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的婚姻,倆孩子,因為背叛分開,應該做到老死不相往來嗎?

姐該醒了


我認識一個求助者,她老公退休後沒什麼愛好,就喜歡打麻將,一來二去就和年輕的時候一起上班的同事曖昧上了。這個求助者也天天吵鬧,外面的那個女人想著已經揹負罵名,那就將錯就錯,使勁對這個男人好。男人不顧妻兒的反對,淨身出戶,和那個女人很快就結婚了。

這個求助者恨得不得不了,她心中以為可以依靠一輩子的男人,既然就這樣背叛了她。

她牢牢抓住兒子,不允許兒子跟前夫聯繫,甚至斷絕了所有同事的往來(他們三個以前是一個單位的)。

可是後來兒子要結婚買房,她一個人拿不出那麼多錢。最終還是讓男人找親戚朋友借錢;兒子生了小孩,她由於身體不好,無法帶孩子,還是讓前夫過來幫忙。

但是,她實在因為這口氣咽不下去,爆發家庭矛盾來求助。

因為背叛而帶來的傷痛是巨大的,甚至一輩子都走不出來。但是老死不相往來的方式,這個傷口永遠都無法得到療愈。因為這個傷痛不曾被重視,也不曾直面婚姻為什麼會出現這種問題,選擇的是逃避。

加上兩個人多年的婚姻,有很多的羈絆,又不得不發生聯繫。這樣就是帶著傷痛去糾纏,只會更加痛苦和煎熬。

如果可以,暫時逃避可以。但是最後還是需要正視這個傷痛,並尋求處理。


家裡家外


我覺得不能做到老死不相往來。二十年的婚姻,說沒有一點感情是假的,因為背叛那現在不說感情。但孩子是不能不管的,也不可能不管,作為父母除非能狠下心來連兒女也不來往了,才能跟前任老死不相往來。

我有一個堂哥,比我們大十幾歲,前兩年離婚了,因為堂哥在外風流,幾年都沒和嫂子一個房間過。嫂子忍了幾年,還是沒忍下去,在女兒滿20歲,兒子15歲那年離了。離婚時,嫂子發誓一輩子也不會和堂哥有來往。

可是,可能嗎?不可能的。

離婚後兩年,堂哥大女兒出嫁了,堂哥堂嫂為了女兒的婚事,還不得打電話聯繫和碰面商量一些事項。酒席當天我們在酒店也見著了堂哥堂嫂,堂哥沒帶孩子後媽,堂嫂也沒帶孩子後爸。

這只是開始,他們有二個孩子,女兒是大的,以後兒子結婚、生孩子、帶孩子和孩子爺爺奶奶之間的事,多多少少都會有來往,說老死不相往來,可真難辦到。


千年不哭


謝謝!對這個問題我說一下自己的婚姻,也希望大家評論一下。我曾經有幾個追求的人,都不是農民,因為父親已故,母親做主,我也不想讓她生氣,那樣她會對外人說我不孝順。我還有個二姐沒對象,而且好吃懶做,嘴好會哄母親,母親心甘情願為她洗衣服,好吃的都給她不允許我和父親吃,我在父親有病時強行夾肉和雞蛋喂父親,她嫉妒了八年,可是她一直就是找對象不合適,父親有病我承擔了家裡的一切農活,她比我大六歲,母親沒讓她幫我一次,在我23歲時屯裡有個隨父親下鄉來的大學生看中了我,託人問我,我說回家問母親,這一問,母親說,問問你大哥(介紹人)把你二姐給他吧,你二姐腳上有鬥,有福能擔起來,你沒鬥沒福,擔不起啊。我告訴了介紹人母親不同意,讓介紹二姐,結果無信。還有介紹稅務員的,母親以和姥姥同姓反對。後來嬸嬸領來的兒子當工程兵回來探親,叔叔要把我給他(那個哥哥也同意)叔叔回來跟母親說了,母親揹著我和二姐給我下了套,要我和二姐去叔叔家(二姐從來不去看叔叔,也不認識他們家),我高興的帶她去了,她說我讓給她,她找人把我介紹給我的小學班長,我才知道她來的目的。我的小學班長我是學習委員我們一直很好。在叔叔家我沒說什麼,她怎麼和叔叔說的我不知道,但是我確信叔叔不會同意,第二天他們沒有見面,我們就回家了。母親託他侄子介紹了幾個,她去信沒有回信的。再後來有人介紹了一個離婚的有孩子的,她亟不可待嫁了過去。我靜靜的和母親生活,上門提親的母親都拒絕了,哥嫂不孝,姐姐不管,只是嘴孝罷了,母親依賴我,我想有一天恢復招生我去考試繼續上學。可是我的同學都結婚了,我說結婚與我沒有關係,我和你過吧,她在大姐夫朋友的介紹下去看了兩次,我也只見了一面,因為不瞭解,結婚後觀點不同,好吃懶做,坐享其成是他們的的傳統,他母親在他父親死後,子女不孝喝藥自盡了。他大哥勤勞五個兒子過得很累。二哥獸醫掙錢家境不錯,傲氣!三個姐姐坐享其成,大姐夫勞動,另兩個不勞動,一家人吃喝玩樂,借騙過生活,他也加入他們的行列,我辛苦的勞動果實被他拿去他們共同享受,沒我的份,錢糧食總是剩不下一點,今天剩了明天就不見了。底漏的賊防不了,他們還宣傳我不會過日子。我離婚後,孩子和我吃飯有保障了,錢自己安排,日子也不那麼難熬了,他幾次要復婚,我都拒絕了,他找了一個志同道合的人,但是他不勞動是不可能的,二十幾年了他心未死,我是堅決不要了,這兩年他得病了和孩子要錢治,孩子給不給我都不管,他為了這個沒登記的女人把我們的土地出租錢拿去給她們花了,至今還欠我們18年地錢沒給呢。我是不會和他見面的,路遇也是陌生人,有病孩子去醫院看了,我沒反對,因為孝敬是給自己積德。我父親母親叔叔我都沒有任何財產可得,他們的房子哥嫂得了,叔叔的積蓄給哥嫂蓋房子了,又生活一年花光被摔打著離開了,沒兒無女的歸我了,我不爭不搶,母親最後告訴鄰居我最孝心。後來老人都離世了,我一場大病倒下三個多月,豬羊都賤賣了,我本以為生命到此結束了,老天出手徹底治好了我所有的病。我對孩子說:我沒做什麼大好事,就是沒壞過別人,沒和人爭吃爭喝,你爸底漏那麼多我沒和他吵架,他們把我當傻子,還找事打我,我孝敬老人是真的,外面老人我也幫。我們沒飯吃時,鄰居幫我們不能忘恩。得道多助,失道寡助是真理!人不論婚姻還是做人,沒有道德沒有人性是可悲的!如果人品不錯,離婚做朋友也是可以的。


得天獨厚獲地偏袒


面對背叛你的人,誰的心裡都十分憎恨,都想做到老死不相往來,但要真正做到,還是有一定的難度。再加上你還有兩個孩子,可是血脈相連,你自己想要斷,可能有時候為了孩子的事也會聯繫。不管分與不分,孩子永遠是兩個人的,孩子永遠流著父母的血,這是別人無法代替的,即使感情斷了還有親情相連,說要老死不相往來,談何容易。


作為二十年的婚姻,二十年的相處,二十年的相濡以沫,即使人分開了,也不可能把過去的記憶全部忘記,畢竟二十年不是很短的時間,過去在一起的點點滴滴,想要忘記真的很難,所以要斬斷這段情緣,談何容易。

如果真的要老死不相往來,只有把孩子一起放棄,否則要徹底斷絕關係很難,但是要放棄孩子,一般的人難以做到,所以離婚的人就會生活在矛盾之中。希望現在還在在一起的夫妻們且行且珍惜,永不背叛,白髮到老,多為對方考慮,共同攜手,過上幸福甜蜜的一生。


漂泊的小阿哥


二十年的婚姻,怎麼可能做到老死不相往來?

因為背叛離婚,但孩子是無辜的,更是你們曾經的愛情結晶,要說以後不會跟原配見面,完全做不到!

怎麼辦?

1.放長遠去看待。背叛了不等於沒感情了,只是因為愛情是自私的,任何一個人面對背叛,都無法原諒的!

但是,長遠看呢?不用說兩個孩子了,就是談戀愛鬧分手,都會有日後見面,依然感覺骨子裡是親切的。

所以,不要發毒誓,永遠不見面,太難做到了。尤其是孩子大了,談論論嫁,或者出現狀況,兩口子必然會見面的,畢竟都是自己的親骨肉。

2.即使不在一起了,心裡也應該摸摸為對方祝福——祝福對方能夠找到另一半,祝福對方身體健康,一切都好。

愛樂幫曾經經歷過一段跨時十年的愛情,但最終還是因為對方出軌了,只能忍痛分手!但說實話,直到現在,心裡依然為對方還在打拼,沒有結婚而著急。

3.按照心理學定律,如果你一直用仇視記恨對方的心理看別人,時間長了,會將這種仇恨不滿的負能量情緒,轉嫁到自己身上,然後影響周圍的人,最終反作用到自己身上,從而導致自己身體出現問題!

因此,笑對生活!

分了,曾經擁有過,珍惜曾經的擁有,挺好!


alebang


應該永不往來,老死不相見。二十的婚姻,是經過了風雨的洗禮,同甘共苦的磨難才走過來的。如今卻在無論金錢和物質的誘惑下,背判了孩子,愛人。喪失了做為孩子父母應有的責任和道德擔當,失去了對愛人的忠誠和信任。這樣的人,如果還往來和留戀,只能使孩子蒙受打擊,甚至造成孩子價值觀的扭曲,又造成自已身心的二次傷害!會悔了家風,禍及後人!

忠告:無論男人,女人對婚姻的背判,只能是零次和N次。因此,背判就意味著,要毫不留情,毫不掛唸的離婚和拋棄!不然,對方會把你的容忍和寬厚當軟弱,屢教不改,甚至愈加妄為。女人背判,就成破鞋,就是穿著,也不溫暖!男人背判,就一嫖客,就是同床,也是曾欲!

願天下夫妻,和諧幸福,彼此忠誠,相扶相幫,執子之手終生到老不後悔。


松貴不畏寒


婚內出軌確實是悲劇,出軌後離婚更是悲劇,你們相知、相戀、結婚、生子,風雨同舟二十年確實不行易,其實你們人生的經歷已經是從愛情變為親情了,老死不相往來不是不可以,而是為了孩子,沒有必要這樣去做,你們離婚本身對孩子就是一種打擊,我希望不要給孩子造成二次傷害,或者給孩子心裡留下一些不良陰影,你們更不要歇斯底里地去相互撕扯對方,事已至此你們兩個怎麼處理,已經無所謂了,關鍵要妥善處理好孩子的關係及與孩子的一些相關事宜。

另外還想和大家分享一下個人看法:婚內出軌,無庸置疑不論男女,出軌一方肯定有錯,這不是問題的關鍵為什麼會出軌,怎麼引起導致的出軌,這才是問題的所在,如:男方出軌,你作為太大你沒有一點責任嗎?你天天和他朝夕相處,他的變化難道你看不出來嗎,你是真的信任還是不夠細心;現在生活壓力那麼大,如今外面的誘惑有那麼多,他出入各種場合或應酬看到的都是花枝招展、婀娜多姿的女性,你在家蓬頭垢面不修邊幅,大褲頭大背心像個大媽、像個保姆,難道你們的婚姻是用溫柔來保鮮嗎,你夠溫柔嗎?難道你真的會適時噓寒問暖嗎,能準確把握好言談分寸,能理解他的喜怒哀樂嗎,真的能夠給他減壓嗎?你做過嗎,你想過嗎他在外面工作、打拼容易嗎,說不一定一年到頭不敢給你說個真心話,怕你抱怨怕你吵。

又如女方:有了孩子又當爹又當媽的,一個晚上給孩子換幾次尿布、喂幾次奶,何時睡過一個安穩覺,要做家務又要去工作,你到家只知道說累,你考慮過老婆的苦嗎?長年累月家裡要照顧好老的,要侍候好小的,還要照顧你的感受討你歡欣,在外面要顧全你的面,在家裡要考慮你的情緒,請問你真正關心過她嗎,特別是有一些能力不大,脾氣不小,特別大男子主義的。

我分享這些看法,並不是姑息包庇出軌的一方,而是說我們在婚姻中,時刻要相互考慮對方、顧及對方、多關心對方,相互體諒。


魯家襄


離婚之後老死不相往來,一別兩寬繼續前行是最好的結果。但是有兩個共同的孩子,沒法做到。

二十年相溶以沫,因為背叛就離婚,有點可惜。離婚是雙輸,沒有贏家,二十年情感投入成空,半生經營的婚姻瓦解。

如果各種再婚,那子女基本無家可歸,不再婚孤獨終老,子女替代不了老伴!

三思


abcdef135


二十年的婚姻,真的很不容易,這期間不管經歷過什麼,畢竟一起生活二十年,離婚後,和前任形同陌路,老死不相往來?還是像一般朋友一相處?對雙方當事人來說都無所謂,可孩子呢?孩子可是兩個人的紐帶,怎麼也割捨不下的,既然離婚已成事實,那給孩子造成影響已是必然。兩個人的相處直接影響孩子的身心健康、人生觀以及婚戀觀。

現實中兩個人離婚後就兩種相處模式

一種相處模式是:曾經最親最近的兩個人從法律上分離,房子,孩子,存款都進行分割,離婚給兩個人感情畫上一個句號,可一紙離婚證書就能抹殺掉以前的一切?尤其是結婚多年的夫妻,即使最終沒了愛情還有責任在。有的人離婚後,保持距離,保持良好的溝通,沒有了平日的雞毛蒜皮家庭鎖事,反而相互客氣起來這樣對孩子的傷害最小,說不定兩個人更能看清婚姻中各自的不是,更能瞭解造成離婚的癥結,重修舊好迴歸家庭。其實如果兩個人還有感情,但還都沒走進婚姻,這樣也未嘗不可,畢竟多年的感情還在。

另一種相處模式是:有的人因為出軌婚內就鬧得雞飛狗跳,打得頭破血流,離婚甚至鬧上法庭,弄得跟仇人似的,那麼離婚後還是各自安好,永不再見的好。離婚後,反目成仇的大有人在,除了當事人,還有波及到雙方的老人,孩子。互相詆譭,為了一己之私而不顧多年的情感,不顧孩子的感受,這樣的兩人最好是老死不相往來。其實是沒必要的,老話說買賣不成仁義在,婚姻也該如此。

婚姻走過二十年,風風雨雨,大大小小的事都攜手走過,孩子也大了,老人也老了,我們從一無所有到豐衣足食,甚至白手起家到富足一方,或比上不足比下有餘,都無所謂,願意用二十年的大好時光陪你一起走下來這樣的信任,這樣的愛,這樣的守護,難道不應該心存感恩嗎,不值得珍藏一生嗎?所以放下心中的仇恨,感恩對方曾經的陪伴與關愛,做個幸福的人,讓你的幸福去感染家人,讓家人都能感覺到幸福,感受到你的幸福。





情感分析觀察


對於出軌這件事。說不介意是假的,出軌以後對於感情和家庭,我個人認為因人而異。沒有那條法律法規規定你老死不相往來,也沒有哪種道德要求你選擇原諒,問題還是你自己能夠承受到什麼程度。

所有的外在因素都只能影響或者指導人的言行舉止,並不完全能夠約束或者制止。一個人要出軌,你綁著也沒用,一個人真的要犯法,法律也不能控制。選擇原諒或者懲戒是在事情發生以後才做出的選擇。

遇到這樣的事情,孩子和老死不相往來在我看來是兩碼事。孩子倒成了你選擇原諒或者不原諒的藉口,是本末倒置。如果你選擇原諒,可以當成生命裡的一個難題,孩子問題就很好處理。如果你心裡沒有原諒的想法,那就老死不相往來。

假如是我,我選擇原諒,但是生命裡再也不會接納他的出現。至於夾在中間的孩子,我也不會交給一個不顧二十年感情,為了一己之私傷害對方的人。如果非要綁架說雙親家庭才幸福,那我選擇重新給孩子找一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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