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严重违纪被立案审查开除党籍的,严重失职失责被问责的,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恶劣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应当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本文源自摘抄) 分享到: 閱讀更多 見微知著者言 的文章 關鍵字: 严重 摘抄 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