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地拆遷律師建議你不要執著於“上訪、媒體曝光、不信法律”

徵地拆遷律師建議你不要執著於“上訪、媒體曝光、不信法律”

盲目相信上訪

實踐中,還有部分當事人盲目相信“信訪”,儘管不少訪民都抱怨上訪就是踢皮球,根本解決不了問題,卻還是有人將信訪當作最信任的維權途徑,遇到事情就想上訪。

各位當事人一定要明白:信訪局、信訪辦這類機構只是一個接待部門,它的主要工作職責是受理、交辦、轉送信訪人提出的信訪事項,更多的作用體現在對信訪事項的協調、督查方面,對信訪事項往往無權直接處理。絕大多數情況下,當事人信訪之後,最終還是要走司法程序維權。甚至還有不少當事人因為將所有精力和希望都寄於信訪之上,幾年之後,事情沒有解決,當事人再想走司法途徑維權,才發現訴訟時效已經過了,一時間竟不知如何才好。

事實上,信訪最多隻能起到輔助的推動作用,如果確有上訪必要,相信您委託的律師一定會給您具體的建議。

因此,在維權過程中,各位當事人還是要相信自己的律師,聽從律師建議,將重心放在訴訟和談判上,通過和律師的精誠合作來爭取屬於自己的合理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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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目相信媒體曝光

此外,隨著互聯網的發展,通過媒體曝光,事情很快就會在網上發酵,影響力十分廣,似乎能夠給相關部門造成很大的輿論壓力,敦促他們解決問題。

但是實踐中要想通過媒體曝光解決問題卻遠沒有想象的這麼輕鬆。一來,媒體選取新聞素材追求實效性、新穎性、輿論性,對於當事人來說徵地拆遷的補償問題是關乎生存的大事,但是對於媒體來說可能並沒有什麼新聞價值,因而不願報道。二來,實踐中很多情況是主流媒體當事人夠不上,當地媒體不敢報道,小眾媒體即使願意報道也沒有多大效果。

況且,即使通過媒體報道造成一定的輿論壓力,如果政府部門不買賬,我們也無可無奈何。畢竟這也也只是促使事情解決的一種輔助手段,是沒有任何法律效力的。

當然,媒體曝光也是一種解決途徑,當事人完全可以將此作為一種輔助手段,但是切記不要將所有希望都寄託在媒體曝光上,更不要因此忽視了談判、訴訟,畢竟這才是能真正解決問題的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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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信法律,不相信民能告官

實踐中,很多當事人會存在這種想法:政府早已和法院串通一氣,法院不可能支持自己的訴訟請求,打官司的話自己必輸無疑,不過是白白浪費律師費。在這種思想的影響之下,當事人面臨徵地拆遷的賠償問題時,往往就直接放棄了法律維權這一重要途徑。

不可否認,目前我國行政訴訟中確實存在立案難、勝訴難等一系列問題,也不排除行政機關對法院的司法工作進行了一定程度的干擾。

但是,“民告官”是《行政訴訟法》賦予我們的的權利,我國也一直在嘗試通過完善法律等途徑來解決這一問題,也就是說,通過司法途徑爭取合理補償的方式是受到法律保護的。

此外,訴訟也好,上訪也罷,我們的目的都是為了獲得合理補償。因此,官司是贏是輸不是最重要的,如果通過訴訟手段提高了補償標準,訴訟目的也就達到了。因此,當事人千萬不要因為“官官相護”這種固有思想就放棄法律維權的道路,無故喪失能夠獲得合理賠償的有利機會。

徵地拆遷律師建議你不要執著於“上訪、媒體曝光、不信法律”

我相信上面三種情況是被徵收人的一個思想現狀,很多被徵收人遇到不合理徵收,第一想到的不是通過司法途徑維權,而是上述方法,甚至根本不相信法律,即便上述方法並不能解決他的問題,也仍堅持著,到最後也許會有人能從中獲得補償,但大部分的人都是做無用功,最終也沒有得到合理補償。還有一部分人意識到法律程序的重要性,想通過司法途徑維權,但那是為時已晚,已經過了維權期限,即便來尋求律師的幫助,律師也是無能為力!希望廣大被徵收人能跳過上述思想誤區,及時尋求正當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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