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與情常在” 別因家暴走進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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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拉特中旗婦女聯合會

“法与情常在” 别因家暴走进看守所
“法与情常在” 别因家暴走进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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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与情常在” 别因家暴走进看守所

4月18日,烏中旗婦聯聯合旗人民法院到烏中旗看守所向被申請人張某送達人身保護令。

“法与情常在” 别因家暴走进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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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劉某是一名家庭婦女,沒有工作,丈夫張某是一名大車司機,常年在外,偶爾回家,夫妻缺乏溝通誤解很深,常因瑣事爭吵,張某經常對劉某實施家庭暴力。2018年12月家暴導致劉某鼻骨骨折,進行閉合復位術手術治療。2019年4月16日劉某與其大哥在醫院為生病的母親陪床,張某前往醫院對其二人進行毆打,導致二人受傷,隨後劉某報警,轄區派出所出警並決定對張某拘留7日。劉某準備起訴離婚,為避免張某拘留期滿繼續對其實施家庭暴力,特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

“法与情常在” 别因家暴走进看守所

通過走訪,劉某符合申請人身保護令條件,烏中旗人民法院作出了(2019)內0824民保令2號裁定書:一、禁止被申請人張某毆打、辱罵、跟蹤、騷擾申請人劉某;二、禁止被申請人張某在距離下列場所200米活動;申請人的住所、工作地點或者其他申請人經常出入的場所。

在看守所,旗法院親自向被申請人張某送達了人身保護令,告知其應履行義務和不履行將產生的後果,並同時向張某所在轄區婦聯組織送達了人身保護令,共同履行監督職能。旗婦聯組織對張某進行了批評教育和心理疏導,並約定在其拘留期滿後,幫助其正確合理的化解家庭矛盾糾紛,避免張某再實施加害行為。通過溝通,被申請人張某表示很後悔,願意接受法律制裁和相關部門的監督。

此次家庭暴力案件背後是夫妻長期積累矛盾的爆發,我們鼓勵受暴婦女勇於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同時也會積極關注雙方的心理健康,既安撫受害婦女的情緒同時也會關注加害人心理健康疏導,在法律的基礎之上給予當事人更多的人性關懷,促使雙方更好的化解矛盾,理性的對待婚姻,維護家庭社會的和諧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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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拉特中旗婦女聯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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