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勞動法規定每週休息兩天,而有些工廠一天也不休息?

呆呆小多


勞動法規定的東西還有很多,比如最低薪,比如養老保險,比如帶薪休假等等,但你看看工廠和企業,除了一些比較大的或國企,又有幾家真正落實了呢?理想很豐滿,現實連骨感都沒有。

現在的很多工廠,真正實現雙休的鳳毛麟角,大多數都是每週休一,或者全年無休,有事就請假,無非當天沒有工資就是。這種現狀並非只是工廠的問題,而是工廠與工人的一種默契,工廠可以多出活,多出經濟效益,而員工可以多幹一些時間,多拿到一些薪水,特別對於那些計件為主的工廠,員工並不反對常年無休,因為多休息一天就意味著少拿一天的工資。

我接觸到很多加工型的企業,主要是給大企業做材料外包的,機器一天24小時連軸轉,工人都是三班三倒,緊張時甚至是兩班兩倒,常年都是這種工作模式,超過8小時全部客外算加班薪水,有時候車間主任排班時,不給誰排加班就會得罪誰,因為加班費用是8小時內的1.5倍,所以工人都搶著要加班,哪還捨得休週末。

特別像很多加工型企業,公司企業的效益就是時間上的累積,利潤很薄,要通過不斷的走量,走大量才能實現利潤上的擴大,所以就不停的加班加點,而公司賺的多了,工人的收入自然也就水漲船高了。


元芳有看法


首先,勞動法規定的每週休息兩天,這規定在現在的企業很難做到。在國家機關、行政單位可以,有些大型國企也能做到,但企業是要生存要利潤的,是不會放那麼假啦。

我以前在一家外企工作,真正的朝九晚五,週末雙休,偶爾加班也是嚴格按勞動法算工資。可惜後來關廠了,為什麼呢?企業利潤低,老闆說這廠租貴人工貴各種稅費高,沒什麼錢賺,後來把工廠搬越南去了。我當時挺捨不得離開的,這種企業大家肯定都願意呆,但這種企業現在越來越少了。為什麼呢?

因為,企業家(老闆)追求的是利潤最大化,為了利潤他會節源開流,壓縮各項成本。工廠是不會嚴格按勞動法執行的,表面上規範的也是在打擦邊球。比如勞動合同上寫的週一至週五正常工作8小時,週末上班按雙倍工資計算。可是公司會設法把週六變成會議、總結、活動等等,實際還是上班,但不付加班費了。

再說工廠接了訂單是要按期交貨的,為了趕交期也不允許一週放2天假。老闆會動員員工,通常這麼說的:企業,首先要生存,要賺錢!企業賺了錢才能發得起員工工資。鼓勵我們多加班,大多數人為了掙加班費還是願意加班的,呵呵。

事實就是如此。你想要假期多還是要多賺點錢,自己選擇。


喵姐說職場


說到底就是因為窮,在大部分工廠5天八小時工作制的普通員工只能拿底薪也就基本工資也就2000左右吧而且基本沒有什麼福利待遇的有也就一年到頭給你2000左右年終獎金,這裡大部分人都是農村務工人員而且年輕人居多,在如今社會房價日益增長農村養老醫療問題沒有落實到位之前我們80/90後壓力非常大上2000元連最基本的一家人生活開銷都不夠那有心情有時間去休息啊!就其他地方也是一樣的大部分人都沒有高文憑好技術,沒辦法只有犧牲自己唯一能拿出手的時間去拼了,我自己前面在一個物流公司開叉車,那時候工資實行計件制我們在旺季的時候每天12小時工作量有個別時候連續作業24小時雖然很累但是工資對我來說很可觀一萬六七一個月,沒有人強迫你去幹但是你自己就要去幹就為了每個月發工資時候多幾千塊錢誰都知道健康最寶貴但是在如今沒有錢才是最可悲的錢是男人的膽錢更是你家庭幸福的重要條件,人在社會身不由己啊!





沉陌132709509


很多公司實行工時制,我當時畢業時候有一段時間在一家港資企業做過技術,每個月超出176小時剩下的工時按照加班算吧,等於平時的1.5倍,法定節假日3倍工資。當時碰到法定節假日個個都搶著上班😳😳😳。還是比較正規,還經常發季度獎,有七八百塊,效益好的話還上千元。

據我國現有情況,目前有三種工作時間制度,即標準工時制、綜合計算工時制、不定時工時制。標準工時是我國運用最為廣泛的一種工時制度。後面兩種都需要企業特殊申請,不過基於目前很多地方都是按照最低標定底薪的,要是真正按照勞動法每天八小時,一週雙休的話,很多員工只能拿到最低保障工資,所以為了多賺錢,他們也願意加班。

賺錢不容易,生活不容易,還是多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含金量吧,才有機會提高自己的工資待遇。


華章先生


工資是死的,可人是活的啊。

全國各地,每個城市都有個最低工資,像蘇州這種牛逼的城市,最低工資也才2000出頭。

國家規定雙休8小時沒錯,如果你想享受這個待遇,那麼你就只能拿最低工資,有的工廠伙食費還要從你的工資里扣,這樣到手的錢就更少了。

工廠這種地方大家都知道,工資主要是靠加班。一天8小時候,再加2到3小時的班,加班工資1.5倍,加上吃飯時間一天就是12小時,大多數時候,你一天吃飯休息的時間加在一起都沒有1小時的。廠裡給的午飯晚飯各半小時,有的甚至只有10分鐘。然後週六2倍工資,週日休息。這樣完美的按照勞動法的規定,雙休8小時,加班都是有工資的。

當然,這種待遇都是正規的工廠。所以說,工廠都是一天12小時,上6休1。其實就相當於默認這種模式了,你想要8小時就下班領導也不會同意。

工廠不是好地方,年輕人最好還是不要進了,時間長,人就廢了,我說的是流水線,技術工還是可以在裡面混一混的



那小子姓劉


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必須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天。但是,某些特種行業因為業務需要,在經過勞動行政部門的批准後,可以行使其他的休息辦法。

首先,這個題目描述有誤。勞動法並沒有規定用人單位每週必須讓勞動者每週休息兩天,而是規定用人單位必須保證勞動者每週能夠休息一天。法條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另外,在工作時間上,勞動法明確規定勞動者的每天工作時間不能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能超過44小時。如果用人單位確因生產任務需要勞動者加班的,需要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且經過工會的同意。但是,每天加班時間原則上不能超過1小時,特殊原因下需要再延長的,每天不能超過3小時,且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所以,現在吵的熱火朝天的“996工時制度”,是違反勞動法的。

另外,某些特種行業因生產、經營的需要,確實需要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實行其他的作息制度,那麼在經過勞動行政部門的批准後,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突破勞動法規定的工時、休息支付。比如保安、駕駛員等特殊行業。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九條 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之所以在現實生活中,存在著大量要求勞動者不準休息的“黑心”企業,無非就是兩種情況。一是該企業是保安、駕駛員等特種行業,二是諒勞動者也不該輕易反對的強勢企業。前者還好,後者就真的是在明目張膽地剝削了。


冰焰


我想說重慶99、99999999999%的企業老闆的屁兒,心心都是黑的。8個小時,與9個小時以上的時間,產量哪個多,顯然是後者,計件工資是差不多一定的,為什麼,因為老闆都算了的,當然希望你每天上班時間越多越好,工件量多,老闆出的單價格越少。計時就更不多說了,這裡根據自身驗證,重慶老闆最黑。什麼兩班,三班制,九小時以上,通宵的上,加班就不說了,哪裡都有,沒管你工人死活,工資又少。江浙老闆時間關聯要好點,統一八小時,上夜班的廠很少(特別工種外)。


空了吹


正規企業確實按勞動法了,你可以休息兩天,如果工廠膽敢對你咋樣,扣你工資或者逼你自離,找勞動局就行了,但試想一下同志們,如果在工廠上班,是按加班給錢的,比如江蘇,現在最低底薪2020,平時加班17,假日23,如果給你5天八小時,你願意幹嗎?江蘇的企業,一般都會上六休一,你禮拜六不來也不算曠工,沒有所謂的天天上班。有天天上班的一般是私人老闆開的小廠,沒有籤什麼正式合同,存在敲搾勞動力的現象。


吃貨技術員


勞動法對產業基層員工的實際意義不大,主宰權被企業或老闆掌控,即使仲裁,員工付出的代價以及時間成本都非常高,員工往往以放棄權益為妥協,沒辦法誰都要生活,而企業正是看到了這些漏洞,才有恃無恐,不惜以違反勞動法來維持企業權威,那麼員工就成了隨時待宰的羔羊。

尤其是長三角、珠三角地區,民企做為經濟主導,開除員工、單方解約等事件屢屢發生,同行之間相互挖掘也是造成勞動爭議的原因。總之打工者的環境沒有絕對的公平,法律雖有規定,但執行起來對一名普通打工仔而言則異常艱難。


北京宣武的


法律、勞動法 人規定的。一種組織規劃的遊戲規則。對於上億絕對處於劣勢的底層農民工來說、不過只是一個熟悉而又陌生得不能再陌生的詞彙。不是我們農民伯伯打工不知道保護自己的權益!是真的勞動部門靠不住!我覺得道德上的東西可以提倡,良心上人家沒有誰能改變它?原來我總以為是人都是人生父母養,現實中那種禽獸不如的人多了去!別總想著高層提倡制定的法律、他們出發點肯定是好的。那些對有良心道德的人用不上。對禽獸不如的人也沒多大用!作為農民工打工也別想什麼星期天、做一天有一天的工資。出門在外對陌生的地方又不熟悉!給你放個星期有什麼用?不如求求菩薩保佑你自己遇到的公司也好 老闆也好是個有道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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