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3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市纪委通报3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市纪委通报3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为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正风肃纪扎实成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将我市查处的3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市纪委通报3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遂宁市船山区保升乡保升村4社社长杨文兵侵占群众集资款和国家补助资金问题。2008年5月至2011年12月,杨文兵在担任保升村4社社员代表期间,违规侵占群众上交的公路集资款以及国家下放的各类补助资金共计0.88万余元,用于个人开支。2019年3月,杨文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全部上交。

【点评】

群众资金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2、射洪县复兴镇安乐村村主任杨和平冒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问题。2011年至2017年,杨和平将安乐村13.65亩集体土地以个人名义作为承包地申报领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共计0.43万余元,用于个人开支。2019年2月,杨和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全部退回。

【点评】

虚报冒领终落网,严惩不贷快人心。

▌3、蓬溪县板桥乡平安村党支部书记何洪宴违规顶名、虚报领取公益林补助资金问题。2011年至2018年,何洪宴顶名上报公益林面积218.5亩,共领取补助资金2.35万余元,用于村集体开支;以个人及亲属名义虚报公益林面积28.7亩,共领取补助资金0.29万余元,用于个人开支。2018年11月,何洪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全部退回。

【点评】

人民之利,纤毫勿占;群众之益,分寸莫取。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