某駕駛魯C397**號輕型普通貨車沿九東路由北向南行駛至沂源縣東里鎮某路口處時,被執勤交警查獲。張某某體內血液酒精含量為137.37mg/100ml,系醉酒駕駛。

2019年4月12日20時50分許,魏某某駕駛魯C316**號的小型轎車沿沂源振興路由東向西行駛至振興路與瑞陽路路口時,被執勤交警查獲。魏某某血液酒精含量為156.58mg/100ml,系醉酒駕駛。

2019年4月17日14時10分,鄭某某駕駛魯CXG98*的正三輪摩托車,沿沂源健康路由北向南行至某路段處,被執勤交警查獲。鄭某某經呼吸式酒精測試,酒精檢測值為:108MG/100ML,血樣已送檢,其涉嫌醉酒駕駛。

記者瞭解到,沂源交警大隊為了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將嚴格落實上級“酒駕整治年”要求,對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實行“全履蓋、零容忍、嚴懲處”。親朋好友之間要相互提醒和勸阻,這是最好的關愛,也希望廣大駕駛員朋友,貴在自覺自律,汲取前車之鑑,莫重蹈覆轍,切實打消僥倖心理,只有遵守國法,才能平安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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