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汕頭濠江法院邀請代表委員見證執行一起拒不騰退廠房案

廣東汕頭濠江法院邀請代表委員見證執行一起拒不騰退廠房案

2019年4月11日上午9時許,廣東省汕頭市濠江區人民法院四十幾名幹警集合完畢,前往汕頭市礐石紅光村對一起金融不良債權追償糾紛案拍賣成交的廠房進行強制執行。

2017年8月2日,買受人廣東某房地產有限公司通過公開拍賣,以最高價競得址於汕頭市礐石紅光村面積為6665.18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及上蓋物。因被案外人汕頭某糧油公司佔用,使其卻未能真正管理使用,遂向法院申請交付競買廠房。

2018年5月15日,濠江法院對上述土地及上蓋物強制移交。在強制執行過程中,糧油公司要求將搬離時間延長至9月14日,保證在2018年9月14日前自動搬離,同時表示到時未撤離的財產視為放棄,遂與買受人簽訂和解協議。期限屆滿,仍未全部騰退。經法院多次通知、責令糧油公司從上述土地及上蓋物騰退,但其仍拒不配合,濠江法院遂作出此次強制執行的決定,並邀請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到執行現場見證執行。

因該案情況比較複雜,存在較大的不確定因素,為做到全程留痕,濠江法院使用綜合執行指揮中心,由院長遊建英坐鎮指揮中心親自指揮,並對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作出指示。

再次促和解無效,遂進行強制開鎖

幹警們來到該司廠房大門,卻被一面牆堵住去路。執行庭庭長帶領幹警們從隔壁廠房側門進入該司廠房,並要求現場無關人員離場。

隨後,執行法官在廠房旁的二樓生活區域鐵門外找到餘某(該司總經理),他表示妻子黃某(該司法定代表人)患病需要在廠房靜養,希望能給予四個月的通融期,但買受人則認為2018年5月份至今已通融長達8個月,實際佔有人並未履行承若,這個提議不能接受。協商無果,執行法官對餘某進行釋法明理,經再三教導和溝通,餘某始終拒不打開鐵門。執行法官經多次敲門,屋內無人應答,遂進行強制開鎖。

進入該區域後,發現屋內有黃某及其兒媳和兩小孩共4人在內,執行法官立即向其表明身份及來意,但餘某家屬情緒激動,拒不配合。執行法官依法責令執行標的範圍內無關人員應在30分鐘內自行將屋內的貴重物品清理完畢並帶離現場,否則視為自動放棄並進行強制騰退。

人性化執法感化無果,果斷捍衛法律權威

餘某兒媳見狀拒不騰退,黃某則坐在地上嚎啕大哭起來,並聲稱自己並不知情廠房已被拍賣,甚至說自己是受害者,拒不騰退。考慮到黃某有病在身,及兩小孩在場,執行庭專門聯繫一輛救護車到場,並對他們進行多次思想教育,希望他們能主動離場,但直到下午4時,餘某家屬仍拒絕搬遷。

為了維護法律尊嚴,法警準備強制帶離餘某及兒媳,在強大的威懾下,他們主動帶著兩孩子離場,黃某則在其女兒的勸說下也主動離開現場。隨後,其兒媳和女兒返回現場自行清理屋內物品,幹警們協助清理並將物品搬運至其女兒指定的地點。

從早上9時開始到次日下午5點結束,整個騰退過程順利結束。參與見證本次執行的人大代表和和政協委員, 對濠江法院本次公正和人性化執行活動表示讚賞。

攝影:徐彤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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