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日前,水利部組織修訂了《全國主要江河洪水編號規定》《我國入汛日期確定辦法》。此次修訂細化了全國主要江河洪水編號標準,明確了各級水文機構相應的管理職責;補充完善了入汛代表站及相關指標,明確了我國入汛日期確定、發佈的職責單位。
《規定》採用防洪警戒水位(流量)、2年至5年一遇洪水量級或影響當地防洪安全的水位(流量)作為洪水編號標準。根據《辦法》,入汛日期是指當年進入汛期的開始日期。考慮暴雨、洪水兩方面因素,入汛日期採用雨量和水位兩個入汛指標確定。(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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