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放管服”改革河南又有新舉措 產業園區入駐項目環評可打捆審批

河南日報客戶端記者 趙力文

4月19日,記者從省生態環境廳獲悉,深化“放管服”改革我省又有新舉措,對於編制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且已通過生態環境部門審查的產業園區,可對產業園區內部分入駐項目進行打捆審批,並可簡化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內容。

據介紹,新辦法適用於產業集聚區、工業園區、經濟開發區、自貿區等依法設立的各類產業園區。

“這將會大大節約這些建設項目環評審批的時間。”省生態環境廳環評處有關負責人表示,此舉也是為了發揮產業園區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指導和約束作用。因此,對於編制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且已通過生態環境部門審查的產業園區,可以適當簡化入駐項目的環評手續。

對於產業園區內符合規劃環評要求的同一建設單位發展規劃中的多個建設項目、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同類建設項目,建設單位可打捆編制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生態環境部門進行打捆審批。

對於產業園區內設立的專業園區或片區(即“區中園”),可按照規劃環評規定的項目內容和規模統一編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生態環境部門可進行整體打捆審批。

新辦法還要求,產業園區管理機構要結合產業園區範圍、產業佈局、主導產業等合理全面設定監測斷面(點位),組織對產業園區環境現狀進行統一調查評價,並將調查評價結果向社會公開,供產業園區內建設項目共享使用。各級生態環境部門督促指導產業園區落實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提出的各項措施,加快環保基礎設施建設,並嚴格建設項目環境准入,推動產業園區綠色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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