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時聽到手機響,小夥便拿起手機查看,再抬頭時因剎車不及將前方騎電動車老人撞飛。
小夥李某,21歲,是四川人,事發前獨自駕駛蘇D2N××5白色轎車從江蘇出發,經過安康,準備回四川巴中。
4月12日下午3時,李某從石泉出發,沿316國道行駛,行至城固縣五堵鎮二里山村陳家寨路段,5時50分許,李某聽見手機收到一條信息,就一手掌握方向盤繼續向前行駛,一手拿起手機看信息,突然一抬頭髮現前方四五米遠的位置一輛正常行駛的電動車,李某急忙踩剎車避讓,但因距離太近,轎車右前角與前方胡某(男,68歲)駕駛的兩輪電動車尾部發生碰撞,電動車被撞出50米,胡某被摔出30米遠,因傷勢嚴重救治無效死亡。
城固警方通過現場勘查、事故調查,認定李某未按操作規範安全駕駛、駕車時使用手持電話分心駕駛是導致該起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應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當天,李某涉嫌交通肇事被刑拘。在看守所的李某,面對民警悔恨不已:“這次事故錯誤全在我,我不該開車看手機,我對不起被我撞的人。請告訴所有駕駛員以我為戒,開車千萬不能玩手機。”
民警說,人們在日常生活中手機不離手,因此引發的交通事故不在少數。
據2014年央視的一項調查顯示:以60km/h為例,在駕駛途中,看一眼手機最少需要3秒鐘,假如盲開3秒鐘,行車大約50米,一旦遇到緊急情況需要剎車的距離至少是20米。
據統計,開車看手機發生事故的概率是普通駕駛的23倍,開車時打電話發生事故概率是普通駕駛的2.8倍。因此提醒駕駛員,開車時一定要放下手機,安全駕駛。 華商報記者 周金柱 通訊員 郭庭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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