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風水師“起訴”同行:看錯風水致事主家破人亡

4月18日開始,一紙“民事訴狀”攪動了法律界——這份訴狀上的“原告代理人”是一名風水師,“被告”也是一名風水師。

4月19日,“原告代理人”趙務求回覆上游新聞(報料微信號:shangyounews)稱,“被告”故意看錯風水致“原告”趙某某家破人亡,要賠償精神損失費8萬餘元。

“被告”彭春祥之子則稱,“原告代理人”這樣做是為了敗壞父親的名聲,進而達到搶“生意”的目的。

知名律師殷清利認為,風水事宜與現行法律所調整的法律關係格格不入,法院不會予以立案。

湖南一风水师“起诉”同行:看错风水致事主家破人亡

這份訴狀在傳播中被刻意標註成了“湖南風水第一案”。

奇特的“訴狀”

這份訴狀在傳播中被人刻意標註成了“湖南風水第一案”。

這份奇特的訴狀大體意思是:2014年,“原告”趙某家要建新屋,請“五代單加五十年豐富經驗”風水師彭春祥看風水。隨後,趙某信了彭春祥所說,當即酒飯紅包酬謝,並花費15萬元修建新宅入住。

“代理人”趙務求和另一人路過時實地查看後認為,“斷言此處是損丁傷財凶煞之地,不久將要死人出事”。此後,趙某之叔將趙務求的意見說給“被告”彭春祥,彭說,“趙不是地師,不是神仙,別信他”。

趙某家接二連三出事:2017年5月,趙某55歲的母親病故;2018年7月,趙某的父親病故。訴狀上強調,趙某父母下葬時,彭春祥所挑之地也違背了風水禁忌。

此後,趙某又遭遇車禍,幾乎喪命。

趙某為了查清“真相”,“特請多名有經驗的風水師,進行墳山屋後勘察,方知‘被告’幫‘原告’選擇的陰陽宅均屬大凶之局”。

“原告”和其“代理人”認為,彭春祥自吹是風水名師,五次幫忙看風水,收受禮金紅包近2000元,本應為人造福,卻害別人家破人亡,震驚邵東。

基於此,“原告”請求法院“親臨現場勘察”,並判令“被告”彭春祥賠付“因故意錯看風水造成‘原告’二死二傷(編者注:原訴狀如此)的精神損失費8.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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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務求起草的民事訴狀。

多部門不受理

4月19日,“原告”趙某告訴上游新聞記者,家裡遭遇變故後,他已遠赴外地打工,此事全權委託趙務求進行處理。

趙務求稱,他是趙某的房親。“沒有血緣關係,一個家族的旁親。”

趙務求接受上游新聞記者採訪時闡述了他的“風水理論”,試圖說明彭春祥的“風水理論”是錯誤的。記者認為這是封建迷信,趙務求仍振振有詞。

講完風水理論後,趙務求說,趙某家遭遇變故後,他和趙某去找彭春祥討說法,但無果。於是他於去年底起草了這份“訴狀”,並在本月初打印了出來。打印出來後,他拿著訴狀去了邵東縣的多個部門,被工作人員告知,這是封建迷信,不會予以立案。

“不立案後,我又去了宗教局,接著又去了統戰部門。現在上級領導要求村裡處理。”趙務求說。

“原告”趙某所在村的支書劉先生對上游新聞記者直言,趙務求做法不對,“趙某先是信彭春祥,沒要趙務求看風水。趙某家出事後,趙務求借題發揮。這都是封建迷信,無稽之談。”

至於訴狀為何會在網上流傳,趙務求表示不知情,“我只是把訴狀給領導看了。”

都是“生意”

彭春祥年事已高,其子代其接受了上游新聞記者的採訪。

彭春祥之子說,從父親這一代往上算五代都是風水師,“我爸在附近出了名的,你來打聽打聽就知道。姓趙的那個風水師和其他人,早些年找我爸,要求各自在各自的地方經營,我爸沒有理會,所以他就惡意中傷。之前,還有人在我家附近貼大字報說這個事,就是為了搶生意。”

彭春祥之子表示,他們並沒有收到訴狀,“風水這事往好的說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現實點說是封建迷信,法院怎麼會受理呢?他起訴我爸,我還要起訴他誹謗呢。”

律師殷清利認為,風水事宜與現行法律所調整法律關係格格不入。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登記立案若干問題的規定》第10條 “人民法院對下列起訴、自訴不予登記立案:(一)違法起訴或者不符合法律規定的”之規定,法院不會予以登記立案。此外,“原告”起訴認為風水先生致其家破人亡,沒有必然的因果聯繫證據,其主張的精神撫慰金也不會得到支持。

上游新聞記者 牛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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