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人民論壇網、中國紀檢監察報、江西組工微訊等。
因洗澡遲接巡查組電話訪談,被給予警告處分;教師假期自費聚餐,被紀委通報批評……一些執紀簡單化、問責粗線條甚至亂問責、錯問責、問錯責的現象冒頭,雖然事後相關處理被撤銷,卻也造成了一些不良影響。
哪些問責亂象最常見?背後暴露了什麼問題?今天,我們就來聊聊問責這件事。
01
“湊數式”問責
![中央纪委痛批在办公室喝牛奶被问责丨问责不能随意随性!简单粗暴!](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問責是推動全面從嚴治黨的實踐要求,也是解決管黨治黨問題的現實需要。然而,少數地方或部門為了完成年度問責指標,搞起了“湊數式”問責,把問責泛化、擴大化。
一位縣級幹部介紹,在中部某區城區一個拆遷項目中,有個別區幹部工作方法粗暴簡單,在群眾未簽訂合同的情況下命令強行拆掉房屋。事後被拆遷群眾在某重要會議期間越級上訪,結果上訪群眾所在鎮、村兩級相關負責人也被問責通報。
這名幹部說,被問責的幹部辯解也沒用,“畢竟是你轄區的人嘛!”他不禁感慨:缺乏全面分析的籠統問責,最後容易變成“找背鍋人易,找負責人難”。
而有的部門擴大問責範圍,把不屬於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的事項統計在內,對“八項規定”執行採取“沾邊政策”,不管問題大小都往問責方向去靠,導致人人惶恐。可見,“湊數式”問責,不僅讓問責逐步走形變味,甚至影響整個地區或部門的向心力。
我們不禁要問,是不是辦案數量越多、處罰越多,就等於工作越有力?
就問責本身而言,其實際上是一種權力運行越軌後的糾偏機制。通俗地說,只有出現了問題,才會有跟進的問責。如果一個地方黨風政風優良,領導幹部遵紀守法,問責案件數量低原本是合情合理之事,這與執紀者因為不作為而導致“零辦案”的現象,應該區別看待。
但是某些部門和領導幹部,把“問責數量”視作管黨治黨的成效,動輒下達指標,靠“走量”來彰顯“積極作為”,沒把重點放在問責的質量和效果上,這本身就是形式主義、做表面功夫,值得警惕。
02
“看人下菜式”問責
還有一些部門和領導幹部,在實施問責過程中避重就輕,對真正的問題或強勢部門退避三舍,以“捏軟柿子”的心態“以大壓小”,拿基層幹部的小錯誤小問題“開刀”。
“上班喝牛奶被問責”事件,曾引發網友熱議。2017年2月8日,一份問責通知單顯示,在湖南省郴州技術產業開發區園,一名辦公室工作人員在上班期間喝牛奶,被園區紀工委暗訪時候查到,隨後該名辦公室人員收到了一份問責通知單。
《園區紀工委交辦意見單》
事件一經報道,網友紛紛表示不理解,認為嚴格要求可以,但不是喝牛奶這個方面,這不是實事求是地客觀看待工作和生活的關係。還有人表示,
問責也需要有實質內容,不能沒事找事,這樣會適得其反。“看人下菜式”問責在基層並不少見。比如貴陽一護士下班打麻將被扣發績效工資;福建兩名教師因在佔道經營的攤點買菜被通報;武漢4名政務中心的工作人員因上班時間與同事用武漢話交流被罰款;山西某學校教師放假後到酒店AA制聚餐,被通報批評……
如此問責,再嚴厲也無益於問題的解決,只會讓被問責幹部內心有結,更讓群眾感到疑惑。
這種小題大做,問題到底出在哪裡?自行立規對員工進行問責,是否影射出一些部門的官僚主義作風?我們常說好經不能念歪,現在看來,一些地方和單位自行立規,算不算好經也得打個問號。不念歪好經,更不能出臺劣經,如何在與民意的共振中尋求平衡點,才是值得思考的問題。
03
“一刀切式”問責
談起“一刀切”,腦海中很容易想到的一個形容詞就是:簡單粗暴。
在環境整治的過程中,尤其是一些基層或落後地區的環境整治,還存在著治理手段單一、方法簡單粗暴的問題,不分青紅皂白、不論具體是非、眉毛鬍子一把抓。
比如有些明明合規合法的企業,卻因為地方以產業劃線、以區域設界,搞“一刀切”,在督察組到來之後被斷電停產,以表明地方治汙的“堅決”態度。新華社曾報道,某省不論企業是否環保達標,一律實行錯峰停產,有的達標企業因此被關停4個月。
地方治汙“一刀切”看似令行禁止、從嚴從快,好像是在積極落實中央環保政策,實則仍是一種簡單粗暴的行政化思維,看似雷厲風行實則是懶政,暴露出了權力的任性。當今之計,首先是要進一步強化精準治理。既要下猛藥治沉痾,也要以“繡花”的精細講究方式方法。
不可否認的是,基層實際是紛繁複雜的,幹部面臨的情況是千變萬化的。比如嚴禁秸稈焚燒工作,要求幹部主動把責任擔起來,但要做到每個角落都能24小時盯得住,時時刻刻萬無一失,並不現實,而且還有自然原因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此時,就應多看看幹部具體做了什麼,有沒有主動付出應有的努力、及時擔起該擔的責任,不要陷入“本本主義”。
中紀委機關報:不能什麼問題都問責處理;不能誰說問責就問責,想怎麼問責就怎麼問責。
對於“亂問責”怪象,今天,《中國紀檢監察報》刊文指出,要嚴肅問責,一個是要嚴格執行黨的紀律、規定和國家法規,做到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不能含糊;另一個是要依據事實,嚴格依規依紀、嚴格程序要求、嚴格把握政策,不能隨意、隨性。不能什麼問題都問責處理。不能誰說問責就問責,想怎麼問責就怎麼問責。
全文如下:
問責是政治性、政策性很強的工作,黨章和監察法有原則規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等有明確具體的規範要求。這些原則規定和要求是做好問責工作的重要法規依據,一定要認真掌握好運用好,絕不可忽視或偏離。
實際工作中,問責不嚴肅、不規範的情況時有發生。
有的簡單地把問責當成一種工具,工作推動中的問題、管理上的問題等,不分青紅皂白都拿問責來處理,問責成了個別人領導能力和領導方式的遮羞布;
有的問責泛化擴大化,凡是不合要求甚至不合領導的意圖,隨意就問責,以至於有的基層幹部多數被問責、反覆被問責;
有的基層單位為了應付上級的多種問責、多次問責,不管誰的責任、什麼責任,班子成員輪流“分擔”……
凡此種種,都偏離了問責制度安排的初衷,也極大損害了問責工作的嚴肅性、權威性和影響力,在一定範圍造成了幹部群眾的不解或誤解,長期下去、積累起來形成的危害不可小覷。
嚴肅問責,起碼要從兩個方面講。一個是要嚴格執行黨的紀律、規定和國家法規,做到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不能含糊;另一個是要依據事實,嚴格依規依紀、嚴格程序要求、嚴格把握政策,
不能隨意、隨性。不能什麼問題都問責處理。問責條例對問責的總體要求和原則作出規定,同時也規定了應當予以問責的六種情形。問責的一個重要原則是實事求是。什麼情況該問責、什麼情況不用問責,一定要依據事實、依照紀律規定和法規分清楚、把握好。
有的問題到不了問責的程度,該提醒的提醒,該教育的教育,該批評的就批評,不能簡單地用問責處理、一問了之,傷害同志的感情和積極性。
當然,對於嚴重違紀甚至違法的問題,也不能簡單地用通報等問責方式“降格以求”,那樣做看似“愛護同志”“保護同志”,實則達不到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目的,損害組織的威信和紀律工作的嚴肅性。
不能誰說問責就問責,想怎麼問責就怎麼問責。問責條例規定,問責決定應當由黨中央或有管理權限的黨組織作出。對於採取紀律處分方式問責,明確要按照黨章和有關黨內法規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執行。
紀檢監察機關在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時,可以聽取各方面意見,但不能為其他因素所影響、干擾或左右,更不能因為上級領導或部門要求問責,就不講程序不依事實簡單地“執行”。要嚴格執行監督執紀工作規則,嚴格依規依紀依法,嚴格按程序提出意見、做出處理。
問責最終還要注重效果、達到問責的目的。針對不同問題,從政治、紀法、政策、社會等各方面綜合考慮,進行精準問責,真正做到問責一個,教育一片,影響大多數,這樣問責才更有意義、更能發揮作用。
(一審:陳為民 二審:王華 終審:廖資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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