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傳播,文化傳媒,廣告公司這三類有啥區別?

__小易


經營方面沒有區別,都可以申請多種經營內容,只是單從名稱上審核方式與定義就不同,文化傳播和文化傳媒都必須到文化局做前置審批,主營業務與文化活動相關,比如影視,音樂,表演等的前期和後期製作與相關服務。傳媒一般會指自有宣傳平臺的企業,比如有自己的網站,報紙,雜誌等平臺,廣告公司也 可以申請以上經營內容。所開發票都以地稅的服務票為主。

加上和不加上區別很大,有“文化”兩個字的企業名稱,都需要到文化部門做前置審批,並且註冊資金是100萬以上,有相關的專業人士(如藝人,攝影師,化妝師等)。傳媒需要有一個自己的宣傳平臺,普通廣告公司單從名稱上來說是很容易通過,但如果經營範圍裡有影視製作與傳播內容,也是需要到文化管理部門做前置審批的。

基本原則是,註冊時,先審名稱,再審經營範圍。



一線流水


1、文化傳播是以具體系統性的文化信息、宣傳、推廣、培訓、互動、傳遞為目的,進行文化的宣傳。傳播形式通過媒體,一切宣傳媒介把要傳播的文化內容,傳遞到所需對象,滲透人群及各個角落,以達到傳播功能所需的傳播目的;這種傳播以國家性群體性,系統性,目的性宣傳居多。

2、文化傳媒是指報紙、電視、電影,網絡,廣播等信息傳遞工具與平臺,通過以上的工具與平臺,把文化傳播單位要傳遞的內容傳播到所需受眾人群及各個角落。文化傳播製造宣傳產品,文化傳媒進行產品宣傳傳播,兩者有著魚和水的關係,不能獨立的分開。

3、廣告公司是以經濟利益為主的信息傳播企業。他主要從事商業宣傳和廣告製作。

文化傳播是大型系統性傳播。文化傳媒有自有傳媒平臺,廣告公司從事專業商業廣告製作。三者有一些關係,但關係並不是太大。


文利wenli


文化傳播是具體的文化信息傳遞行為。通過媒體,把要傳播的文化內容傳遞到各個角落,以達到傳播單位的傳播目的;文化傳媒是指報紙、電視、廣播等信息傳遞工具與平臺,通過以上的工具與平臺,把傳播單位要傳遞的內容,傳播到各個角落。文化傳播與文化傳媒,有著魚和水的關係,不能獨立的分開。而廣告公司是以經濟利益為主的信息傳播企業。他與 文化傳播與文化傳媒有些關係,但關係並不是太大。

謝謝!


自在堂書法


文化傳播多是前線主播或者主持人這類的形式節目,傳媒則偏向於媒介平臺上的職位,播音、作家、編劇等後臺工作偏多

而廣告公司,多為平面設計、提供廣告位等





南宮資訊


它們之前區別:文化專播提指對具體媒介”文化“進行宣傳推廣;文化傳媒是指某傳媒公司經營”文化“領域作品;而廣告公司則是對產品進行宣傳推廣,從而擴大知名度,提升產品銷量。

當然個人理解,有不恰當的地方,還請大家多提寶貴批評指正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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