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共享電動自行車能否成為新的全民出行工具?

leonides


2019年共享電動自行車不可能成為新的”全民”出行工具!

雖然2019年電動自行車新國標4月15日正式實施,各地將加強電動車分類管理,禁止生產銷售非國標電動車,對目前的電動車使用有了一定的限制,但各省(市)都制定了3至5年的化解期,目前社會存量達3億輛的電動車經上牌管理仍可以用,各地對共享電動車有不一樣的管理要求。因此今年共享電動車不可能代替現有電動車成為”全民”出行交通工具,下面詳細列舉幾點我的看法:

一,國家加強電動車管理是為了道路交通安全,減少電動車出行量,減少電動車違章等交通隱患。

新國標對電動車標準作出了分類管理,對沒有腳踏功能,時速超過25公里,車重超過55公斤等超標電動車按電動摩托車管理,車要上牌,駕車人要有駕照,雖然會制約了部分老年群體的騎行電動車需求,但國家加快建設地鐵、快速公交、有軌電車等公共交通系統,推進城市公交專用道設置,增強公交出行吸引力,提高公交出行分擔率,減少電動自行車出行比例,當然共享電動車也不在國家鼓勵扶持之列。

二,很多地方對共享電動車有嚴格管理和限制規定。

電動車新國標的各省市的實施辦法不盡相同,有的省市對共享電動車有了明確的限制政策。

元月19日我們江蘇省發佈的《關於加強電動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意見》就明確規定”加強對共享電動自行車的嚴管嚴控,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要求清理共享電動自行車。”

規定明確了對現有的不符合新國標的共享電動車要進行清理。

根據本人最近對市面上的共享電動車觀察,發現共享電動車的剎車裝置,超速提示音裝置等難以達到新國標要求,可能會被要求升級達標,否則會被清理,怎麼可能成為新的”全民”出行工具。

三,老年出行者不適應共享電動車的使用方法。

電動車新國標正式實施後,歲數大的老年人不能考駕照,很多老年人智能手機都不用更不會選擇共享電動車,大多會選擇公共交通工具,減少電動車出行從而達到新國標管理目標。

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造價昂貴,及時充電,電路修理等管理成本加大,投資成本大等原因也極大地制約了共享電動車經營企業的發展,即使有市場需求,企業也不可能象共享單車發展初期一哄而上飛速發展,所以說2019年共享電動車決不能成為新的”全民”出行工具!







多多爺爺


共享單車曾火爆中國大江南北,後因攪局者和競爭對手過多,惡意擴張等負面影響,尤其是最近爆出用戶押金提不出來的違規操作,都給共享電動自行車的成功推廣帶來了更多的變數。如在一線城市的上海早幾年在共享單車火爆之時就已經誕生了共享電動自行車,因電動自行車成本原因,客戶所付押金金額要遠高於自行車,所以在推廣過程中覆蓋面遠沒有共享單車多,現如今也是不溫不火的處境。另外因電動自行車的日常養護成本費用較高,不僅要考慮到充電便捷性的問題,還涉及到車輛電池電瓶報廢后的無害化處理的問題,針對環境保護的各個地方政府又有不同的政策法規要求,像這種帶有電瓶汙染源的電動自行車,能不能順利進入到每個城市普及開來,都是個未知數。





AUTO派


“共享”觀念越來越強。共享自行車,共享電動自行車,共享汽車……越來越多共享的交通工具在我們身邊更加普遍。但是共享電動自行車成為新的全民出行工具道路還是非常艱難,道路依舊任重而道遠。

共享電動自行車的發展,其實也存在著一些問題。雖然國家推行鼓勵“共享”,但是也有一些地方對其存在一些限制。很多地方對共享電動車有著嚴格管理和限制規定。其實市面上存在著某些共享電動車,共享電動車的剎車裝置,超速提示音裝置等難以達到新國標要求,可能會被要求升級達標,否則會被清理,成為全民出行工具道路艱難。

共享電動自行車,不太適合於老年人的使用。老年人使用共享電動自行車難度係數較大,有些年紀大的老年人並不會使用一系列的現代智能機器等。智能手機都不會使用,那怎麼又可能會使用共享電動自行車呢?

最後,共享電動自行車發展的一大難題還有其造價較高。製造共享電動自行車的成本較高。推廣起來比較難,並不能廣泛的推廣,形成全覆蓋的局面。可能會在較小的區域內推行,進行使用。推廣出來的難度較大。因此,其成為新的全民出行工具還是比較難的。

共享電動自行車的發展還存在著一系列的問題和缺陷。2019年,共享電動自行車成為新的全民出行工具還是比較難說的。


鎂客網


實踐證明:共享電動車的便利性深受各地百姓的愛戴,相對單車更甚之,是最有望成為國民出行神器的潛力;直至今日已有兩年多歷史,其在各地的發展不慍不火,不斷有類似公司因眾所周知的原因倒閉,也不斷有新的城市允許投放…,總結下來,最主要有兩個原因:

一. 政府的准入政策,一線及省會城市已明文禁止(短期內政策不會放開),允許投放的二三四線城市態度上曖昧、遮遮掩掩(口頭允許投,出問題一棒子打死),投放後的電動車無論是政府監管、基礎設施上得不到應有的愛護和尊重,導致非人為車損較為嚴重,嚴重影響企業持續投入信心;

二. 因產品生產、推廣佈局等門檻較低,共享電動車市場一經出現,便迅速從藍海淪陷成紅海,讓眾多參與者在嚴酷的競爭現實前欲哭無淚:投入燒錢、持續投入還燒錢,不投入想維持已有市場仍燒錢;商業價值在較長一段時間內也無法實現,嚴重影響了產品的更新、換代,企業信心嚴重受挫!

結論:在雙重因素的影響下,有實力的企業最終會靠自身強大的資金實力和側翼互補能力最終會存活下來,但同時也僅僅只是滿足個別人群的需要(城市外來上班族為主),相對共享單車和百姓自備電動車,共享電動車的保有量不會太多。2019年、在經濟蕭條,企業資金匱乏的情況下,共享電動車新投入數量更不會太多,滿足人群有限的情況下,國民出行神器,也無從談起!




閃騎夏濤


特別是區別與共享單車的這五大桎梏:

1. 超速超重更是成為了主流,絕大多數共享電動車也不例外;

2. 政策不明朗,道路不夠分,交管不夠用,用戶安全意識不夠;

3. 高昂的運營製造成本、電動車充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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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電動車停放問題,充電過程中和露天停放時電池安全問題;

5. 國民素質待考證,大量廢舊電池回收問題,環境成本無法預估;


殘酷的現狀更是決定了共享電動車要想成功,必須翻閱一座座看似不可能逾越的大山,在已經被炒爛的共享經濟中另闢蹊徑。

共享電動車前有共享單車後有滴滴Uber,偶爾還有黑車三蹦子來攪和,一不小心超標了交警還抓你,市場地位之尷尬算是人艱不拆。

可以說,盈利能力不足,巨大的政策風險,高昂環境壓力以及使用上的安全風險都使得共享電動車難以複製共享單車的神話。


電動車小當家


“共享單車”是一個解決城市及商業區擁擠的一項很好的舉措,關鍵是城區交通秩序及交通裝備管理等,管理機構應該認真研究、論證和堅持不懈的努力下去。管理措施如下:

1. 當地政府應當下達強硬指令。...交通、市政、城管聯合執法並通告:轎車、麵包車四輪機動車等,一律嚴禁霸佔人行道、非機動車道當做停車場使用。

2.人行道僅供電動自行車、殘疾三輪車、共享單車停車擺放和徒步人行使用,非機動車道僅供電動車、三輪車、共享單車使用。

3.壓縮人行道寬度、適當增加非機動車道寬度。

4.間隔500或1000米,拆除一些沿街商鋪、騰出地方,增設“集約式商用自動停車樓”,進入市區商業區的四輪轎車、麵包車,全部進入該“商用停車樓”存放。

5.沿街商鋪等需要進貨、出貨業務機動車,規定一律在夜間20點至凌晨5點進行作業。


巴山紅葉3


共享老婆共享老公


李彤李石牛


一定會,因為在城市最便捷的交通工具就是電單車,其安全性,在遵守交通規則的情況下高於騎行單車。但這是有條件的,一,政府是否接受,能否提供方便。二,投放公司管理是否能跟上。三不能為了圈錢而行之,。如果這三個問題能解決,既便是費用高一些,大部分人還是能接受的,如能在電單車裝上導航儀,將會解決很多人到一個陌生城市的出行問題,願望是好的,很實用的想法!


雨下的海


不可能!因為這樣會損害汽車行業的利益!!!


T寶來


靠!禁摩禁電是為了部份共享自行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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