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喺村姑
2018年10月19日下午4時許,網紅“貴哥吉祥”李某貴酒後被朋友送回齊河縣汽車站南門,在車站派出所門口,高聲辱罵民警,拒不聽從民警和朋友的勸阻,並揚言扒掉民警警服,炸燬汽車站,報復社會。齊河縣公安局開發區派出所增援力量到達後,李某貴不但沒有收斂,反而更加囂張,腳踹警車,與民警發生衝突,引發眾人圍觀,社會影響極其惡劣。
近日山東省齊河縣人民法院宣判。
法院認為:李某貴以暴力手段,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已構成妨害公務罪。綜合其犯罪事實、性質、情節、認罪態度和社會危害,判處李加貴有期徒刑七個月。
刑期自判決之日起計算,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12月20日至2019年5月19日止。如李加貴服從判決,30天后將釋放出獄。
無論是名人還是網紅,遵守道德法規應該是不可逾越的底線。
作為一個網絡紅人,或者名人在社會上的行為更應該是好的榜樣才對。
而現實的情況卻是讓人大跌眼鏡,很多名人,網絡紅人極度膨脹,仗著自己一點小小的名氣無視社會道德法律法規,發表無底線的言論,做出無底線的事情。覺得自己沒有人能管的住了!
中國是個法治社會,對這樣的名人網紅應該堅決從重打擊!
娛樂不能無底線,名人,網紅做人也不能無底線!
誰觸碰了法律這一根紅線,就要受到應有的懲處!
自由自在的心靈
這個是智商問題,喝酒就能這樣無視法律,無視人民警察的存在嗎?學歷跟素質是兩碼事,恰巧,他是既沒文化又沒素質。
A000-大花臉
網紅無錯,犯法難免
手機用戶66976088479
做“網紅”,不能忘本,多為老百姓解決點困難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