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處理這三點,絕大多數醫患糾紛都可以避免

正確處理這三點,絕大多數醫患糾紛都可以避免

日本醫患糾紛調解專家尾內康彥面向各大醫療機構提供專業諮詢服務逾20年。他對引發醫患糾紛的原因加以分析後發現,醫患糾紛中70%以上與患方的誤解有關。

引發醫患糾紛的患方誤解1

“找醫生看病,就能治好病。” “經過檢查診斷,就能找到疾病的原因。”“治療和藥物對每個人都有同樣的效果。” 抱有上述想法的人很多,但很明顯這都是誤解。治療效果存在個體差異,同一種藥物不是每個人都適用。由於健康狀況、生活習慣、康復狀態等因素的不同,不同患者的病情發展也存在極大差異。

雖然現在的醫療條件已經相當發達,但還有很多疾病病因不明。所以,即使醫生按照標準程序進行治療,仍有一些病例恢復無望。這一點早已在醫界達成共識,但患者對此並不知情或無法理解。因此,如果醫生不能以此為前提,對患者進行充分耐心的說明,一定會引發醫患糾紛。

引發醫患糾紛的患方誤解2

“完全治癒患者是醫生的責任。”儘管接受何種診療服務行為的決定權在患者,但是,患者有配合醫生進行診治的義務。 這裡還有一個容易引發醫患糾紛的來自患者的誤解,即患者不需要配合醫生進行診治。 從常識上講,這個觀點看似荒唐,但實際情況是不遵守醫囑的病人大有人在。結果,在疾病趨向惡化的同時,部分患者會把矛頭指向醫院。

引發醫患糾紛的患方誤解3

“無論什麼樣的患者,醫生都不應該拒診。”由於醫生對醫療服務的壟斷性,所以,醫生負有對患者進行診治的絕對義務,如無正當事由,不得拒診。但是,“正當事由”的概念卻很難界定。

在一起某醫院以床位已滿為由、拒絕收治患者的醫療糾紛案中,法庭最終裁決如下:鑑於該院完全可以在院內空閒場所增設臨時床位,並在其他住院床位空出時適時安排患者協調床位,因此宣告該院敗訴。

儘管醫療機構自身的原因、患者病情的輕重緩急、患者被拒診時是否符合“正當事由”等判斷標準比較複雜,但是,核定難度高是必然的。由於醫師應診義務的相關判斷標準較少,因被醫院拒診產生踢皮球,甚至引發患者死亡等危重病例時,往往會引發患者及其家屬的強烈不滿。

作為一名醫務人員,如果對患者的這些誤解不做好充分的思想準備,一旦遭遇突發事件,將很難冷靜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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