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里糾紛積怨深 執行法官巧化解

近日,桂陽法院成功執結了一起健康權糾紛案件,被執行人鄺某在執行法官的耐心勸說和思想教育下,一次性將賠償款履行到位,雙方達成和解,這場歷時多年的鄰里糾紛終於化解。

李某與鄺某、雷某生命權、健康權、人身權糾紛一案,經桂陽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鄺某和雷某連帶賠償李某各項損失3074.2元。李某對該判決不服,上訴至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18年8月22日,該案經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維持原判。

判決生效後,鄺某和雷某並沒有履行生效法律文書中所確定的義務。在萬般無奈的情況下,2019年3月18日,李某向桂陽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立案執行後,執行法官第一時間通過執行網絡查控系統對鄺某、雷某名下的財產進行查詢,發現鄺某在某銀行有存款900餘元,雷某在某銀行有存款700餘元,執行法官立即對該存款進行了凍結。

在隨後的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瞭解到,鄺某與李某之間積怨很深,兩人作為鄰居,因相鄰用地、採光、排水等事宜彼此之間關係很僵,這次兩人打架,更加重了雙方對彼此的怨氣。

執行法官經案件分析,認為該案的雙方當事人同住在一個村,如果強制執行,極有可能導致更激烈的矛盾,產生不可估量的後果。為保護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又避免激化雙方矛盾,執行法官多次與鄺某、李某進行電話溝通,從鄰里關係角度出發,勸說兩人不要因為小事影響和氣,金額也不多,希望雙方都能一起面對和解決。同時,也向鄺某說明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的嚴重後果。經過執行法官多次溝通,鄺某同意將剩餘賠償款履行到位。至此,該案順利執結完畢。

文章出處:執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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