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四年電改路(上) ——“風起雲湧”的增量配電改革

2015年——緣起

2015年啟動的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已開展4個年頭,作為身處改革前沿的實踐者,能夠參與這樣一次能源行業的變革,體味電改中的酸甜苦辣,是一件幸運的事情。

依然記得2015年在公司的會議室,公司全體中高層人員學習貫徹中共中央和國務院聯合發文的《關於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9號文)。

“電網放開了,不但可以售電,社會資本可以投資電網建設運營了”這一概念猶如一劑強心針在能源行業掀起了大波瀾。一時間,各種解讀、研討會、培訓班絡繹不絕,相關從業人員都在討論電力體制改革、影響及未來的市場機會,都為能趕上這樣的行業變革感到興奮。

2015年底,9號文的6個配套文件發佈,進一步為改革指明瞭方向。公司經過半年多的學習和準備,組織成立相關部門負責配售電事宜;拜訪政府、園區、客戶,尋求增量配電網合作機會;發起成立電改基金,投資增量配電網和綜合能源;參與售電側和配售電改革。

回首過去的4年,無限感慨,在此將自己的經歷和認知進行總結,希望拋磚引玉,取長補短。

增量配電網既是入口也是平臺

增量配電網在初期被歸置在售電側放開的領域中,被定義為第二類售電公司,即擁有配網運營權的售電公司。隨著後來電改的深入,大眾認知的不斷更新,尤其是資本湧入的加持,打破電網壟斷的“紅利”預期,使得增量配電網逐漸成為改革的核心之一。

增量配電網成為了繼售電之外的另一個入口,一方面是因為增量配電網天然的地理位置壟斷和業務壟斷,使之具有很好的平臺價值;另一方面,無論是電網的投資、規劃設計、建設、運營,還是綜合能源服務涉及的概念,包括電、熱、氣、冷等商品,以及包括儲能、分佈式電源、微電網等技術或項目,還有電力大數據、電力金融服務,甚至更為“高大上”的新一代的配電物聯網、區塊鏈、能源互聯網等,都紛紛與增量配電網結合到一起。

如果增量配電網是一隻股票的話

如果把增量配電網也比喻為一隻股票的話,那它是一個一波三折、目前正處於第二階段上升期的一隻大盤股。

第一階段的第一波,關鍵詞:“興奮、裸奔和山窮水復疑無路”。2015年9號文提出了管住中間,放開兩端和三個有序,其中之一就是“有序向社會資本放開配售電業務”。能夠進入之前的壟斷行業的壟斷領域,引發了社會資本的無限遐想,所有的從業人員都感到“興奮”。2015年底出臺的6個配套文件,提出了“配網運營權”的概念和三類售電公司,明確了第二類擁有配電運營權的售電公司,就在那時我們開始全國的園區拜訪溝通工作,向園區解讀政策,洽談合作,簽訂投資協議,成立公司。套用業內人士的話來說“一開始我們就在裸奔,在政策不明晰的情況下,業務卻跑在了前面,我們成為了第一批吃螃蟹的人”。

2016年批覆的第一批106家增量配電網試點以及之後發佈的《有序放開配電業務管理辦法》、《規範開展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的通知》、《對擁有配電網運營權的售公司頒發管理力業務許可證(供電類)有關事項的通知》等文件,公佈了關於增量配網的頂層設計,對有關重點任務進行部署。增量配電網在第一波中達到了最熱的狀態,但高潮之後往往是低谷,這一時期,由於各方仍然對政策文件存在爭議,且相關實施辦法與細則不夠完善,第一批絕大多數試點處停滯狀態,增量配電改革步履維艱。

第一階段的第二波,關鍵詞:“突圍和群眾運動”。自2017年中起,國家發改委、能源局主動出擊開始對增量配電業務革熱點問題作權威政策解讀。下發文件對首批試點進行了積極調研並提出截止要求;及時公佈了第二批試點名單;印發了配電價格核定的指導意見。籠罩在增量配電改革路上的迷霧漸散去,各參與主體信心日漸增強。

第一階段第三波,關鍵詞:“柳暗花明又一村”。進入2018年,國家發改委、能源局印發《增量配電業務區域劃分實施辦法》、《關於進一步推增量配電業務改革的通知(徵求意見稿)》,直面改革實際問題,實事求是地提出解決方案。公佈了第三批試點,基本實現全國地市覆蓋。增量配電改革範圍不斷擴大,電力業務許可證(供電類)審批不斷提速,增量配電網的可行性和實操性日益增強,整體形勢步入佳境。尤其是2018年8月以來,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開展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督導調研,對增量配電業務試點項目進展緩慢和問題突出地區進行約談,並下發了《關於建立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項目直接聯繫制度的通知》,選取12個重點試點項目作為直接聯繫項目,向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相關司局書面報告項目進展情況和存在的主要問題,提出意見建議。

第四批項目試點,標誌增量配電網進入到了第二階段。從第三批試點實現地市全覆蓋開始,2018年下半年以來重量級的增量配電網政策不斷髮布,同時開始啟動第四批項目試點,拓展至縣級,標誌增量配電網進入到了第二階段。筆者在寫此文時,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國家能源局聯合下發《關於進一步推進增量配電業務改革的通知》(發改經體〔2019〕27號),市場參與各方反響強烈。

增量配電網的商業模式劃分和探討

增量配電網是一個很複雜的事物,不管是從項目運作來說,還是從項目內容上來說。複雜,也就意味著項目的商業模式不是單一的,不像新能源項目一樣好計算。

在早期涉足增量配電網業務領域時,從2015年園區拜訪工作開始,我們的足跡遍佈全國二十多個省市。從用戶最初不懂、不瞭解,到認同,簽訂投資協議,組建公司;從第一批增量配電網試點到第三批增量配電網的試點;從項目前期接觸、到項目業主招投標、建設、供電業務許可證申請等,最深刻的感受是,無論項目前期接觸、談判、做方案、簽訂協議、還是業主確定、配電區域劃分、配電設施接入系統都會有各種問題,比如項目進展緩慢;電網企業要求控股;在供電區域劃分、接入系統等環節遇到障礙等。

前三批320個試點增量配電網項目,有些項目的經濟性不好或者達不到社會資本的預期。這也很好理解,一方面,如果是“肥肉”的項目怎麼能夠輕易拿出來分享呢?另一方面,國家電網公司等央企承擔著大量的社會責任,不像社會資本更看重配電網的經濟性。當然,配電網的經濟性達不到預期也有其他方面的原因,比如“電網超前發展”、“大馬拉小車”、當地招商引資、東部和西部負荷差別等等。那為什麼增量配電網如此火爆呢,是因為增量配電網既是入口,也是平臺,尤其是在能源互聯網的大背景下,增量配電網是能源互聯網的“一條腿”。

作為增量配電網的投資者和參與者,應更為關注增量配電網的經濟性和商業模式。業內戲稱,目前市場上參與增量配電網工作的主要有“東邪”、“西毒”、“南帝”、“北丐”和“中神通”等五大參與者。

第一類參與者主要是電網設計、工程施工總包和設備供應商,參與增量配電網主要是為了產業鏈其它環節創造業務增值點。

第二類參與者主要是之前就從事非電能源服務的,如供水、供熱、供氣,以“綜合能源服務”的概念進入電力服務。

第三類參與者多以能源發電央企為主,一方面拓展發電以外的業務,借改革東風進入電網領域,另一方面擁有電網業務的尋找機會發展壯大自己。

第四類參與者是已有相當規模的存量資產在運營服務的,借改革之力獲得電力業務許可證(供電類),將供電服務合法合理化。

第五類參與者是各路資本和基金,藉助資本之力進入綜合能源和能源互聯網領域。

上述增量配電網領域“五大高手”都實現了“乾坤大挪移”,在產業鏈其他環節帶來價值,實現長短結合獲取收益,不是僅靠輸配電價來回收投資。

從資產範圍角度來理解增量配電網的商業模式

從資產劃分上來說,增量配電網可以分為以下幾類:

第一類,園區級增量配電網。園區增量配電網,資產包含電網資產、園區資產和用戶資產;園區面積從幾平方千米到幾百平方千米;資產有存量,有增量;電壓等級從220千伏到10千伏。目前大多數增量配電網試點就是園區級增量配電網,可以通過輸配電價來回收投資的,也可以通過園區綜合能源服務回收投資,可以申請獲得電力業務許可證(供電類),可以在園區上實踐各種能源互聯網的概念。

回首四年電改路(上) ——“風起雲湧”的增量配電改革

但園區級增量配電網不利點是與電網公司牽扯到存量資產劃分、供電區域劃分以及合作入股的事宜;申請試點、成為項目業主需要履行一系列手續,週期長,利益複雜;園區負荷增長需要幾年週期,存在較大風險和不確定性。

第二類,小園區級增量配電網。小園區級增量配電網,不含電網資產,都是園區資產,電壓等級大多都是10千伏,少部分園區投資建設有110千伏電壓等級變電站或線路;由於沒有電壓等級差,一般不能通過輸配電價收回投資,或者輸配電價較少。

小園區級增量配電網優勢是不與電網公司牽扯到存量資產劃分、供電區域劃分的問題;已有現成負荷,不存在用戶負荷增長不確定的問題;存在電價等級差的,可以以輸配電價來回收投資;不存在電壓等級差的,之前可以考慮以轉供電方式來回收投資(在新的轉供電政策下可能要考慮新模式)。

第三類,併網型微電網。併網型微電網是電壓等級要求在35千伏及以下,容量在20兆瓦以內,兼具發電、配電、售電甚至用戶主體屬性發配用一體化微平衡系統。目前,併網型微電網主要模式就是以發電收入為主,比如燃氣發電收入、分佈式新能源的發電收入或儲能峰谷套利收入。併網型微電網是綜合解決分佈式電源消納問題、用戶配電網服務問題、冷熱電綜合能源問題的一個好思路,尤其是兼具售電資質和供電資質,《推進併網型微電網建設試行辦法》要求微電網運營主體應依法取得電力業務許可證(供電類)。因此,併網型微電網從一開始就獲得了市場的高度關注。

以中部某省投資的一個併網型微電網為例,該微電網採用了分佈式光伏、電化學儲能電池、水蓄冷蓄熱系統、充電樁結合儲能微網控制系統組成整個併網型微電網系統。項目主要收入來源於光伏發電和能效管理收入兩部分,能效管理收入又包含兩部分:蓄能的峰谷電價差以及削減用電峰值後省下的基本電費差,項目減少的碳排放為不可預見收益。

併網型微電網中分佈式光伏的投資收益很好評估,按照消納電量、用戶電價、上網電量和補貼等測算得出全投資收益率約10%,為了滿足《推進併網型微電網建設試行辦法》中黑啟動和獨立運行時保障重要負荷連續供電不低於2小時的技術標準要求,微電網配置了1兆瓦時的電化學儲能電池,拉低了項目整體收益率。在申報此微電網項目中,按政策要求,需要對微電網源-網-荷等內容分別進行核准(備案),而不能作為一個項目整體去核準(備案),增加不少工作量。

第四類,項目級或用戶級配電網。項目級或用戶級配電網是位於電網產權分界點用戶側的配電網,如有園區範圍的企業側配電網;為大型項目配套的配電網;用戶側的專變和專用線路等。項目級或用戶級配電網一般用電量大、企業開工率高、一天24小時運行,比如數據中心,能夠從輸配電價獲取配電費收入或以其他合適方式來回收投資。

增量配電網的發展和突破

增量配電網需要長短結合,通過產業鏈其他環節變現。綜合而言,在增量配電網領域,電網公司佔據著優勢市場地位,壓低了市場收益率,而且由於政策、電價機制、產業導入等因素影響,增量配電網不是一個短期可以獲得較高收益的事情,必須考慮短長結合。如果要有短期收益,短期收益要麼通過工程設計總包等產業鏈其他環節變現,要麼通過燃氣發電、光伏發電、儲能等在短期內帶來發電收益,但這樣又會走入到電力建設的“重建輕用”的老路上,不但不能解決現有存量資產盤活、存量優化利用、用戶側新技術應用和服務的問題,反而可能會繼續造成限電問題、補貼缺口的問題。

增量配電網要解決經濟性的問題。從宏觀的角度看,增量配電網需要解決經濟性的問題,因為商業模式的本質不會改變。如果收入覆蓋不了“成本+風險”,那再多的資本投入燒錢,再多創新的模式和概念,再多的光環,風停止的時候沒有翅膀也會摔下來,猶如之前被資本作為標杆、為大眾津津樂道的OfO共享單車。增量配電網不像發電側,無論是火電還是光伏、風電都有一個上網標杆電價或補貼作為價格信號,能夠明確測算收益率並鎖定,實現規模化複製;增量配電網的地域壟斷性、產業壟斷性、資源壟斷性等優點反過來也變成了缺點,增量配電網的商業模式需要因地制宜、量體裁衣,增量配電網的盈利模式不具有統一可複製性。

從目前政策引導看來,國家發改委和國家能源局也注意到了增量配電網項目的經濟性問題,提出了一些解決措施,包括:簡化流程;要求電網提高政治站位,不控股;更好進行供電區域和資產劃分;更快辦理電力業務許可證供電類(供電類)降低增量配電網項目開發過程中的隱形成本;總結之前三批增量配電網試點落地難的癥結,對第四批試點項目的面積、供電量和投資規模都提出了明確要求。這些措施有利於更好地保障增量配電網項目的經濟性。

明確輸配電價價格信號會大有裨益。單純從輸配電價角度來考慮,目前輸配電價不管是“招標定價法”還是“最高限價法”等價格核定辦法均被“價格帽機制”(價格帽機制:用戶承擔的配電網價格與上一級輸電網價格之和不得高於其接入相同電壓等級對應的現行省網輸配電價)鎖定了,這直接影響到社會資本投資增量配電網的積極性。根據測算,目前的配電價格空間導致配電投資回收週期都在10年以上,平均水平在13年~15年。如果能夠像新能源發電那樣,給市場一個明確的價格信號,從而給與社會資本一個穩定的投資收益預期應該是大有裨益的。

技術進步和成本降低促進增量配電網發展。增量配電網涵蓋了分佈式光伏、分散式風電、儲能、供冷供熱等綜合能源新技術,新能源大規模開發技術和成本降低促進了增量配電網項目收益率提升;煤改電、充電樁、電供暖為代表的“再電氣化”擴大了增量配電網負荷水平和供電量,也促進了增量配電網項目收益率提升;近年來,智慧城市、智慧園區、車聯網、智能家居、智慧交通等消費市場需求日益活躍,採用互聯網手段提升能源管理,通過新一代配電物聯網的理念和解決方案促進增量配電網發展。

做實微電網和放開分佈式市場化交易促進增量配電網發展。併網型微電網是一個很好的概念和商業模式,隨著分佈式電源(光伏、風電、儲能等)技術進步和成本下降,併網型微電網內部發電成本必然優於傳統的大機組發電和大電網供電成本。目前微電網核准備案機制還比較繁瑣複雜,不能以一個整體項目進行核准備案;微電網技術要求標準較高,政策性補貼和支持還不足夠,微電網內配網價格回收機制不明確。如果能夠把微電網與分佈式發電市場化交易結合起來,徹底簡化審批流程,放開5萬裝機以下分佈式新能源以“點對網”或“點對點”專線直供方式對用戶提供電源,會大大刺激增量配電網的發展。(未完待續)

本文刊載於《中國電力企業管理》2019年03期,作者系蘇州振國能源有限公司總經理。

原標題:回首四年電改路(上) ——“風起雲湧”的增量配電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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