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標電動車被納入為機動車,是不是以後的電動車就可以跑到120了?

愛拼才會贏153115702


自行車、電動車、摩托車都不應該限制設計速度;從安全質量上說,應該是不同理論車速的車配置對應的制動性能和安全措施,只要做到這些,200碼以上都可以,這就像汽車一樣。從道路功能上說,不同功能的路就應該標示適宜的速度。比如城市道路最外側標為輕便車道(適用輕摩車以下的2-4輪車),限速40碼,叉路口限速20碼,內側大車道(適用汽車、客車、卡車及摩托車等)限速60碼,叉路口30碼,等等。不同的設計車速段的車掛對應標色的牌照以便識查。以上為設想。😀


申之緣792


這個問題問的有些缺少常識性了,新標準中將每小時時速大於50㎞的電動車定義為電動摩托車,一般電動摩托車的行駛速度基於品牌及配置等差異,行駛速度最高也就在每小時60-80㎞,速度再高的電動摩托車也會有,但對剎車系統安全性要求上會非常高,製作成本高,工藝複雜,所以賣的價格也就會更高,價格高了一般人也就不會去買。其次一般市區行駛機動車每小時最高時速在60㎞,所以超過這個市區已經違反了交通法,所以就不可能達到120公里。


汽車高速公路行駛每小時最高時速一般為120公里,汽車駕駛員在不繫安全帶情況,行駛速度達到100㎞以上,發生交通事故時的死亡率為100%,電動摩托車上路行駛中沒有其他保護措施,只有頭盔防護的情況下,發生交通事故的後果可想而知了,誰又敢拿性命換速度呢?


試想一下以往摩托車交通事故的發生率,尤其在機動車道的車流中穿梭,危險性可想而知,如真有人電動摩托車高速行駛機動車道,那交通事故只會有增無減,真有人拿生命換取速度的話,我只能稱你為“勇士”了。

為了自身安全,在無非機動車道的路上行駛時靠最右側,畢竟安全最重要。


01號特約評論員


大批量老電動車報廢,不能出售的新車堆積,造成巨量資源浪費,電池造成的汙染,磚家叫獸怎麼不解釋?而且有腳蹬的電動車在行駛過程中就是一個危險因素,尤其現在天氣轉熱,穿長裙的女性騎車最危險,很可能衣服被腳蹬攪入。

一輛正常的自行車重量是10~15公斤,腳踏位置符合力學,車輪大,座位高度在90釐米,很好騎行。新國標車重量55公斤,座位高度在60釐米左右,腿都伸不直,車輪小,腳蹬不符合力學,在有電行駛狀態下,腳蹬一直在高速旋轉,沒電的時候,推車時又絆腳,如果在沒電狀態下騎行,正常人騎行一公里,基本上就騎不動了,一百多斤的車那麼容易騎行的?

新國標車而且沒有觀後鏡、轉向燈、剎車燈,這難道不是安全隱患嗎,怎麼不解釋?時速25公里,為了孩子上學、上班不遲到,闖紅燈的、隨意變道搶道的更多,事故率也會隨之增加,怎麼沒人解釋?電池容量小,只能行駛約30公里續航短,速度慢堵車會更嚴重。

如果說電動車事故率高,那是因為電動車保有率高 ,全國約有3多億輛,我覺得遠遠不止。而且是騎車人的因素造成事故,跟電動車本身沒有關係,不能因噎廢食。首先:鉛酸電池的電機約15Kg以上,4812型電池一組13Kg,所以車架必須有高強度,較厚的材料製作,一般用鋼鐵,且整車較重,停車後梯需雙支點型,能承受55Kg以上的壓力及相對壓強。這樣的車梯,約3公斤左右。根據二十年來帶腳踏的電動自行車實測,所有的這類電動車,安裝了48Ⅴl2Ah的鉛酸電池後,整車重量都大於60公斤(l20斤)。由此可見,標準要求整車重量小幹55公斤,是未經過調查實物而做出的數據。

老百姓幾千塊錢買的車,說報廢就報廢,誰來買單,老百姓掙錢就那麼容易嗎?不是所有人都能買得起摩托、新能源車和汽車的,一輛現有的電動車可能是維繫一家人生活的來源,你讓他們怎麼辦?全國大批電動車行業、門店人員可能失業,他們怎麼辦,想過民生嗎?還有那麼多遵守交通規則的也被新國標,憑什麼呢?


風語者上局


這麼講什麼超標都是屁磚家定的!電動車就是電動車,如超標出臺摩托車就不應禁!都25馬,城市更堵,事故更多,真是電動車,摩托車造成堵塞嗎?我走路,都走路看你車怎麼走,我騎單車看你能從我頭上飛過去!其實都是可笑而不合理的!飛車搶奪,現在天網這麼發達,你開個車有點違章你一定會扣分,罰款,而犯罪的就看不到了嗎?簡直可笑!想著辦法詐老百姓的錢財,老百姓真受損失了全當不見,可笑又可恥!天天整些不達調的事,要不不會顯示屁磚家在工作是吧!要對得住百姓蒼生啦!百姓才是衣食父母!百姓的電動車也是別人的辛苦賺來錢買的,也是小老百姓的財產!


王昇13487868677


新國標為什麼會出臺?參與新國標的都有什麼人什麼單位?😄所謂的大品牌的企業不都有參與嗎,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你們都不知道,他們現在睡到半夜都哭醒,後悔死了。原本想的是通過變動摩托車的資質這個門欄,把他們眼中所謂的小企業弄死。現在好了,大家全部陣亡。全國所有的大中城市禁止摩托車通行,這是不可逾越的鴻溝。過去大一點的車子,大不了說是超標。現在大一點的,定性為機動車,為全國的交警查處電動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無牌無證駕駛電機動車可以拘留。


貓隊長timecat


本來一輛電瓶車四十的速度在路上停留十分鐘的時間,現在要停留二十分鐘,你說馬路上不是越來越擁堵,狗屁磚家有沒有想過這個問題


好心情62167953


說超標電動車納入機動納入行列是不也允許跑到120邁?

首先說超標電動車累死它也開不到120邁。在高速上轎車才允許開120邁電動車在市內跑40都得挨收拾!公交車才開多少啊,電動車開40交通事故會節節上升,加上電動車不好管理橫衝直撞把別人撞了跑都抓不著人。當初禁止摩托車就是因為"三快"事故頻發,讓電動車提速等於去了一個孫悟空來了十個猴兒。禁止超標電動車騎行完全是為了自己和它人的安全考慮!為了安全家人盼你平安回家等你吃飯。


強歌69363307


開車堵、坐公交地鐵擠、騎共享單車……呵呵!只有電動車才是最理想的出行交通工具!但整個什麼狗屁國標車,操!簡直就是龜速,再說續航里程,騎著打醬油去沒問題!去上班有去無回!一群煞筆專家!艹泥馬!


品茗聞香334


即使超標電動車比一般電動自行車快點,但也比汽車慢得多。一旦劃歸機動車,次後在機動車道行駛,這些狗屎磚家認為就安全了?真他媽的一陀臭狗屎!


踏雲天馬553


現在的新國標電動車根本不實用,兩個人帶個小孩坐不下,想拉點東西拉不了,跑得慢又跑不遠,新國標真的是為老百姓的安全著想嗎?那些磚家應該來體驗一下老百姓,外賣小哥,快遞員,上班族,賣菜的,賣水果的,本來現在的電動車剛好滿足這些需要的,如果換了新國標,應該叫磚家先體驗一下。事故在人不在車,再好的車在不守規矩的人手上都會出事故,管理者不能為了方便管理就一刀切,只要加強管理,人人守規矩,事故自然減少,新國標跑得再慢,人不守規矩一樣要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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